小蝶当晚就去了关押楚天心的房间。看着这个被摧折得花叶零落的楚家大小姐,她顿时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甚至感觉这个楚家大小姐比自己还要惨!两年前,得知自己将被伯父母卖给荷叶洲的禄和堂,她也曾百般挣扎不情愿,甚至想跑,被伯父母发觉好一顿毒打,最终还是被带到洲上。不知真的是上天怜悯,还是爹娘泉下有知,在中山路的盐务招商局门前,人流车流络绎不绝,他们沿着头道大街往北去,自己则利用一辆黄包车做掩护,沿中山路往西跑了,之后彼此便都被人流淹没。虽说以后流浪乞讨的日子艰苦异常,可只要一想到伯父母最终落得个人财两空,她心中便觉得吃再多的苦都值。可眼下这个楚小姐,她就惨了,落到了土匪的手里!怎么轻易逃得掉啊?跑!一定得跑啊,小姐!不跑,只能是死路一条,或者更是生不如死。我不就跑掉了吗?

说是同病相怜也好,惺惺相惜也罢,十三岁的流浪儿小蝶与十五岁的楚家大小姐楚天心霎时间结下了友情,而且是亲如姐妹的那一种。在小蝶的劝慰与照顾下,楚家大小姐楚天心开始如常人一般吃喝拉撒了。虽然她除了和小蝶在一起,才有说有笑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很安静,但好歹正常了。于是张久胜也终于放松了警惕,不再把她成天结结实实地绑起,但是自由也还是有限的,只局限在那间屋子里。窗户自然钉死,门口有手下二十四小时看守,进出除了小蝶之外,就只有张久胜。尽管面对张久胜的时候,楚大小姐愤怒的眼神恨不能一剑就封了他的喉。可张久胜呢?早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楚大小姐的愤怒自然于他毫发无损。

转眼冬月过去,腊月就到了。腊月一到,张久胜就叫人让小蝶传下话来,希望能和楚天心尽快完婚。日期就定在腊八,民间惯常婚娶的黄道吉日,再好不过了!并送过来结婚时穿的大红喜服与凤冠霞帔。

宁静霎时被打破。楚天心再一次爆发出一只小母狼的天性,她不仅破口大骂张久胜,还将凤冠霞帔通通扔到地上踩得七零八落,愤怒地用牙咬、用手撕,愣是将那喜服撕成了破布条。小蝶一边看着她如此疯狂地发泄,一边蹲在地上收拾,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小姐,您不乐意就不乐意呗,何必跟这些物件撒气嘛!多漂亮的凤冠霞帔,多鲜亮的衣服啊……

早有人飞报了张久胜,张久胜紧跟着就到了,等他看到满地残红以及眼前这个永远高昂着不屈的头颅,像只斗鸡似的楚天心,顿时怒不可遏,扬起手就要打。可就在扬手的那一刹那,蹲在地上的小蝶忽然霍地一下站起来,冲到了天心面前,张开双臂护住她,那样子像极了一个老母鸡护自己的小鸡仔一般。张久胜愤怒地朝小蝶吼道,谁叫你过来的?快给我滚开!

小蝶却只是圆睁着一双漆黑的大眼睛,依旧张着双臂,毫无惧色,凛然说,司令,好歹容小姐想明白嘛。

不想这句话真的触动了张久胜,高举的巴掌并没有落下来,而是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手指点着楚天心骂道,告诉你,楚天心,你不要还对你爹楚振轩和你那个什么二哥楚天远抱有幻想,他们是不可能来救你的了!老实告诉你,他们根本救不了你!你那个什么二哥是黄埔军校出来的,又怎么样?还不是老子手下败将?还是老子念他是你二哥,手下留情,那一枪只是打在了他的肩膀上,否则他楚天远早就做了鬼了,还救你个屁呀!我已经正式跟他们宣告过了:你,楚天心,今生今世,老子是娶定了的,你就是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好,老子就再给你一段时间,容你好生想。哼,实话跟你说,你现在在老子手里,就是给你插上两只翅膀,你也飞不掉!等过完年,明年二月二龙抬头,这婚是一定要结的!你最好给我想明白了,识相点,痛痛快快答应,否则,你相不相信老子一把火烧了你家,让楚家大屋变成一片焦土?然后再灭了整个橡树湾,让整个橡树湾都变成一片焦土?你相不相信?到时候,我看你还得意不!张久胜说着转身离开了,听得见积雪在他沉重的马靴底下,痛苦地发出咯吱咯吱的呻吟声。

就在他转身的一刹那,楚天心顿时如一只泄气的皮球一样,瘫软下来,跌坐在地上。同时眼泪如决堤的江水一般无声地从眼眶里冲决而出,汹涌泛滥。原来二哥来救过自己!原来二哥竟然打不过一个土匪!还挨了土匪的子弹!怪不得这么久家里都没有动静。天哪!难道真的没有希望了吗?真要做这山大王的压寨夫人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堂堂楚家大小姐,怎么可能给他一个土匪做压寨夫人!想到这里,她猛地从地上一跃而起,朝着桌角狠命一头撞去,额角撞出了一个三角形的大口子,鲜血顿时像喷泉一样喷射而出。小蝶本来蹲在她边上,正喋喋不休地劝慰,说,小姐,快起来啊,地上这么凉,要是坐了病……还没等小蝶话说完,她已经如一支离弦之箭一般射向了桌角,喷涌的鲜血把小蝶吓得撕心裂肺般地号叫起来。等到张久胜得知消息赶过来的时候,楚天心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晕厥过去了。

看到倒在血泊中的楚天心,张久胜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快去叫任先生,快快快快快!一连说了五个“快”字之后,不可一世的山大王颓然地坐到桌前的椅子上,望着那个被鲜血染红了的桌角发呆。这个小女子为什么这么难搞定啊!真是撼山易,撼楚大小姐难啊!

任先生来了,拎着那只柳条箱,因为赶得急,热气腾腾地在头顶上冒。看见小蝶坐在地上把楚小姐抱在她瘦弱的怀里,一张小脸憋得通红,正用那大红喜服死死地摁住楚小姐的额角,可鲜血仍旧一滴滴地顺着小蝶的手滴落下来。任先生忽然不知哪里来的火气,冲着张久胜吼道,还不赶紧把人弄到**?张久胜很吃了一惊,但旋即明白过来,赶紧一把抄起天心,把她抱到了**。

任先生差不多用了整整一瓶白药才将血止住,之后熟练地包扎好了伤口,还打了针,又开好方子,递给张久胜说,赶紧叫人抓药。他转而吩咐小蝶,药一定要煎够时辰,一分钟都不能少;另外,这些天尽量给她吃稀一点软和一点的东西,防止咀嚼过多,抻了伤口。又说,明天会过来给她换药,叫小蝶放心,应该没有什么大碍,细心照顾就好。说着也不管张久胜,拎起柳条箱就走。外面一片银色世界,山川树木,都一片白雪皑皑,多美啊!仿佛童话一般。阳光柔和地照射在大地之上,安静之中又升腾着一股生气,给人一种无限美好的感觉。可是真的那么美好吗?任先生忽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大踏步地走了。烟灰色棉布长袍,褐色围巾,黑发梳成大背头,背影坚定而有力。不知为什么,小蝶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忽然间心里充满了委屈与酸涩,仿佛看见了久别的亲人一般。他是亲人吗?值得信赖与依托吗?能救得了小姐吗?

