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4—1526年,在神圣罗马帝国的施瓦本、弗兰肯、图林根、萨克森、阿尔萨斯、萨尔茨堡和蒂罗尔等地,大批农民、城市平民和矿山工人,揭竿而起,发动了大规模的反抗教、俗贵族剥削压迫的武装起义,他们攻城略地,捣毁天主教堂和修道院、贵族的城堡和宫殿,与前来镇压起义的诸侯雇佣军进行了浴血奋战。部分起义军还一度控制或新建了地方政权,发布了多个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沉重打击了天主教会和封建领主的残酷统治。尽管最后失败了,但其大无畏的反抗精神永垂史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的反封建斗争。
长期以来,许多记述这次起义的历史文献,大都毫无例外地称之为“农民战争”。在同时代的贵族和高级教士看来,起义是农民破坏公共和平的一场暴动;城市当局后来也重申这一观点,以免惹上纵容甚至是支持暴动的嫌疑。至晚自编年史家彼得·哈勒(Peter Harer,1480至1490之间—大约1555)起,将“农民战争”概念运用于历史编纂的做法就普遍流行开来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史学家威廉·戚美尔曼(Wilhelm Zimmermann,1807—1878)甚至把此次农民战争视为纯德意志事件;他在发表于1841—1843年间的《伟大的德意志农民战争》一书中,着重描述了发生在德意志地区的事件,对于瑞士和奥地利的起义,仅仅附带提及。在以后的相当长时间里,“德意志农民战争”概念为绝大多数历史学家所接受,形成了一种比较固定的历史编纂模式,无论是资产阶级史学家还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承袭了这一模式。
20世纪70年代以来,瑞士伯尔尼大学历史学家彼得·布里克勒(Peter Blickle)对农民战争概念提出质疑,并且试图用“普通人革命”(Revolution des Gemeinen Manns)概念取而代之。在布里克勒看来,农民战争概念不足以包容所有参与者,也与事件的性质不完全相符。实际上,起义只是在第一阶段具有明显的农民运动特征。在后来的起义中,起义者并不把他们的斗争仅仅看作是农民们的起义,而是普通人的起义。普通人这一概念在关于16世纪的史料中经常出现,尽管没有总的清楚的界定,但通常是指“一家之主”,也就是“旧式家长制等级体系中有政治权力的家族首领”,属于国家最底层的权威。而参与起义的普通人包括农民、矿工、邦国城市的居民和帝国城市中无权担任公职的人,他们构成了与领主相对立的反对派。“当复杂的主人及其属民的关系转换成复杂的政府和臣民关系时,是他们为了保卫或扩大他们世袭的政治权力而互相展开斗争。”
而从起义者提出的一系列纲领中,可以看到普通人起义是颇具革命性的。起义者他们不仅要求减少税务负担、废除人身依附关系,而且也追求一种独特的宗教关照,要求宣讲纯正的福音,建立独立的教会,自由选举牧师,举行免除手续费的圣礼庆典,对教会计一税实行自我管理。在上施瓦本的《十二条款》中,起义者要求彻底废除农奴制,主张把《圣经》确立为社会和政治的标准,“他们反对的是整个封建的、社会的以及政治的秩序”。上施瓦本的基督教联盟谋求建立一个以合作为基础的联邦性质的同盟,试图以基于合作性同盟的立宪政权取代基于家长制的和权威主义的结构的小政权,以可以与瑞士联邦相媲美的更大的政治同盟的组建终结小领主之间的纷争。同施瓦本的起义者一样,萨尔茨堡起义者也果断地争取迄今一直为贵族和教士保留的政治权利,坚决主张私利应当服从公共利益,世界应当变得更加和平和公正。
