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笙和警卫邹常大步走进挑水巷。奇怪的是,孙世医也和他们一道。看到乌铁,他们一脸阳光。胡笙那笑,将脸上挤出皱纹:

“乌铁,今天喜鹊叫了没有?”孙世医说。

“这些天一直都在叫呢,”乌铁说,“好事不断呢!”

“乌铁,把幺哥借我一下。”胡笙说。

孙世医说有好事,而胡笙却跟他借幺哥。胡笙兵强马壮,手下人多,财产也不少。据说马匹不下五十匹呢!他要用马,是很简单的事。这让乌铁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胡笙不明说,自有他的道理。胡笙需要,肯定得满足他。乌铁让开杏将幺哥牵了出来。开杏大着肚子,路走得慢。邹常忙上前将马缰绳接过去,给幺哥上嚼口,上马鞍。

开杏小声对胡笙说:“媳妇的事儿,有着落了吗?”

胡笙心不在焉:“正忙呢,哪有心思……”

“你们部队里女孩子多,看上去个个不赖。我原以为……”

“部队里是有纪律的!”胡笙看了看挑水巷的另一头。

“丝绸店那个姑娘,不错的。人长得好,还会裁剪,会缝制。”开杏拉了拉自己的衣角,“看看,这就是她做的。你找上她,怕是前世修来的福……”

“看你这身体,别太操劳了。”胡笙说。

“你花点心思,琢磨琢磨吧。昨天我和她聊了半天,把这个意思间接地表达了,人家也没有反对。”开杏说,“官家的事要做,自己的事也别荒下。”

“金枝那里,麻烦你多看顾。”胡笙说。金枝自回来后,状态一直不看好。胡笙把她送到孙世医的新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那肯定的。”鞋摊有乌铁照应,开杏每天都要去医院,陪金枝做针线活。只有拿起针线,金枝才是安静的。

“最近棒客又闹事了。麦昂躲起来了,不知道他又会干出啥事来。你们可得小心。”胡笙转移话题。

其实,更得小心的是胡笙。棒客在的是暗处,胡笙在的是明处。他们是针尖对麦芒,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个开杏也是清楚的。

“杨树村不是有句话吗?早养孩子早享福呢!”开杏并不想绕开先前的话题。

胡笙看了看那边,孙世医正低头给乌铁看伤疤。而乌铁眼睛,偶尔朝这边瞟。显然,他已经注意到他俩有情况。

胡笙转过身,摸了摸幺哥的长脸:“放心吧!我安排人带了草料的。今天去,明天回。保证完璧归赵。”

“早去早回啊!”开杏说。阳光下,胡笙满脸胡楂,眼角已有不少的皱纹。这个当年一想她,就只会对着她诵读“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小青年,如今已经满脑子经验,说话做事滴水不漏了。开杏知道,多年出生入死,那些无情的战火,没有让胡笙尸骨化灰,相反把看似没用的石渣子炼出钢来。

挑水巷口,锣鼓叮叮咚咚,鞭炮噼噼啪啪,还有唢呐吹得咿咿呀呀,还有人声此起彼伏。是谁家娶媳妇了,这么热闹?开杏出门,迎面走来一大群人,当头一匹枣红马,上面坐着一个气宇轩昂的人。仔细一看,那马是幺哥。马背上的人,居然是胡笙。胡笙穿着崭新的长衫,胸口上挂着大红花。胡笙这样子,新郎官嘛,明显是娶亲来了。开杏的心狂跳起来,她连忙换上新衣,尽快洗漱、化妆,抱着给胡笙做的那双鞋,坐在屋里。开杏好激动呀,她心跳加速,模糊的泪光中,胡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开杏闭上了眼……

她在等待。时间漫长,开杏一直在等待。四下里,各种声响渐次消失,她的心跳,掩盖了一切。哎,这胡笙,这么慢?

门哐啷一声响,开杏感觉到是胡笙来了。开杏突然又十分拒绝。开杏已是别人的妻,她不能再和胡笙有啥瓜葛。尽管他们之间有过那么深厚的情感,有过令人难忘的生离死别。

“别……”开杏叫道。

开杏不情愿地睁开眼,她等待的,啥也没有,只有无边的黑暗。原来,她做了一个梦。还没等她清醒过来,敲门声再次响起。开杏笨拙地起身,将锥子握住。木门还在响,甚至是越来越重。见屋里没有动静,外面有人大叫:

“开门!开门!我是邹常!”

邹常?哦,想起来了。开杏看了看乌铁,这个邹常,不是跟着胡笙执行任务去了吗?