任先生每天都来,把脉,换药,开方子。有治伤的方子,也有膳食方子。轻言细语,细心温和,能叫人一下子熨帖到心底。得益于任先生的医术,也得益于小蝶的悉心照顾,到年底,楚小姐的伤口基本愈合了,除了留下一个三角形的疤痕之外,果然并无大碍。疤痕在额角,也无大碍。用额发遮一遮,完全看不出来,一点不影响美丽。只是任先生来就少了,一般三到五天才过来一趟,给楚小姐拿拿脉,问一两句必要问的话。其实他问也是白问,楚小姐向来不作声。自从撞伤之后到现在,这么多天了,她几乎没说过一句话,跟小蝶也不说话,仿佛突然间哑巴了一样。

小蝶问,任先生,小姐这样子,会不会闷坏啊?

任先生看了小蝶一眼,说,伤病好医,心病难治啊!

任先生,小姐,她真是太可怜了!您能不能帮帮她啊,任先生?小蝶脸上布满忧伤,一双哀怨的大眼睛里都是恳切与热望。

唉,任先生又长叹了一声,说,我不过一个书生,能作何用?他哥哥那么能耐,都奈何不了,我、我又能做得了什么?小蝶,你知道吗?你别看这山上除了树木之外好像什么也没有,其实到处都是眼睛,你的一举一动,哪怕说一句话都会立即传到司令耳朵里。楚小姐想逃出去,比登天还难啊!唉,任先生叹息着摇了摇头,落寞地拎起柳条箱走了。可到了门口又站下,他背对着小蝶说,兴许等她的心死了,就好了。

还是个孩子的小蝶不太能听明白任先生话里的意思,只是隐隐觉着失望。多好的一个先生啊!与山上见到的其他人都不一样,长相斯文,说话温和,待人和气,这样的先生为什么就不能帮帮小姐呢?望着任先生渐行渐远的背影,小蝶心中充满了惆怅。

那些日子,张久胜也几乎每天都过来,可从不进去,只从窗户朝里面看看,站一会儿就走。小蝶从不和他招呼,就算张久胜问她关于楚小姐的伤情,她也最多说一句,有任先生呢,司令就放心吧!

年,悄没声就到了。过了年,二月二还远吗?那可是张久胜指定的婚期。小姐啊,你可怎么办啊?翻过年才刚刚十四岁的小蝶似乎一下子长大了许多似的,每天提心吊胆,心急如焚,生怕有个闪失。可是叫小蝶弄不懂的是,楚小姐一撞之后,竟然变得平静如常了。虽然还是不说话,但是给人一种气定神闲的感觉,仿佛任何事都不曾发生过一样。小蝶真是害怕极了,莫不是小姐给撞傻了吧?

无论小蝶如何焦急不安,二月初二还是不疾不徐地到了。按道理,这一天,张久胜该叫人送来结婚用的大红喜服与凤冠霞帔了。小蝶天没亮就起床了,惴惴不安地守在门口。天哪!要是……小蝶真是连想都不敢想,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

小蝶!她忽然听到了轻轻的一声叫,声音很小,却将在门口张望的小蝶吓了一大跳,仿佛凭空打了一个大炸雷。

啊?小姐,刚才是你在叫我吗?

是啊!楚小姐依然和颜悦色的样子,轻声说,是我叫你啊……

啊?小姐,你终于愿意说话了呀!小蝶顿时喜形于色笑逐颜开,高兴地说,小姐叫小蝶做什么?

小蝶,你让门口那些人去通报张久胜,叫他过来,我有话要跟他说。

啊?小姐,你找张……有什么事?小蝶立时紧张起来。

没什么,待会儿你就知道了。不要怕,小蝶,你只管叫他们去喊。

小蝶无奈,答应着去了,不大一会儿,张久胜就过来了。隔着老远就听见他那马靴踏在地上发出的沉重有力的脚步声。小蝶再一次紧张起来,漆黑的眸子里都是惊恐,一会儿望望楚小姐,一会儿又望望窗外,不知如何是好。

楚大小姐叫我来什么事?张久胜还在门外就开了腔,一边说着,一边大踏步跨进房间。张久胜进得门来,看见楚小姐端坐在桌边的一把椅子上,就大大咧咧地坐在了另外一把椅子上,长长的两条腿霸道地伸得笔直,俨然一副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样子。莫不是楚小姐想好了呀?他乜了楚小姐一眼,见她依旧端坐着,眼睛直视前方,而不是自己,不知为什么,他心里竟然小小地害怕了一下。他怕她?怎么可能?他旋即否定。

是的,我想好了!——什么什么?她说她想好了?她真是这样说?张久胜的心里忽然闪过一丝惊喜。他原不过是投石问路而已——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自然做不得俊杰,可既然俊杰尚且懂得要识时务,何况我一个小女子……

这样想,就对了嘛!哈哈哈,张久胜将两条长腿收起,两只手捏成拳头搁在膝头,满意地侧过脸看着楚小姐。可楚小姐呢?依旧眼睛直视前方,望向窗外,不紧不慢地说话,似乎不是对他而是对屋子里的空气说话。可是张久胜已经不在乎了,只要她能够想明白,就好啊,哈哈哈……

这些天,我总算想明白了,既然落到了你们这些土匪手里,无异于孤羊投群狼,断无生还之可能。用你的话说,就算给我插上了翅膀,也飞不出去。既然我已经到了求生不能、求死也不能的地步,何必再做什么无谓的挣扎呢?弄不好还会搭上我全家甚至整个橡树湾人的性命,我没有那么值钱。所以我想好了,你想怎样,便怎样吧!但是,你得答应我三个条件。三个条件你都答应了,我就和你完婚,否则,你就等着给我收尸吧!你不要以为我真死不了!这回楚小姐把目光从窗外收回,定定地看向了张久胜,那目光里除了凌厉,还有嘲讽与幸灾乐祸。

哎呀呀,干吗说那么多没用的呀?张久胜打着哈哈,直接说是哪三个条件不就得了?只要你答应跟我完婚,别说三个条件就是三百个,我能答应的,都一定会答应……

什么叫你能答应的你才答应?是你必须答应!楚小姐斩钉截铁。

好好好,算我说错了还不行吗?以后,这整个山头不都是你的了,我还有什么好不答应的?

那好,你听着:第一,我要有自己独立的院落,不和那些肮脏人在一个屋檐下进出,眼里也见不得那些肮脏人的影子;第二,除了小蝶外,侍奉我的下人需得我中意方可,要有专门的厨子为我做饭,吃饭时不要有任何人前来打扰,即使你本人也不可以;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现在还小,等我满了十八岁,方和你行婚礼之事。而且结婚以后,你每个月只能初一、十五两天,可以过来和我一同吃住,其余时间断不允许出现在我的门前!如果三件事都能做到,三年后就能有你想要的婚礼,否则婚礼就只能成为葬礼!