普通人的革命目标与苏黎世宗教改革家茨温利的思想体系有着非常广泛的一致性。“普通人革命”也是一种“共同体宗教改革”(Gemeindereformation),它致力于国家的基督教化,试图以“神法”的形式使自然法规范化,将社区制度确立为国家的组织或者是外部的原则。布里克勒指出:“一旦人们确定茨温利和南德意志的‘基督教人文主义者’是独立的宗教改革者——这是毫无疑问的——那么就必须承认1525年革命本身也是宗教改革的一种表现。”因为“这场运动明显地从改革者对人的观点中获得了支持,该观点强调个人的自觉,并因此培育一个建立在社区原则基础上的社会。宗教改革的神学宣称基督教徒即将成年,因此建议人类的普遍平等,或者至少是在同上帝的关系上大家一律平等。因为神圣恩典的赐予变成上帝与个人之间的私事,作为得救和恩典中间人的教会将被废弃不用了。因此共同体宗教改革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创造出一些共同利益领域。当教会团体转向政治时,它就具有革命性了,因为基督教徒在上帝面前的平等已经变成人们之间的平等。教会的‘理性存在’的丧失使得教士存在成为了一种多余,并且至少在原则上使已经建立的社会等级制度瓦解了。因此,宗教改革对社区的依赖消除了城市与农村公社之间、市民与农民之间的障碍”。共同体宗教改革在神学—伦理学上意味着宣示纯粹福音的意愿和根据福音调解生活的行为,在组织上意味着将教会建立在共同体中,在政治上意味着将官厅的合法性与福音和共同体联系起来。它是中世纪晚期“普通人”的“社团化”(Kommunalisierung)和“基督教化”(Christianisierung)运动的最终结果,也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础。
布里克勒试图解释宗教改革广泛传播开来的原因和方式,他也成功地超越思想史或结构史观念,将关注点转移到共同体上,更确切地说转移到“普通人”上,并且借此将研究重点转移到同时代人上。鉴于宗教改革运动的多样性,这种做法意义重大,不仅丰富而且深化了宗教改革研究。虽然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澄清,但“普通人革命”的命题现在已为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
二、1524—1526年的普通人革命
普通人革命开始于1524年夏天上施瓦本施蒂林根(Stühlingen)伯爵领地农民的反抗斗争。起义者要求恢复被破坏的“旧法”,废除死亡税、劳役及其他义务,并推举当过雇佣兵的汉斯·米勒(Hans Müller,1500以前—1525)为首领。8月24日,米勒率领大约有1000多人的起义队伍开往瓦尔茨胡特,与当地市民联合成立了“福音教兄弟会”,按帝国国旗的颜色做成黑、红、黄三色旗为盟旗,宣称除皇帝一人,不承认任何其他君主。9月底,米勒起义军穿过黑森林向富特万根(Furtwangen)推进。至10月中旬,起义军已达3500余人(另一说为5000余人),据守埃瓦廷根(Ewattingen)。米勒还向施瓦本、弗兰肯、图林根和阿尔萨斯各地派遣密使,计划联合农民成立全德兄弟会。康斯坦茨主教派遣大臣前往埃瓦廷根与农民谈判,结果达成停战协议,起义者旋即解散。