“乌铁!开门!”是孙世医的声音。

乌铁早已惊醒起。他扔了手里的夷刀,挪到门边,将门闩拉掉。黑暗中,两人带着满身的冷湿闯进屋来。开杏点亮油灯。孙世医接过邹常背上的布袋,放下。袋子包了很多层布料,孙世医费了很多力,才将袋子层层打开。

两只人脚!开杏吓得啊地尖叫了一声。乌铁也毫毛倒立。

乌铁看着他俩:“你们杀人了?你们,居然……”

“看你,大惊小怪的。”孙世医笑,将那脚拿了起来,“乌铁,这是你的脚,你是个有脚的人了。”

“我的脚?我是个有脚的人了?”乌铁疑惑了,一双脚被炸飞十多年,要找回来,除非天神恩体古兹恩赐!模糊的油灯下,那两只脚并不清楚,影影绰绰让人害怕。那年,他没有了双脚,在医务人员面前,他痛哭了三天,他要他们到战场上去帮他找回来:“你们给我脚,我给你们当牛做马,给你们做娃子!你们让做啥都成!”事实上,别说两只脚,就是好多人的脑袋、肝脏,甚至生命,全都灰飞烟灭。谁也帮不了他,谁都无法帮他。临时救护站里,随时都有身体残缺不全的人体被抬进来。他几次想死,都被护理人员制止了。

死不了,命还在,乌铁对失去的双脚,还是不甘心。旁边不断有抬来又抬走的人,他突发奇想,他要医务人员帮助弄一双脚来:“有那种已经不需要脚的,或者只剩下脚的,帮助买两只来给我接上。多少钱,我都给。”

“或者,你们不要我了,把我送给那些只有脚,却没有身体的人,他们也许比我更需要……”

医务人员摇摇头。他们医术有限。乌铁说的这些,神话里才有,他们毫无办法。

眼下,孙世医突然这样说,他非常吃惊,一把抓住孙世医的手:“我有脚了?这是当年炸飞的脚吗?你在哪里找到的?你去过台儿庄了吗?”

孙世医说:“先别激动,看我的。”

孙世医把两只脚放在他的手里:“你摸摸,感觉一下。”

数年过去,看到这样的东西,乌铁依然心有余悸。孙世医看着他笑,鼓励他。乌铁抿嘴,咬牙,壮了壮胆,小心摸去。那五个脚趾,滑滑的,凉凉的,有些皮肤的感觉。颜色和皮肤还较为接近,也不知道是啥材料做成的。往上,更像是骨头,金属制成,银白色,生硬。关节处好像用的是螺钉。

“从现在开始,它就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了。”

孙世医生搂起他的裤脚,木杵一样的腿露了出来。“嘿,你要变样了!”孙世医说着,小心将那两只脚给他对了位,安装上,固定好。“需要一双鞋。”孙世医说。开杏翻箱倒柜,找出十多年前那双布鞋。那鞋略显陈旧,布面已经褪色,图案倒还算清晰。开杏抖了抖,拂去灰尘,一股霉味弥漫开来。开杏给乌铁穿鞋,双手颤抖,眼里的泪水,落在鞋面上。

“冤家,你总算可以穿上鞋了……”

乌铁双手捂脸,他努力控制自己。一个大男人,不能老是哭。

“站起来。走一走。”孙世医说,“前不久,胡笙营长安排我到上海学习,再三交代,要我去考察假肢的生产、安装流程。我去了,觉得这技术成熟,给他汇报,他就用自己的钱,专门给你定制了一双。”

“哦!胡笙……”

“他和我长谈过,对你,他这一生都非常愧疚。现在,这事总算有个落头。”孙世医说到这里,忙停下来。

欠我的,他还了。我欠他的,今生却难以偿还了。看看这穿上鞋的脚,又看看开杏,乌铁的心像有人在撕扯。在孙世医的搀扶下,乌铁努力想站起来,但那脚掌还不听他的使唤。他想站,却站不起来,更不用说走了。孙世医扶着他:

“慢慢走,试着走。”

乌铁像是个婴儿,一个趔趄,差点跌倒。费了很多力,试了很多次,乌铁终于可以走路了。有了脚、穿上鞋的乌铁,看上去显然是个完整的人了。他发觉自己高大了,胸口挺起来了,和孙世医、邹常、开杏面对面时,平等了。

“走,出门走走。”开杏鼓励他。

乌铁扶着巷子里的砖墙、石坎,和那一排排参差不齐的门板,趔趔趄趄,慢慢搌进挑水巷。

“我能走路了!”

在孙世医的搀扶下,乌铁努力想站起来,但那脚掌还不听他的使唤。

搌着搌着,乌铁找到了肢体感。那样,他走起路来,就正常了些。走到辕门口时,他想到了当年出征时的情形,想到和胡笙打交道的若干情形。

他问站岗的士兵:“胡营长呢?”