对于前两件事张久胜觉得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是最后一件很让他为了难:三年之后才能和她成婚,而且还只能赶集似的初一十五才可以过来!天哪!守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却碰不得摸不得,甚至连看一眼都还得挑时候,不是明摆着折磨人吗?可是想想性情如此暴烈的楚小姐,好不容易态度转变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只得咬牙答应。行,三年就三年!你可要一言为定,不许再出什么幺蛾子,否则我真一把火把橡树湾烧成焦土。我张久胜今天把话也撂在这儿。三年后,也不要什么非得满了十八岁不可,仍然是二月二,龙抬头这一天,你和我必须完婚。张久胜说完腾地起身,大踏步走了。楚小姐却仿佛刚才抻着的一口气这会子全都用尽了一样,人一下子就瘫软了下来,趴在桌子上,把头埋在胳膊里,小蝶只看得见她剧烈耸动的肩膀。可怜的小姐,痛痛快快哭一回吧!既然命该如此,又能怎么办呢?

张久胜说到做到,立即选了一个非常幽静的所在,替楚小姐建房。一年以后,房子建成了,那便是我们在山上的家。

那个家,是我和子墨与母亲一处相守的地方,有与母亲一起度过的五年时光,装盛了我全部的童年记忆,所以得容我好生描述一番。

在一处“U”形的半山之上,突兀地坐落着一处长方形、古色古香的院落。孤零零的,方圆数里除了这一栋房子之外,再别无他屋。北面正房与东边带有美人靠的回廊以及一长溜几间厢房,成垂直九十度角,仿佛一把直尺一般,安静地卧在密密匝匝的山林之中。五间正房,最东边的两间都是母亲的,一间卧室,一间书房。母亲的卧室里,红木雕花架子**,张挂着雪白的帐幔,飘飘拂拂,宛若轻云;一张雕花红木小圆桌,两把雕花红木椅靠墙摆放;屋角处一面宽大的穿衣镜,似乎房间的每一处都能装进它的视野里;紧挨着穿衣镜,是一张红木雕花梳妆台,摆满了各种大小不一的首饰盒。所有家具上的雕刻之精美、精致,花纹之繁密、繁复,皆无与伦比。母亲的书房里两面高与屋齐的大书橱,满满地码着各种线装书,卷卷都可作藏品。我至今都奇怪,父亲何以能为母亲倒腾这么多书籍回来?用心之良苦,实在无可言说。一张宽大的红木书桌,上面摆放着文房四宝,各种形状、不同产地的砚台,占据了案头很大一块地方。桌子旁边的那张红木雕花靠背椅,比屋子里哪一张椅子都要宽大舒适。父亲说母亲读书画画辛苦,椅子宽大一些,自然容易恢复疲倦。母亲喜欢兰花,惯常画兰花,也只画兰花。母亲笔下的兰花,只几根疏朗舒张的叶片,偶尔有一朵两朵羞涩矜持的花朵藏在叶片之下。可仅仅这么几笔,兰花那种疏离幽静的个性顿时跃然纸上。曾老先生常常对母亲的兰花赞不绝口,说楚小姐画的兰花能闻见花香了!母亲向来也只是淡然一笑,随手将画稿撕了扔掉。曾老先生见了,总要连声说可惜可惜!可母亲一点也不觉得可惜。母亲总是这样画了撕,撕了画。所以即使母亲经年累月地画,却没有留下任何一点墨宝。母亲不想给这个世界留下任何与她有关的东西,除了她的两个孩子。或许她的心意早就定了。

当中的那间是客厅,一张吃饭的圆桌与六把雕花靠背椅居中摆放,两边靠墙,各有两把雕花靠背椅和一张高脚茶几,则是供家里来客时用的。可这个家里从来没有来过什么客人,所以那两边的茶几与椅子也只纯粹做了摆设。接下来两间,一间是我的,描红陪我住;剩下的那间,住着弟弟和保姆张妈。

长长的回廊嵌着木质廊柱与美人靠,蜿蜒延伸,直与一溜几间厢房相接。最顶端的那间,住着门房老张头;往里的那间,住着张清、张白;隔壁是厨子张胖子;再隔壁是两间杂屋:一间杂七杂八地堆放着平常生活用品,塞得满满登登;另一间则空**得很,只放了一乘两人抬的、绣着金色龙凤呈祥图样的红呢小轿。当年就是这顶小轿将母亲抬进了这幢房子,之后便一直沉寂在屋子里;轿房隔壁是厨房;再隔壁便是绣绿的房间,与回廊相连。

无论正房厢房,所有的房门都一律朝向院子。

院子很大,青砖围砌的院墙,高于屋齐。瓦片做成的一溜花格窗,竟在人的头顶之上。院门有两扇,一扇宽大,可以进出轿子,可几乎从未打开过;另一扇非常窄小,仅供一个人进出,家人平日进进出出都由这扇小门。院子里,鹅卵石铺就的小花径曲曲折折地呈四面蛇形。那是母亲最钟爱的地方,瘦成一张剪纸一般的母亲常在小径上慢慢踱步,一年四季,从不间断。院子中间三株高大的白玉兰花树,成“品”字形站立。笔直的树干,疏朗的枝条,撑起好大一片绿荫。每年寒冬刚刚过去,春意还只在空气中徘徊的时候,光秃秃的枝条上,白玉兰就开始绽蕾,而后不几天工夫,一树洁白雅静的玉兰花便竞相开放了。那么优雅那么素淡,优雅素淡到不知该如何形容。在三棵高大的玉兰花树底下,立着一间四面开窗的木头房子,小巧而又别致。那是父亲专门为母亲建的兰花房,不住人,只住兰。近两百盆兰花,挤挤挨挨地摆放在高低不一的架子上。不同品种的兰花因花期不同,总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自幽静地开放。以至于所有的季节,这个院子里都飘**着兰花特有的幽香,令人**气回肠。湘妃竹栽在院墙的拐角处,长得真是快,开头只有一小丛,不几年工夫就把这个拐角都遮没了。蜡梅是我最喜欢的。母亲说,蜡梅开花不容易。谁说不是?寒冬来临,万物凋零,独有蜡梅花于天寒地冻之际,光秃秃的枝丫之上,出人意料地冒出一粒粒黄亮亮的花骨朵,之后,便一朵朵次第开放了。羞涩地低垂着它们漂亮的脸颊,只把沁人心脾的芳香,默默地散发到人世间,叫人陶醉。至于母亲卧室窗底下那株很有些年头的老桂树,听描红说,开始建屋的时候,父亲准备叫人伐了去,因为民间都传说桂树下藏鬼。母亲只不信,桂树才留了下来。或许是感激母亲的刀下相救,老桂树知恩图报,每年都开得如火如荼,金黄色的小花朵密密匝匝地挤满了枝头。张妈领着描红、绣绿,每年都不知道要打下多少来,与门房老张头采回来的野蜂蜜一起腌制,不晓得有多香甜多美味呢!