然而,领主们根本无意顺从农民的要求。农民刚一回家,领主就照旧要他们交纳租税、服劳役、履行一切有争议的义务。农民重新集合起来进行斗争。与此同时,闵采尔来到了施瓦本。他到处进行宣传鼓动,吸引了一大批追随者和支持者,播下了蓄势待发的革命火种,直到次年2月方才离去。
1525年2月9日,在乌尔姆附近,有1.2万多名农民成立巴尔特林根起义军(Baltringer Haufen),组建兄弟会,比贝腊赫(Biberach)市的居民也踊跃加入。不久,阿尔郜起义军(Allguer Haufen)和巴登湖军(Seehaufen)也相继成立。到3月初,施瓦本各地起义军大约有3万—4万人。原符滕姆贝格公爵乌尔利希也招募雇佣兵6000余人加入到起义行列中来。他企图利用普通人革命,占领斯图加特,收复被哈布斯堡家族夺占的领地。
这些起义军明显地受到闵采尔思想的影响,它以“书简”的形式提出一份纲领,宣称领主压迫城乡民众是违背上帝意愿的,贫苦人要团结起来,加入“基督教同盟”,与其他“兄弟同盟”一起,把自己和子孙后代从苦难世界中解救出来。如有可能,尽量采用和平手段;迫不得已,就动用武力。对叛徒和拒不投降的僧侣及贵族实行“世俗斥革”,断绝与他们的一切关系,使之虽生犹死。
面对日益壮大的起义队伍,统治者惊恐万分。此时,皇帝卡尔五世正陷入意大利战争,无法分身,以神圣罗马帝国总督、奥地利大公费迪南为首的执政府既无强大的军队,又无充裕的财政,只能向施瓦本同盟和奥格斯堡富商求助,借兵借钱。施瓦本同盟临时组建了一支由9000名步兵、1500名骑兵组成的雇佣军,并任命军事贵族格奥尔格·特鲁赫泽斯·冯·瓦尔德堡(Georg Truchsess von Waldburg,1488—1531)担任总指挥。特鲁赫泽斯计划先集中兵力迎击乌尔利希,得手后再回击农民,遂在2月26日派人与起义军谈判。起义者盲目轻信,同意暂时停战,参加约定在4月2日举行的和平谈判。之后,施瓦本同盟军队兵分两路,一路追击乌尔里希,一路攻占斯图加特。乌尔里希战败,仓皇出逃瑞士。
起义者严格遵守停战协议,认真准备和平谈判。3月中旬,巴尔特林根、阿尔郜和巴登湖三支起义军的50名代表齐聚梅明根(Memmingen),由毛皮工匠塞巴斯蒂安·洛策尔(Sebastian Lotzer)起草,传教士克里斯托弗·夏普勒(Christoph Schappeler)协助,联合制定了一份融“怨情陈述、改革提纲和政治宣言”于一体的《十二条款》(Zwlf Artikel),提出了自由选举牧师、取消小什一税、废除农奴制、狩猎和捕鱼自由、归还林地和草地给村社、减轻徭役、重新确定向领主缴纳的赋税、制订确定的而不是任意的惩罚办法和取消继承税等要求,并强调圣经是农民全部要求的基础,不仅要求恢复“旧法”,还要求遵从“上帝的话”。在这里,农民的要求首次得到了统一表述并形成文字。《十二条款》在成文之后的短短两个月中,至少印发了25版、2.5万份,传播到神圣罗马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凡是加入起义军者,都要宣誓拥护该条款中的各项内容。起义者还按照瑞士联盟的样板,建立了“上施瓦本联邦”(Oberschwbische Eidgenossenschaft),制定了联邦条例,要求各支起义军相互支援,团结一致地与官厅进行对抗。