士兵说:“剿匪去了。”

“那,幺哥呢?就是那匹枣红马……”

“和他一起去了。”

乌铁搌得跌跌撞撞,搌得犹犹豫豫,搌得摇摇晃晃。几天后,他便行动自如了。他顺着古城的街道走去,他看到了古老而几近腐朽的巷子、人来人往的街道、被各种各样鞋子擦得锃亮的石板、人来人往的商铺,还有精神抖擞、面带喜色的市民们。

“这脚怎么就可以人造了呢?”乌铁低下头,再看自己的脚,“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他想不到的,就是一直还没见到胡笙和幺哥。他每每问起,就没有一个人正面回答他。

兵营里的事,是机密,不是谁想知道,就能知道的。

看他这个样子,陆大爷也高兴得不得了。在乌铁的前后左右看了个遍,摸摸他的腿,又摸摸他的鞋。陆大爷双手捂住脸,呜呜咽咽哭了。浑浊的泪水,和含混不清的啜泣,从指缝中流淌出来。陆大爷是想儿子了。乌铁没有脚,可以换上假肢,陆大爷没有了儿子,却无法再生。这时,金枝在屋里叫道:

“哥哥……”

陆大爷回屋,给金枝倒了一碗茶:“喝下。哥哥最喜欢你的乖样子,你喝了,安安静静地坐着,他就会开心。”

金枝很听话,她接过茶喝了,继续做她的鞋垫。陆大爷看着金枝,那眼神里,有爱,又有怜。

乌铁能走路了。他走到兵营,再次要求见胡笙。接待他的是邹常。邹常告诉他,上级重新派来了营长。胡笙营长接上级命令,调到另外的战区剿匪去了。

“胡笙营长调另外的战区,可幺哥呢?”

“幺哥牺牲了!”邹常沉痛地说,“新来的营长安排,让你去马队重新挑选一匹,看上哪匹就牵哪匹。”

邹常说,那天夜里,胡笙营长接到上海那边电报,他们定制的假肢,从时间上算,已过长江,进入乌蒙管辖地带,应该这一两天就到,要他们做好接收的准备。胡笙高兴得睡不着。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他要让幺哥一起,见证这一重要的时刻。第二天一大早,胡笙就牵着幺哥,带着一个班,从乌蒙前往豆沙关。一行人到了豆沙关关隘处,果然等到运送假肢的队伍。他们和来人做了交接。天色已晚,邹常建议第二天回。胡笙没有同意,他急着回家。他想尽早给乌铁安上双脚。那夜太黑,伸手不见五指,伸腿不见脚背。两边山崖像巨大的黑色幕布。山路崎岖,不小心脚就会踩下悬崖。胡笙让邹常从路边的小店里买来火把。邹常照办。但邹常再次建议第二天再走。胡笙生气了:

“你是军人吗?”

“是!”邹常连忙立正,行了一个军礼。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枪上膛,进入战备!”胡笙一边走,一边命令。

没走多远,意外发生。“噗!”有枪响。胡笙身边有人倒下。“噗!”又是几声枪响,幺哥倒下。“噗!”枪声再响,刚转身正要举枪的胡笙,突然倒在地上。也就那一瞬间,随行的解放军七八支枪,同时朝那个方向打了出去。

“啊!”有人大叫,从崖上落下。邹常举起火把,凑过去一看,是麦昂。麦昂全身稀烂,唯有独眼圆睁,仿佛有很多想说的,还没有机会表述。

挑水巷也有人一直在传说,胡笙被棒客捉去。棒客把这些日子以来的煎熬,全算在胡笙的头上。胡笙给他们讲政策,讲处境,讲胸怀,讲大义,讲投顺解放军后的美好生活。但那些棒客根本就不买他的账。棒客用皮鞭打他,用烙铁烫他,用刀子割他,撵恶狗咬他。他没有摇头,没有皱眉,没有求饶。棒客惊讶万分,剖开他的胸膛,挖出他的肝胆。鲜血喷涌,糊了握刀棒客一头一脸。但金枝并不承认,她坚信哥哥是调离了、提拔了。她说,哥哥告诉过她,有机会就要来看她。而陆大爷也是这样认为的,陆大爷把那些尚有疑惑的人叫到茶铺,请他们喝茶,给他们说因果,讲阿鼻地狱的堕入条件。直到那些人脑洞大开,释然称是。

金枝被送进了医院,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治疗,金枝正常了。白墙、白床单、白色的病服让她不安。窗外初开的花、枝头啼叫的鸟,还有金子一般光亮的阳光,吸引了她。她喜欢热闹,需要外面的生活。孙世医给她送来药,她吃了,突然问:

“世医,我怎么会在这里?”

“生病了呀!”

“我生病了?我咋没感觉到?脑壳疼,还是心肝坏了?我咋没感觉到呀!”

“不疼啦?不疼就是好了。可以出院了。”

陆大爷拄着拐棍,歪歪倒倒,来医院接金枝。金枝眼睛有神了,脸色红润了,陆大爷满心欢喜,给她买了一身新衣。

回到家,陆大爷买了肉,买了酒,开杏和乌铁帮着他,做了一大桌饭菜。陆大爷将街坊邻居邀请到家做客。他拉着金枝站起来,给堂屋正中行了三个礼。那供桌上,除了天地君亲师位,新增了两个牌位。一个是陆婶的,一个是儿子陆树的。回过头来,陆大爷给客人敬酒:

“你们给我做个证,我收金枝做女儿。从这时开始,我是她爹,她是我女儿。”

开杏拉拉金枝的手,告诉她:“叫爹。”

金枝站起来,给陆大爷鞠了个躬,笑眯眯地叫:“爹。”

陆大爹大声回应:“哎,乖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