不管我的父亲和母亲之间经历了什么,可那里终归是我的家。在那个家里,虽然父亲只一月两次与我们一起吃饭睡觉,虽然母亲总是沉静得如一个冰美人,可是她时时刻刻与我们在一起。我以为我们会在那个家里一直生活下去,直至天荒地老……

楚家大小姐看上去还确乎已经死了心的样子。

她不仅开始吃东西,还开始梳妆打扮了。看见楚小姐每天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张久胜心里就跟喝了蜜差不多,谁说撼山易撼人难啊?那是因为没有找到软肋。任何一个人,一旦触及他(她)的软肋,他(她)除了束手就擒,就只有死。如果连死都死不成呢?哈哈哈,他不禁得意地扬声大笑。不过有一点他想起来还是觉得沮丧,那就是这个骄傲的楚小姐自从那天向他宣示自己的立场和态度之后,仍旧不和自己说一句话,哪怕一个字,真的冷若冰霜。

老部下肖金水又给他献计了。他打量着张久胜宽敞的办公室里那些线装书,用一种调侃与嘲弄的语气说,你说你!扁担大的一字,能认得几根?还弄这么多书摆在那儿,有鸟用啊?你不如把它们通通送给楚小姐,也算是给这些书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去处,你张久胜积了一回德了。

什么意思?张久胜不解。

你说什么意思?我的司令大人,楚大小姐什么人?人可是女中的学生,被你弄上了山,成天看到的都是些俗不可耐的粗鄙之人,你叫人家怎么可能快活得起来?如果能有几本她喜欢的书给她做伴,她的心情能不好吗?

是吗?张久胜顿时如梦方醒一般,哈哈哈,肖金水,你肚子里花花肠子还真是多哎。

从此,张久胜开始给楚大小姐送书了,隔三岔五地过去。虽说楚大小姐依旧眼里无他,可有了书的陪伴,她真的安心了很多。然而,自从楚小姐有书陪伴之后,对张久胜更是不理不睬了。有时候他去的时候,她正在看书,自然头都不愿意抬一下;有时候根本没有看书,只是对着手里的书或者对着天空发呆,或者跟小蝶说书中的热闹,一瞥见他来了,立马把自己埋于书本之中,只对他视若无睹。张久胜心想:你到底好个什么嘛!为什么讨好你竟那么难呢?

楚家大小姐喜好兰花。

张久胜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真是喜不自禁。这可是他专门派人去楚小姐读书的女中打听得来的,可也算得是煞费苦心了。楚小姐自小喜欢兰花,这不,去女中上学还捧了一盆兰花过去,养在宿舍的阳台上。眼下这盆兰花已经搁在了楚小姐房间里的桌子上了。看见这盆自己亲手栽培、养育多年的兰花,楚天心仿佛看到久别的亲人一般,心中百感交集,热泪纵横,抱着兰花盆久久不放。

张久胜感觉自己这回终于找到她心头所好了。

于是,各样品种、各种花色,什么浙兰、川兰、建兰,管他什么春兰、夏兰、秋兰、寒兰,只要是兰,凡是进入张久胜视野里的,都逃脱不了被掳掠的命运。渐渐地,花越来越多,不仅挤满了楚大小姐住的两间小屋,还扩张到了室外,占领了整个走廊,将两个看守的人挤到了十米之外。因为要侍弄这些花儿,楚小姐伤感的时间少了,终日都围着这些花儿打转。她根本不让任何人伸手,就连小蝶都不让沾边,坚持亲自打理。现在张久胜每次来,看到的楚小姐不是可劲读书,或者捧着书可劲发呆了,而是对着兰花可劲发痴。笑眯眯地打量它们,饱含着深情地与它们说话交谈,似乎没有了烦恼,也没有了期盼,眼里心里就只有那些花。分盆换土,浇水施肥,每天香汗淋漓,忙得不亦乐乎。那些花儿也像有灵性似的,被天心小姐侍弄得每一株都精神抖擞,可着劲地抽叶绽蕾。由于太过投入,终于有一天,她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上。把个小蝶吓得不轻,又是揉又是搓,忙活好半天,她才醒过来。可刚一醒,她就又去侍弄那些花去了。

小蝶终于忍不住了,一天张久胜过来,小蝶斗胆抱怨了。说,司令,小姐身子一直弱着,您冷不丁一下搞这么些盆花过来,小姐没日没夜地泡在上头,成天累得腰酸背痛,总有一天得把她累趴下不可。您这不是为她好,您这是害她!

怎么会这样?张久胜一时间有点劲用过头的尴尬。

不久之后,老张头就来了。

老张头,五十多岁年纪,山里出生。没有家人,孤零零一个人以打猎为生,偶尔也会挖一株两株山兰下山,搁在集市上卖。不想有一天被四处搜罗兰花的张久胜手下发现,立即禀告张久胜,张久胜把这件事又交给了肖金水。肖金水下山之后,一番考察,结果老张头就给“请”上山来了。

老张头懵懵懂懂地被带上山,并没有多少恐惧。自己都活了快60岁了,死也死得了,有什么好怕?等他猛然看到那么多盆兰花时,老人原本目光平静的眼睛里突然迸发出一种灼人的光亮。天哪,这么多兰花,自己长这么大,都不曾见过啊!可是,兰花怎么能这么个养法啊?就这么摆在这地上,日晒雨淋,啧啧啧,这哪里是养兰,分明是杀兰嘛,老张头心疼得直咂嘴。

哈哈哈,老头,听你话的意思是,还得给这些个花建个房子啊?张久胜哈哈大笑着说。

老人看了一眼张久胜,虽然他并不能确切知道这个人的身份,但是在这山上,还有民间那些传说,他也能八九不离十地猜出他是谁。不过他并不想挑明,只是慢条斯理地抽着短烟袋说,大人,您这话还真是说在理了。要是想把这些个兰花侍弄好,还真得为它们建一间房,还得既能通风又能保暖。

好,老头,就按你说的做,给这些兰花建一间房子。哈哈,老头,沾这些兰花的光,顺便也给你建一间。不过,老头,我可告诉你,这些兰花从现在起,就交到你手里,你可得给我侍弄好了,楚小姐开心就是你的成功,哈哈哈。说罢,很有点为自己刚才的话自鸣得意,瞥了一眼天心小姐,大笑着去了。

从此,老张头和天心小姐这一老一少,因为兰花而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别看老人不识字,可关于兰花的知识还真是知道不少。他对天心小姐说,兰花因为生长在密林深山,所以又被叫作“幽兰”“山兰”。人都说兰花难养,娇贵,其实,它有什么可娇贵的呢? 山野之中,自生自灭,哪里谈得上什么娇贵嘛。只是因为喜阴怕晒,所以呢,才素有“爱朝日、避夕阳、喜南暖、畏北凉”之说。同时不同品种的兰花对阳光、肥料、土壤,要求也都不一样,所以人就觉得有些难侍弄。不过,你只要摸对了它的脾性喜好,养兰花,简单着呢。

大伯,您懂得还真是多呢!天心小姐真心赞叹道。

嘿嘿,这算个什么嘛。我不过自小生长在山里面,与树木啊、花草啊,打交道时间长了,懂得它们的一些习性喜好而已。这世间万物,人也好,畜生也好,树木花草也好,都有个自己的脾性,顺了他的意了,哎,他就肯定长得好,因为他舒服快活啊,怎么能不好呢?可你要是不懂他,逆着他的意思来,他不就只有死吗?小姐,您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大伯您说得是啊。可有人偏偏就不能知道这样的道理,偏偏要违拗别人的意愿……楚小姐神情愀然,目光幽怨,看着这一株株兰花,忽然就有了一种同病相怜之感。这些兰花儿被弄到这里来,可是它们所愿?若非它们所愿,我要如何待它们? 这样想着,天心小姐不觉内心酸痛,也便越发地怜惜起这些花儿来了。

自从与老张头一起养兰花以后,天心小姐明显快乐了许多,吃得也多了,脸上也渐渐现出了少女应有的红晕。张久胜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淘弄兰花的兴致更高了。终于有一天,当张久胜又喜滋滋地送来一盆兰花,而且喜滋滋地说了一个非常名贵的名字之后,天心小姐终于冷冰冰地对他说了两个字:够了!这是自与他约法三章以来,快一年了,她对他说的唯一的一句话。两个字,虽然只有仅仅的两个字,可还是让张久胜激动了好半天。事后他一边心里美滋滋的,一边又暗笑自己没出息。他不觉想起小时候听来的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大财主非常有钱有地位,人们都以能与他说话为荣。有一天,一个乞丐欣喜若狂奔走相告,说财主和我说话了,财主和我说话了。人们都不相信,大财主怎么可能和一个叫花子说话呢?就问他,财主和你说什么了?他说,财主跟他说:滚!张久胜想想自己还真和那个乞丐差不多,不禁愤愤不平:为什么自己在她面前总是只能低声下气呢?