在打败乌尔里希以后,哈布斯堡家族再次占有了符滕姆贝格,特鲁赫泽斯则率领施瓦本同盟军队回师讨伐起义军了。对于施瓦本同盟背信弃义的行径,起义者深感愤怒,他们决定主动出击,没收教产,摧毁庄园。巴尔特林根起义军率先行动,攻占特鲁赫泽斯的宫城,抢走全部粮食、酒和家具,然后放火烧掉房屋。莱普海姆(Leipheim)起义军开进魏森霍恩(Weissenhorn)城郊的一个修道院,捣毁神龛和大风琴,撕掉记载地租和债务的文契,把祭服和旗帜扯成条做裤带,并找来鱼、肉、酒等美味食品,大吃大喝了一通。阿尔郜起义军则攻占了肯普滕修道院,打翻了圣像和神龛,捣毁契约和文件。
3月底,特鲁赫泽斯率军渡过多瑙河,向巴尔特林根起义军发起了进攻,起义军不敌,暂时撤退到深山密林之中。4月4日,特鲁赫泽斯的军队攻击莱普海姆起义军,起义军领导人、布道士雅克布·魏(Jakob Wehe)被俘身亡,曾经支持过起义者的莱普海姆市政当局也被处以巨额罚金。4月14日,施瓦本同盟在乌尔扎赫(W urzach)再次打败巴尔特林根起义军,起义者伤亡惨重,幸免于难的也必须缴纳很高的罚款。巴登湖军在得知特鲁赫泽斯来犯的消息后,立即进行了军事动员,并与阿尔郜起义军一起利用有利地形迎击敌人。特鲁赫泽斯自觉难以制胜,故伎重演,再次玩弄起和谈把戏。他说服起义军在4月17日签订《魏因加滕协定》(Vertrag von Weingarten),规定起义者对地主的控诉交由六个中立城市裁决,签约起义军不得与其他起义军结盟。随后,特鲁赫泽斯率军赶往赫郜(Hegau),以便解救被赫郜和南黑森林起义军包围在拉多尔夫策尔(Radolfzell)的贵族。特鲁赫泽斯想与赫郜和南黑森林起义军达成一项类似《魏因加滕协定》的协定。谈判尚未成功,他便接到施瓦本同盟的三道命令,火速班师救援受到起义者激烈攻击的符滕姆贝格。符滕姆贝格起义军向赫郜和南黑森林起义军求援未果,被施瓦本同盟军队打败。
在弗兰肯,各地民众也从1525年3月起相继起事。3月22日,罗腾堡郊区的民众组建黑军,发动起义,推举见多识广的贵族弗洛里安·盖尔(Florian Geyer,大约1490—1525)担任领袖。盖尔颁布条例,规定由“学识高深的圣经学者”来领导邦国未来的“宗教改革”,在农民和市民联合的基础上进行帝国改革,首先是以福音为道德基础,消除教士和贵族的特权。盖尔成功地说服几个小城市加入起义队伍,并与维尔茨堡及勃兰登堡—安斯巴赫—拜罗伊特(Brandenburg-Ansbach-Bayreuth)马克伯爵卡西米尔(Kasimir)进行谈判。谈判无果,盖尔便率领起义军大规模摧毁贵族宫殿,力图迫使教士和俗人、贵族和非贵族接受通用市民法和乡村公约,善待市民和农民。
3月26日,奥登瓦尔德(Odenwald)的山地民众在旅店主格奥尔格·梅茨勒(Georg Metzler)的领导下举行起义,组建“基督教农军”,宣布实行圣经和圣保罗的教诲,遵从《十二条款》。3月27日,在罗伊特林根(Reutlingen)也有数千民众起事。耐卡河谷(Neckartal)的民众则在4月1日夜由小酒店店主耶克莱因·罗尔巴赫(Jcklein Rohrbach)挑头举行起义,并提出废除徭役和高额地租、没收和平分教产等主张。4月2日,贵族出身的文德尔·希普勒(Wendel Hipler,大约1465—1526)又领导厄林根(hringen)民众起义。希普勒曾在霍亨洛赫(Hohenlohe)的伯爵宫廷担任总务大臣20余年,因痛恨诸侯的飞扬跋扈,同情普通民众的苦难,离职到海尔布琅(Heilbronn)做律师,在当地居民中颇有影响。普通人革命兴起后,希普勒立即带领部分民众予以响应。4月11日,班贝格城市居民发动武装起义,赶走主教,邀请农民军开进城内,协助城市居民守护城市。4月16日(复活节),弗洛里安·盖尔率领的黑军攻克魏因斯贝格(Weinsberg),活捉了凶狠残暴、捉到起义农民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勒死的赫尔芬施泰因(Helfenstein)伯爵路德维希(Ludwig)。军法会议判处赫尔芬施泰因伯爵等人死刑,起义者一边击鼓,一边用梭镖将他们乱刺而死,是为“魏因斯贝格血案”,此一较为血腥的事件使起义者背上了“杀人越货”的恶名。
盖尔、梅茨勒、罗尔巴赫和希普勒等人领导的起义军联合成立“奥登瓦尔德—耐卡河谷华美军”,总兵力约8万人,共推梅茨勒为领导人,后来又推希普勒为总监。希普勒推举帝国骑士戈茨·冯·贝利欣根(Gtzvon Berli-chingen,大约1480—1562)为军事领袖。盖尔和罗尔巴赫与希普勒意见不和,各率自己的队伍离去。贝利欣根说服施特拉斯堡的主教威廉加入农民同盟并对《十二条款》承担义务。
三四月间,在施韦比施哈尔、施韦比施格明德(Schwbisch G münd)、克赖赫郜和奥尔滕瑙(Ortenau)等地,也有一些民众成群结帮,抢劫修道院和城堡,特别是将古皇城霍亨施陶芬(Hohenstaufen)付之一炬,烧毁殆尽。4月16日,在符滕姆贝格有8000多名民众组建了“华美基督教农军”,推举波特瓦(Bottwar)市政参事、市民反对派首领马特恩·费尔巴哈(Matern Feuerbach)为首领。4月25日,在城市居民的帮助下,华美基督教农军与耶克莱因·罗尔巴赫率领的200名兄弟兵不血刃地占领了斯图加特,不久又占领了朔恩多夫(Schorndorf)、格平根(Gppingen)、基尔希海姆(Kirchheim)和尼尔廷根(Nürtingen)等城市。4月底,民众起义波及普法尔茨所属的莱茵河两岸地区,施佩耶尔主教逃跑,帝国选侯、普法尔茨伯爵路德维希五世(Ludwig V.,1478—1544)接受宗教改革家梅兰希通的建议,与起义军达成如下协议:由邦国等级会议研究处理民众的申诉;起义军撤出所占领的城市和城堡,然后就地解散。
5月初,希普勒和贝利欣根等人召集部分起义军领导人到海尔布琅开会,共商建立农民议会(Bauernparlament),制定下一步行动计划事宜。会议通过了由美因兹税务官弗里德里希·魏甘德(Friedrich Weigand)起草、经文德尔·希普勒修订的《给一切基督教国家谋福利的制度和改革》(又称《海尔布琅纲领》),该纲领共计14条款,其主要内容是:没收教会财产用于“公益”事业,村社自由任免牧师,限制世俗领主的权利和收入,取消一切地租,实行政教分离,统一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服判决者可以上诉,除“皇帝赋税”外,废除一切关税和杂税,条条大路均可自由通行,统一全国币值和度量衡,限制放债取息,解除贵族对教会采邑的义务,取消诸侯的一切同盟,各地只由帝国君主负责保护,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君主国。与《十二条款》相比,这一纲领要保守得多,主要代表了市民和小贵族的利益,未在普通人革命中占主导地位。