不想这一激动竟然激发了张久胜那无耻的狼子野心。对于楚大小姐的约法三章,张久胜确实遵守得太艰难,在他心里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能找一个机会修改章程。机会终于来了,久霾的天空终于露出了罅隙,单单“够了”这两个字,让他找到了契机。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月光皎洁,山静风轻。夜半时分,张久胜怀着兴奋不已又有些惴惴不安的心情,踩踏着月色朝楚大小姐的住处去了,第一次没有穿他平日里穿惯了的马靴,而是一双千层底布鞋,脚下生风地来到楚大小姐门前。看守见是他,自然就像自家养大的狗见到主人一般,没有狂吠,只有俯首帖耳。待小蝶睡眼蒙眬地刚打开门,张久胜立即像条影子一般闪了进去。小蝶一惊,待要叫出声来,旋即被张久胜一把死死捂住她的嘴,附在她耳边轻声说,闭嘴。声张一句,我捏死你。小蝶战战兢兢地噤了声,哆哆嗦嗦地缩在门边的角落里,偷偷伤心。张久胜呢?全然不管这些,迅速闪进了里间。那屋里,红绡帐中,美人酣睡。张久胜顿时欲火中烧,急切地撩起帐子,一个饿虎扑食,扑向侧身而睡的楚家大小姐。可是就在他倒伏的一瞬间,张久胜忽然感觉到似乎有一个硬硬的东西,顶住了他的胸膛,尖利利的几乎刺破他的衣服。张久胜不禁一声惊呼,腾地一下跳出帐外。就着透进窗户的月光,张久胜看见了一袭白衣白裙的楚家大小姐,长发披垂,直直地站在床前,手中一把剪刀闪着寒光。一个复仇的九天仙女。

楚天心,你、你想干什么?张久胜恼羞成怒,告诉你,楚天心,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可是老子嘴里的菜,老子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难不成你还反了天不成?说着就要过来夺她手里的剪刀,可还没等他近前,我的母亲,楚家大小姐楚天心,手里的剪刀已经深深地割开了自己的手腕,鲜血再一次喷涌而出。

你给我滚!这是楚家大小姐这么长时间以来,对山大王张久胜说的最长的一句话。

你、你、你……张久胜慌了,他压根没想到楚家大小姐会真的不要命。天地良心,自己可是掏心掏肺地对她呀。张久胜落荒而逃。

任先生又来了,仍然拎着那只柳条箱,仍然是那件烟灰色棉袍,棕色围巾。因为赶得急,一头一脸的汗,热气在头顶蒸腾。

一切都仿佛拷贝了之后再播放一样,一年之前的那一幕与今天是如此相像:仍旧是惊慌失措的小蝶,一张小脸憋得通红,死命拿被子捂住喷涌的鲜血;另一个呢?依旧面色苍白地闭目而卧。只是这一回不是躺地上而是**,捂着的也不是头而是手腕。

真是造孽。任先生小声地骂了一句。不知道是骂张久胜还是骂楚大小姐。

又用了整整一瓶白药,可血还是止不住。不行,伤口太深了,得缝针。待任先生娴熟地为母亲缝好伤口包扎完以后,有性急的鸡都开叫了。任先生照例又开了方子,交给小蝶,并吩咐她该如何如何,然后便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开。他看了看在**躺着的这个面色如纸的女孩,一股悲凉不可遏制地涌上心间。可怜的小女子,究竟前世作了什么天大的孽?今生今世要一番番地遭这样的罪?唉。他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轻声对小蝶说,小蝶,你不要怕,我会勤过来看的。

不知为什么小蝶一听到任先生说话,那话语,那语气,都让她感觉到一种温暖,这是天寒地冻的世界上唯一的一股暖流啊。一时间,小蝶的心中又酸又痛,似有千丝万缕的委屈,却又欲说还休,小脸憋得通红。

任先生看了看眼前这个瘦弱的小女孩,心中无限怜惜,却又无话可说。他伸手抚了抚小蝶瘦弱的肩背,拎起柳条箱走了。外面墨一般的黑暗已经淡去了许多,启明星已经在东方升起。天快亮了,可他身后的这两个人,什么时候才能有属于她们的光明啊。唉,老天爷,头顶三尺就有神明,你高高在那万仞之上,为什么竟那么糊涂,要制造出人世间这么多的悲欢离合呢?

约莫过了两个时辰之后,任先生就过来了。天心药也喝了,粥也吃了,正半靠在**闭目歇息。因为小姐这回喝药、喝粥都很配合,小蝶显得特别开心,看见任先生顿时喜上眉梢,欢快地跟任先生打招呼,又回头冲里间喊,小姐,任先生来了。

楚小姐已经睁开眼睛,虽然依旧虚弱地靠在床头,却破例冲任先生笑了一下,轻声说,任先生,不好意思,总是麻烦你。说着,苍白的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绯红。

任先生心情也顿时好起来,他笑了笑,露出一嘴又白又整的牙齿,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坐到床边,从柳条箱里拿出脉枕,轻声说,来,我来给你请个脉。楚小姐温驯地伸过右手臂,任先生伸出三根白皙修长的手指搭在这条纤瘦、皮肤白得近乎透明的手腕上,心底一声叹息掠过:这样的金枝玉叶,只合在温室里细细地养,精心地养,哪里经得住这样一次又一次的糟践啊。就在他心中暗暗为楚小姐惋惜的时候,却不知楚小姐也在为他惋惜:真是可惜了。这么标致的一个人,为什么竟沦落到给土匪当医生呢?于是彼此心中都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诊完脉,任先生又查看了一下伤口,嘱咐了几句该注意的禁忌,之后一边收拾柳条箱,一边说,楚小姐刚才说不好意思总是麻烦我,既然不好意思,为什么还非要麻烦我呢?拜托以后能不能不要再以这样的方式麻烦我?他忽然抬起头,目光非常热切地看着她,那是一种可以燃烧整个世界的热切。楚天心瞬间感觉到了一种温度,或者说是热度,她的脸再一次莫名其妙地飘上了一薄层绯红的轻云,那一种病态的美,实在是无可言表。任先生一时间看得有点呆。