5月9日,特鲁赫泽斯率领的施瓦本同盟军队在伯布林根(Bblingen)附近与华美基督教农军对峙。5月12日晨,同盟军队发动突然袭击,起义军伤亡惨重,四处逃散。费尔巴哈和罗尔巴赫双双被捕,惨遭杀害。5月23日,普法尔茨选侯路德维希五世装备了一支拥有4500名步兵、1800名骑兵和多门大炮的军队,背信弃义地袭击了驻扎在布鲁赫赖茵(Bruchrain)和布鲁赫萨尔(Bruchsal)的起义军,放火烧毁了许多村庄。特鲁赫泽斯遥相呼应,发动对埃平根(Eppingen)的突然袭击。28日,双方组成联军,共同进击奥登瓦尔德。贝利欣根临阵脱逃,群龙无首的华美军在柯尼斯贝格被打败。盖尔率领黑军在因戈尔施塔特进行了顽强抵抗,在给敌人以沉重打击后,又成功突围,但在维尔茨堡附近的森林里被人暗杀。6月7日,特鲁赫泽斯进抵维尔茨堡,该城市政会与其暗中勾结,答应解除武装,交出起义军首领。第二天,施瓦本同盟军队不费一枪一弹即占领了维尔茨堡,弗兰肯的民众起义大都被镇压了下去。紧接着,特鲁赫泽斯率部经班贝克、纽伦贝格和内特林根返回施瓦本,力图彻底消灭继续坚持战斗的起义军余部。7月末,他同帕维亚之战的胜利者格奥尔格·冯·弗隆茨贝格一起在位于祖尔茨贝格(Sulzberg)附近的卡伦山(Kallenberg)战胜了阿尔郜起义军。赫郜起义军在被打败后,经瑞士调停,与奥地利大公缔结了和约。汉斯·米勒被捕身亡。
普通人革命的另一个中心是图林根和萨克森,也是托马斯·闵采尔及其追随者的主要活动区域。1524年底,曾经陪同闵采尔漫游施瓦本的海因里希·普法伊费尔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米尔豪森,他在这里同闵采尔的其他追随者一起,为迎接闵采尔的归来做了大量准备工作。1525年2月末,闵采尔重返米尔豪森并被选举为玛利亚教堂牧师。他接连在城里和郊外布道,攻击诸侯和贵族,号召人们参加基督教同盟,虽遭到市政会的禁止,但深受广大农民、矿工和城市下层居民的欢迎。3月17日,米尔豪森的平民和矿工发动武装起义,推翻旧市政会,成立新的“永久市政会”(因为它不像旧市政会那样由四个团体轮流执政,而由一个团体永久执政)。闵采尔虽然不是新政权的负责人,但经常以牧师身份出席市政会议,在对外联系上发挥重要作用。
“永久市政会”依靠革命派实行基督教民主,废除了一切教堂和修道院,将其财产改为“公用”,大批庄园和宫殿受到冲击,贵族如果没有逃走就被迫加入起义军。革命的烈火,以米尔豪森为中心向四方蔓延。在富尔达教区的瓦哈(Vacha)和黑林根(Heringen),出现一支上万人的起义军队伍。他们攻城略地,焚烧庄园,捣毁教堂和修道院,吓得富尔达副主教急忙宣布接受《十二条款》,参加农民的兄弟会。在路德曾经隐居过的瓦特堡,也活跃着一支8000人的起义军。他们捣毁修道院,攻占施马尔卡尔登(Schmalkalden)、萨尔聪根(Salzungen),直逼埃尔福特。阿恩施塔特(Arnstadt)城附近的民众也揭竿而起,迫使施瓦茨堡(Schwarzburg)的伯爵接受十二条款。在茨维考、安娜贝格和马林贝格一带,有一支1500多人的矿工、农民武装,其中有许多人是来自曼斯费尔德的矿工。
闵采尔则在米尔豪森和弗兰肯豪森(Frankenhausen)等地积极发展信徒,铸造大炮,同时与图林根、萨克森以及施瓦本和弗兰肯的起义军保持密切联系,积极积蓄和发展革命力量,主动迎接即将来临的战斗。