或许是任先生的目光过于灼热,楚天心无法承受,只好垂下了眼睑并低下头。任先生,对不起。楚天心小声嗫嚅道,同时眼中含泪。

任先生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情绪有些失控,他清了一下嗓子,继续整理已然非常整齐的药箱,说,不用跟我说对不起,你该对自己说对不起。楚小姐,无论怎样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不是吗?一个人要善待别人,但更要善待自己,多保重,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给你换药。说完,他大步流星地走了。

这可是来到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这么长时间以来,楚天心听到的最温暖的一句话啊,顿时一股暖流漫过她受伤的心,泪水潺潺地涌出了眼眶。

以后的日子,任先生依旧每天都过来给楚小姐换药,仍旧话不多,依旧除了问几句与身体有关的话之外,甚至没有正眼看过楚小姐一次。似乎那天已将要说的话都已说尽,而那一眼也已经是万水千山的尽头。楚小姐自然更是无话,除了见面一个礼貌性的招呼之外,两个人就只有静默。小蝶倒是有话,而且快活,小姐这小姐那的,没完没了地絮叨。任先生倒也从那絮叨里,对病人的情况了如指掌了。

但是,有一点任先生或许是不知道的,那就是每天他来,楚小姐的心里都要好一阵不平静:先是总要为对方惋惜,为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惋惜,为他的温文尔雅惋惜,继而不免为自己惋惜。不知为什么,她总觉着与他之间有一种同病相怜之感,也许正是因为此,隐隐地,楚小姐感觉在心里对眼前的这个人寄予了一种渴望,渴望见到他,每天都能见到。哪怕他们之间什么话都不说,只要他每天都能来,她就感觉特别心安,平静。每天任先生都会很准时地在巳时时分过来,有时会稍微早一点,楚小姐便显出一份意外的惊喜;可倘若稍稍晚了一点,她便会立时现出焦虑的神情,问,小蝶,先生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来啊?有时正说着,先生就来了,楚小姐的脸上便立时光彩夺目,一边带着惯常的笑容与先生打招呼,一边吩咐小蝶给先生看茶。虽然声音不大,但谁都能听得出来那声音里透出来的轻快与愉悦。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轻易就消逝的,转眼半个多月过去,楚小姐的伤口也已经愈合得差不多。其实已无须每天换药,隔一天换一次也可以,可任先生仍旧每天都来。查看查看伤口,诊一诊脉,开一个新的膳食方子,如此而已。

一天,先生换好药准备离开的时候,楚小姐忽然问,请问先生怎么称呼啊?这时小蝶也才想起来,到现在为止还真是不知道先生的名讳,每次只知道叫任先生。

哦,我嘛,嘿嘿,父亲给我取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名字,叫之初,任之初。他说完像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笑了笑。

嗯,人之初,性本善,果然是一个有趣而又有意义的名字。楚小姐也笑了一笑。任先生不觉和她对视了一下,楚小姐就又看见了他那洁白而又整齐的牙,那么规矩而又可爱地站在它该站的地方,好想能一个一个地去触摸它们啊。

这个念头突然间冒出来,把楚小姐自己吓了一跳,她不觉红了脸。她低下头,把玩着手里的一方手绢,轻声说,任先生一直为我操劳,今天可不可以留下来吃个便饭?

任之初一愣,他确乎没有想到楚小姐会留饭,对于这个美丽得令人目眩的传奇女子,他只有远观的份。哦,不了,什么操劳,实在谈不上,都是我应该做的,我是个医生嘛,再说,能够为楚小姐诊治,是任某的荣幸!告辞。他说罢抬腿要走。

留下来吧。楚小姐抬起头,再一次挽留,目光里的忧伤与留恋令人动容。

是啊是啊,任先生,您就不要客气了,留下来嘛,我们小姐平常总是一个人吃饭,太冷清了,您就陪她一回好吗?小蝶也帮着留客,并淘气而又大胆地把任先生的柳条箱抢过自己的手里。

那好吧,既然如此,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任先生迟疑了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一般重又在椅子上坐下来。

楚天心看着小蝶将任先生的柳条箱送到里间藏好,生怕任先生又走掉,笑了,说,任先生这箱子看上去很有些年头了……

是啊,那是我们家祖传的医箱,从我曾祖父那一代一直传下来。那年我去教会医院学西医的时候,我父亲将他传给了我。

哦,那可真算得是个传家之宝了。如此说来,任先生是中医世家了?

算是吧。任先生端起盖杯,喝了一口热茶。

任先生,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楚天心瞄了任先生一眼,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楚小姐,说哪里话来?你我之间无须客套,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看任先生也是一个有修养的人,又有家世,如何甘心在这山上给土匪效力呢?楚小姐终于还是把盘旋心里许久的疑问说了出来。

唉,一言难尽啦。任之初喝了一口茶,将溜进嘴里的一片茶叶细细嚼碎,咽下,之后幽幽地说开了。

他们家原本是上游安徽省府安庆人。家中世代行医,至任先生父亲这一辈已达到鼎盛时期,父亲、大伯、二伯都从医,在安庆非常出名,自然家世也颇殷实。俗话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果然,任家被那一带的土匪盯上了。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土匪摸进了任家,一个个蒙着脸,举着大刀片子,凶神恶煞。家里人突然被从梦中惊醒,胆都吓破了,迷迷糊糊地感觉应该是遭了匪了。可是事已至此,也只能束手待毙任人宰割。土匪将任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像赶鸡鸭似的,一齐赶到楼下,用一根长绳将他们捆在了一起,撵到天井里。此时外面真是风浓雨浓啊,大雨从天井里哗哗地落下来,风也在屋子里四散冲突,所有人都感觉灭顶之灾正在降临。任先生当时正是十六七岁年纪,血气方刚,挣扎着要和土匪打斗,被其中一个土匪一刀拍在背上,立时口吐鲜血,垂下了脑袋。土匪瓮声瓮气地威胁说,告诉你们,要钱还是要命,你们自己选,识相点的,赶紧告诉钱财藏在哪里,免你们一门不死,否则,你们自己看着办。土匪接着用手里的大刀指着任先生,要不要从他这里先下手啊?任先生的父亲吓坏了,赶紧求饶,各位好汉,钱财你们只管拿去,还请高抬贵手,万万不可伤人啊!于是一五一十告诉了家里藏钱的地点。可就当土匪们正在家里大肆搜寻的时候,突然从天井里飞进来一个黑衣人。只见那个人轻捷地落地,趁所有人都还懵懂之际,又迅捷离开,打开了大门。我的个天啊,只见门口灯笼火把一片红,一队人荷枪实弹地冲了进来。一家人这时真正魂不附体了,以为是另外一帮土匪,结果他们却是冲着土匪来的。不许动,不许动!他们一边喊,一边楼上楼下捉拿土匪。有一个许是要逃,结果一声枪响,只听啊的一声,紧接着一个身体沉重地倒下了。真叫杀一儆百,不一会儿,所有土匪全都束手就擒。任先生父亲领着一家老小跪地三拜九叩,感谢救命之恩。

你道那领队的是哪一个?任先生啜了一口茶,问道。可还没等楚大小姐回答,他就自己先说出了答案:就是张久胜。

啊?楚大小姐不觉轻轻地叫了一声,他?