5月3日,黑森邦国伯爵菲利普一世率军进抵帝国修道院(Reichsabteien)赫斯费尔德(Hersfeld)和富尔达,攻占安扎在弗劳恩山(Frauen-Berg)的起义军营寨,俘虏并杀害了多位起义军领导人,其余的人大都溃散。5月11日,菲利普与不伦瑞克—沃尔芬比特尔(Braunschweig-Wolfenbüttel)公爵海因里希二世(Heinrich II.,1489—1568)的援军会师,联合攻占了埃森纳赫,接着又追击起义军到达朗根萨尔察(Langensalza)。5月15日,黑森邦国伯爵、不伦瑞克公爵和萨克森公爵格奥尔格(Georg,1471—1539)纠集军队,一起进逼弗兰肯豪森。萨克森新选侯约翰(Johann,1468—1532)也率领一支由3000多士兵组成的武装力量赶来增援。闵采尔组织8000人,在俯瞰弗兰肯豪森的山丘上以车垒和壕沟据守,但由于缺乏军事斗争的经验,未能抵挡住诸侯军队的进攻。诸侯军用大炮击溃起义军,突破车垒,攻入城里。3000多起义者战死,闵采尔受伤被俘。5月19日,诸侯军转而进攻米尔豪森,普法伊费尔率领1000多名武装民众英勇抵抗,但最终失利,他本人也被处死。5月25日,米尔豪森投降。敌人入城后,下令居民交出武器,缴纳罚款,取消永久市政会,并入萨克森,从自由城市降为诸侯城市。5月27日,闵采尔在遭到严刑拷打之后,被斩首示众。其他地方的起义军也遭到了残酷镇压。
闵采尔被俘之后,他的一些著作和信件落入贵族之手,路德从别人那儿得到部分抄本,阅后加上自己的按语,编成文集出版,名为《一个恐怖的故事和上帝对托马斯·闵采尔的审判》,其对闵采尔的仇恨由此可见一斑。
在阿尔萨斯、萨尔茨堡和蒂罗尔等地,农民、手工业者和矿工也组建了多支武装部队,开展了大规模反对教、俗诸侯和贵族的斗争。
下阿尔萨斯的农民、手工业者和矿工在1525年4月行动起来,反对大主教的残暴统治。他们组建阿尔特多夫(Altdorf)起义军,推举手工业者魏特莫泽尔(Weitmooser)和当过兵的卡斯帕·普拉斯勒(Kaspar Prassler)为首领,在攻占萨尔茨堡后,提出了比施瓦本《十二条款》更简练、更激进的《新十二条款》(又称《阿尔萨斯十二条款》),要求“正确宣讲福音”,替“贫苦农民”说话,取消大小什一税,废除利息和杂税,将领主强占的公地,包括耕地和牧场,收归共有,除皇帝外,不承认任何诸侯和领主,民众有权“另选”官员等。该条款替贫苦农民说话,对他们的要求规定得很仔细,较多地保留了闵采尔的思想。4月底,上阿尔萨斯人也行动了起来,迫使祖尔茨(Sulz)和格布魏勒两城归顺起义者。到5月中旬,起义军先后攻占了贝尔肯(Bercken)、拉波尔茨魏勒(Rappoltsweiler)、赖兴魏尔(Reichenweier)、扎伯尔(Zabern)等城,几乎控制整个阿尔萨斯。洛林公爵安东二世(Anton II.,1489—1544)组织了一支由当地武装和意大利、阿尔巴尼亚人雇佣兵组成的兵力达30000多人的军队,从南希出发镇压起义军,沿途烧杀抢掠,**妇女,无恶不作,被杀者竟达1.6万—1.8万人,妇女儿童也不能幸免。起义军奋力抵抗,致使洛林公爵虽然最终获胜,但也损失了3000多名士兵。
在蒂罗尔(Tirol)地区,布里克森(Brixen)的民众于1525年5月自行武装起来,推举出身于施特尔青(Sterzing)矿工家庭、时为大主教秘书的米夏埃尔·盖斯迈尔(Michael Gaismair,1490—1532)为总指挥。盖斯迈尔率领起义军袭击庄园、修道院和宫殿,扩展势力到阿迪杰河(Adige)畔的波尔查诺(Bolzano),设司令部于梅朗(Meran),把起义军营寨安置在特伦托近郊。
1526年初,盖斯迈尔提出《新的邦国制度》(又称《蒂罗尔地方条例》),号召人们彻底消除“损害永生的圣经、压榨穷苦百姓和妨碍公共利益的不敬上帝的人”,“消除人间尊卑贵贱的区别,实现完全的平等”;废除弥撒、圣像和礼拜堂;“成立由本邦各区选举的中央政府”;“废除不合理的贡赋和关税”;取缔高利贷,矿山国有,巩固国防等。这是企求建立一个在一切事情上都依据圣经的基督教民主主义农民共和国最宏伟但也是纯属空想的尝试。