是。任先生点一点头,继续说,正是他。那时他正在东南大队做中队长。一天白天巡城的时候,他发现了几个形迹可疑之人,便不露声色地跟踪,结果发现他们的目标是我家。于是就有了那一场埋伏。

按道理你应该与土匪势不两立才对啊,又如何自己倒变成一个土匪了呢?楚小姐更是大惑不解。

楚小姐,请您注意用词,我不是土匪,我只是一个给土匪治病的医生。任之初显然有些激动,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光了杯中茶。

那又有什么两样?楚小姐低下头,却不服气地在心里说了一句。

那次遭匪之后,任先生一家视张久胜为救命恩人,感激不尽。任先生那时虽然不过才十七岁,可自小学医,已经初露锋芒了。任父骄傲地对张久胜说,之初天生就是块行医的料。张久胜却对他说,任老先生,行医乃悬壶济世,你们一家都是行善积德之人啊。只是不知老先生想过没有,现在已是民国,讲究洋为中用了。西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盛行华夏,指不定到时候光有传统医术已不能满足世人需要了。所以我觉得之初最好还再学一点西医,这样既懂中医又通西医,之初可就是一个全才了。任老先生,您满足于当一个民间医生,可之初生活的时代不一样,他完全可以奔一个大前程嘛。任老先生您说是不是?任父觉得张久胜所言甚是,于是就送儿子去了安庆的教会医院学西医。

三年之后,任先生说,就在我潜心医学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张久胜去了教会医院找到了我,说是他的一个弟兄伤得很重,不能动弹,希望我能前去为他诊治。我二话不说就随他走了,我根本不知道,那个时候张久胜已经上了藕山自己做了土匪了,结果就被带到这山上。伤者确乎伤重,一刀砍在后背,几乎将人剖开,已然奄奄一息。那个人就是肖金水,是在和原来的大当家混战时候给砍的。因为是土匪,所以我心里非常抵触。但一想,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哪怕是个魔鬼,可只要是需要救治的病人,医生就绝不能袖手旁观。再者,毕竟张久胜于任家有恩,把他的兄弟救好,也算是一种报答。尽快把人治好赶紧离开不就结了?于是我尽心尽力竭尽所能,为其医治,最后他还真痊愈了。一时间我在山上声名大噪,被称为“神医”。我心中也有说不出的得意,心想,中、西医兼通,还真是妙不可言啊。可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张久胜却要我留下帮他,而且态度非常坚决。我以尚未学成为由坚辞不就,态度也一样非常坚决。最后,张久胜只好与我摊牌,说之初,我一直看好你,你们家世代行医,当知晓为人必当知恩图报。想当初,你们一家是我从土匪大刀底下救出来的。若不是我带人及时出现,你和你们一家或许早就被灭门了,哪里还有什么乾坤什么学业可言?想我张久胜也曾经是良善之辈,被逼至此,何至于连你都耻于与我为伍?任之初,我实话跟你说,你今天答应是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倘若你不想你家里人出事的话,你就乖乖答应,在山上留下来,帮我。土匪也是人啊,难道他们生病了就不配得到救治?我奇怪,问这与我的家人有什么关系?张久胜说,他已经着人将我们一家保护在一个“非常安全”的地方,照样悬壶济世,照样行善积德,不过是在他的“保护”之下。我顿时明白了,这样的保护意味着什么。我除了留下来,我还能怎么样?至今为止,七年过去了,我从没见过自己的家人,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每当我提出想见一见自己的家人的时候,张久胜总是哈哈大笑着说,哎呀,之初,你就不用担心了,他们很好,好得不能再好了。再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能总是这样婆婆妈妈呢?大丈夫四海为家的嘛。你看我不就是没有家人,我不是一样生活得很好。

任先生忽地停住了话头,目光沉沉地看着窗外,看得见老张头嘴里叼着烟袋,正把一盆盆兰花搬出来晒太阳呢,脸上是那样安详与平和,似乎这个世界有了兰花,便一切安好,他也没有家人吗?任先生禁不住满心忧戚,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

楚小姐听呆了。从小养尊处优的她,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许多百转千回的诸多恩怨。她内心纯净,眼里揉不得沙子,哪里会知道世上的许多古怪啊,原以为自己已经是这人世间最最可悲之人,谁知这任先生人生之中,更有别样隐情,甚于自己。楚天心突然有一种冲动,想扑进眼前这个人的怀里,好好哭一场,为自己,也为他。

人活在这个世上,总会有无法预料的云谲波诡,可无论有怎样的困顿,生命都是值得尊重与珍惜的,楚小姐,你说是不是?任先生再一次意味深长地注视着她。楚天心许是受不了这样热切的目光,赶紧低下头,同时一颗心忽然小鹿一般咚咚地跳得欢快。刚才自己那么狂热的念头,有没有被聪慧过人的任先生识破呢?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由于任之初的悉心照料,再加上楚小姐心情大有好转,伤口恢复得非常快。尽管一道疤痕蜈蚣一样蜿蜒在楚小姐纤细的手腕上,但她已毕竟没有了生命之虞。而自那一日二人深谈之后,任先生留下来就餐的次数越来越多,再也不像从前那样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换好药包好伤口起身就走了。他现在总是一边换药,一边和楚小姐说着话,有时说到高兴处,两个人会同时笑起来,把对面屋子里的老张头都惊得抬起了头。这可是这个寂寞的庭院里从没有过的事啊。这久违的难得的笑声,仿佛久雨后的阳光,弥足珍贵。小蝶自是为他们俩高兴,可不知为什么,老张头却深深地叹息,甚而现出深深的忧虑。小蝶不解地说,张伯,小姐难得这样好兴致,您为什么还要叹气啊?老张头却只是摇头。

再后来,楚小姐的伤口已经根本不需要医生了,可任先生的身影依然频频出现在楚小姐的屋子里、饭桌上,有说有笑。兴致好的时候,楚小姐甚至会放了小蝶的假,自己亲自磨墨,与任先生一起写字作画。任先生写得一手好字,而楚小姐则将一株兰花画得出神。常常是楚小姐画好兰花,任之初在上面题款:什么“我爱幽兰异众芳,不将颜色媚春阳”;什么“花中真君子,风姿奇高雅”;什么“兰艾不同香,自然难为和”等等等等,总是这样一些寓意双关的诗句。楚小姐冰雪聪明,自然能懂,所以也常会报以意味深长而又温婉羞涩的一笑。那一副琴瑟和谐的样子,真是一幅温馨的画面,任谁看着都觉得舒心。

然而好景不长,任之初突然从楚小姐的世界里消失了,没有任何痕迹也没有任何预兆地消失了,甚至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留下,就那么突然而又决然地消失了。消失得那么干净彻底,以至于在以后楚天心整个的人生里,这个名叫任之初的男人都再没有出现过,仿佛一滴水一样地从人间蒸发了。

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真是箫惹了祸事?

那一天任先生过来的时候,忽然变戏法似的,从那只祖传的柳条箱子里拿出一支白木六孔洞箫,又漂亮又精致。

哇,先生还会吹箫啊!楚小姐眼睛发亮,用手无比小心地摩挲着圆润光滑的箫管,抑制不住的敬畏与崇拜,已然化作了音符在屋子里流淌。先生可真了不起。

任先生笑了笑说,不过会吹几个音而已,哪里就了不起了呀。

不知天心可否能一饱耳福啊?

任先生自谦地笑了一笑说,哪里有什么耳福之说哦!只怕粗鄙之声,脏了小姐的耳朵呢。他说着就把箫轻轻地抵在了唇边。似乎才刚一搭上,箫那特有的圆润轻柔的音调就滑出了箫管。仿佛那声音不是从这个人、这管箫里流出,而是从遥远的幽谷迤逦而来,幽静典雅却又**气回肠。尽管楚小姐并不能知晓任先生所吹的曲目,可那哀怨圆润的音调却一下子捅开了她的泪腺,热泪顷刻间奔涌而出。任先生也似乎瞬间进入箫的情境之中,直吹得忘情,根本没有看到听的人已是泪人一个。

倘若不是老张头突然气急败坏地冲进屋子,劈手夺下任先生手里的箫,两个人不知道要将这感伤又感人的一幕演绎到何种境地。

张伯,您这是做什么?楚小姐被老张头的举动给搞蒙了。这个平常不声不响的老人,何以如此失态动怒?怎么了?

老张头却不理会楚小姐的诘问,只是对任先生说话,任先生,不要怪老朽冒昧,小姐年纪轻,不晓事,先生莫非也不晓事的吗?莫非不知道凡事需适可而止?他朝屋子外面看了一眼说,这声音……任先生可知道能传到哪里?……

啊啊啊,张老伯教训得是!是我考虑不周。唐突了,唐突了……任之初说完,立马慌慌张张地将箫收起来,胡乱放进柳条箱就匆匆忙忙地走了,连声再见都没有说。

那之后,任先生就消失了。

任先生消失得如此遽然,楚大小姐整个人如掉进冰窟窿里一般,一开始还跟疯了一样地每日在门前苦望,枯等。她不相信任先生会是一个如此绝情之人。就算离开,也该说句再见吧?后来日复一日,渐渐地,绝望就像一张网一样,将她一颗期盼等待的心死死缚住,动弹不得。楚小姐再也不等,可欢声笑语也仿佛一朵昙花瞬间乍现,之后就只剩下了寂灭。她真正陷入了一种万念俱灰的境地之中,似乎再没有什么能够重新唤起她对生活的期望与热情,甚至连那些她深情钟爱的兰花也已经唤不醒她的兴趣。终于有一天,她把与任先生一起作的画拿出来,一幅幅地看,看得那样仔细,那样认真,不放过每一个线条,她自己画的线条;每一个字,任先生的字。任先生的字真是好啊。她在心中赞叹着,看一百次,一百次仍是忍不住赞叹。一百次之后她再也不看,而是开始撕。一幅幅地撕,一点点地撕,撕得那么平心静气,撕得那么慢条斯理,却又撕得那么毅然决然。之后再一点一点地扔进火盆,看着火舌欢快地舔着纸屑,化作烟,化作灰。

冬天的夜总是早早地就降临了,而且黑得那么深沉而又纯粹。“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她苦苦地坐在窗前,连火盆也不愿生一个,就那么冷冷寂寂地坐着。似乎忘记了寒冷,忘记了饥饿,甚至忘记了自己还是这世间上的人。她一遍遍地抚摸着自己手腕上那条蜈蚣似的疤痕,他留给她的疤痕。手腕上。心上。无论怎样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与珍惜的,这是他送给她的话。可是这样的生命有什么值得珍惜与尊重的必要呢?老天爷,既然你这样恨我,要这样对我,为什么不将这命拿去?何苦留着,遭罪?以为泪已流尽,却又流了出来,无声无息,不绝如缕。

小蝶又担心又害怕,不知该如何是好,只有向老张头诉说。老张头也不说话,只是把烟袋杆叼在嘴上,也不点火抽,只那样叼着。只要是跟兰花在一起,老张头的烟袋杆就总是这样空叼在嘴里,似乎已是一种习惯。唉,许久他才叹了口气,说,姑娘啊,你还太小,这人世间的诸多残酷你还不懂啊。你们都不懂,小姐不懂,就连任先生他都不懂哦,唉……

小蝶真是不懂,她甚至不懂老张头的叹息。

姗姗地,雪来了。今年的雪虽然来得有点迟,都快过年了才来,可终究还是来了。风,就像大将出场之前的那些龙套一般,煞有介事地比比画画一番,也胡乱嘶吼,叫嚣,可最后还是偃旗息鼓,让位给了雪。雪于是非常斯文、非常优雅,也非常耐心地下起来了。这一场雪似乎是青衣专场,除了之前龙套比画过一阵之后,其他角色无论老生、武生、老旦、小丑等等,都没有机会登台,从头到尾只青衣一味咿咿呀呀唱,唱得缠绵悱恻,唱得江河断流,唱得天地肃穆。且好功夫,连着唱了三天,竟不知累,直到第四天,才似乎嘶哑了喉咙,默默退场了。许是这几天的戏听得太足,过足了戏瘾,把山林树木、房屋大地,都一股脑儿听得胀鼓鼓的,跟发酵的面团一般,臃臃肿肿、白白胖胖,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去摸一下,乐一下。原来这早已看惯了的、甚而已到了令人生厌的世界,顷刻变得不一样了,变得如此雄浑、纯净还可爱,处处都显现出鲜活的气息来。

有雪的年似乎更有年的味道。

然而对于楚天心来说,任何日子都已经变得味同嚼蜡。倘若有任先生在,这样的雪天气,该是可以对饮小酌,然后再吟诗作画的,附一派风雅。若是再有箫声哀哀怨怨地在雪地里飘着**着,则更是美不胜收了。可没有了任先生,便只剩下煎熬。

雪停的第二天,就是腊月二十四,小年夜。去年一则因为楚小姐刚上山,二则也因为楚小姐伤势未愈,所以根本就没什么兴致过什么年。然而小蝶毕竟还是个孩子,对于年依旧充满了期待,而且也想趁此机会,好歹让小姐开心一回。他便将屋里屋外彻彻底底打扫了一遍,门首挂上两只大红灯笼;又和老张头一起用红纸剪了喜鹊登梅和鲤鱼跳龙门,贴在小姐的窗户上;再剪了“寿”和“福”贴在老张头这边。这样一倒腾之后,哎,别说,还真有点过年的感觉了。小蝶端详着,有点喜不自禁。说,唉,只可惜,任先生不在,不然,叫他写几副对联贴上,就更好了。是不是啊,张老伯?

唉,任先生怕是再也不会来了哦。老张头感叹道。

小蝶却很是不以为然,说,怎么会呢?任先生不是那么不讲究的人。我看出来了,这个山上啊,小姐就只待见任先生一个人。嗯,这下好了,只欠一桌年夜饭了……

就跟老天爷听见了似的,小蝶的话才刚落音,一队人竟鱼贯着送年夜饭来了。鸡鸭鱼肉,满满登登一大桌。小蝶看呆了,说,这么多菜,两个人哪里吃得了?

不想多天不说话的楚小姐开腔了,说,小蝶,把饭菜都拿去张伯那边,门口那两个人也叫上,一起去张伯那边吃年夜饭吧。我等会也过去。

小蝶一听,顿时笑逐颜开,乐颠颠地去了,心里想,看来小姐的心真是死了。任先生不是说小姐的心要是死了,就好了吗?果然好了。真是太好了,要是任先生也能来一起吃年夜饭,那就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