奥地利大公、巴伐利亚公爵和施瓦本同盟军队首领特鲁赫泽斯领兵镇压,但屡遭失败。7月,敌人凭借优势兵力再次发起进攻,盖斯迈尔率部杀出重围,退往威尼斯继续坚持斗争。1532年,盖斯迈尔在帕多瓦被奥地利大公收买的两个刺客暗杀于住宅里。
盖斯迈尔死后,蒂罗尔的部分起义军依然坚持战斗,有些被剥夺公权的民众直到数十年后还在深山老林中当强盗,只是没有再爆发大规模起义。一些人失望地退回到旧的信仰,但也有人为了信仰的神圣性之故,转而加入了“与世隔绝”的洗礼派。
1524—1526年的普通人革命最终失败了,大批人死于战乱,幸免遇难的起义者也遭到了挖眼、截肢、断指等酷刑折磨。参加者和支持者同样遭到帝国放逐令和诸侯法律的制裁,丧失了所有权利。还有一些人被判交高额罚金。曾经支持过起义者的城镇也丧失了法权,节庆被禁止,城墙被拆除,武器被没收,酒店不许晚上营业等等。
在普通人革命期间,大约总共有1000座城堡和修道院部分地或全部地被摧毁,仅在班贝克一地,也仅在5月份当中的某个10天内,就有多达200座城堡被摧毁或者被破坏。在图林根、哈尔伯施塔特和韦尔尼格罗德等地,也有300多座修道院被摧毁。对于相关地区的人文景观来说,这种大破坏不啻一场灾难,以致于至今仍有人将1524—1526年普通人革命称作“城堡破坏运动”。然而,破坏城堡的既有起义军,也有诸侯军,不应当把罪过全都加到起义者头上。后来,大部分城堡得到重建,但也有不少永远消失了。
镇压普通人革命的贵族军事首领大发横财,不仅夺取了大量财产,还获得了更多的特权,加强了对民众的统治和剥削。格奥尔格·特鲁赫泽斯·冯·瓦尔德堡成为了上施瓦本大地主。不少诸侯也从镇压普通人革命行动中获得了好处。他们利用镇压革命的机会,接管了许多教会财产和原先享有自治权的自由城市,极大地扩充了自己的势力。
尽管如此,在某些地方,特别是在帝国南部的部分地区,普通人革命还是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起义者的要求得到了重视,教会的一些弊端被克服了,官厅的任意妄为受到了一定限制,普通人的处境也有了些许改善。萨克森选侯智者弗里德里希是当时少有的反对镇压农民起义的诸侯之一,他认为应当满足农民的要求。黑森邦国伯爵菲利普一世虽然参与镇压了帝国修道院赫斯费尔德和富尔达的农民起义以及托马斯·闵采尔领导的弗兰肯豪森起义军,但也派人到其统治区内发生暴动的地方进行调查,力图消除种种弊端。普法尔茨选侯路德维希五世同样镇压过起义,但也颁布法令,要求宽待农民,尽快恢复遭到破坏的秩序。在部分邦国,农民不再向地主而是直接向诸侯交税了。农民和市民也获得了直接上诉帝国法院的许可。但是总的说来,民众的负担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农民作为一个政治因素被从国家的重大活动中排除出去了数世纪,直到1848—1849年“三月革命”期间,起义者在《十二条款》中提出的要求才在全德国范围内得到实现。
三、路德与普通人革命的关系
长期以来,普通人革命经常被看作路德倡导宗教改革的后果,而路德后来号召诸侯反对起义者,则被看作对“革命事业”的背叛。起义者斥责路德为“谎言博士”和“谄媚王侯者”,苏联、民主德国和“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史学家也批判路德“背叛了市民阶级的要求”“寡廉鲜耻”,成为“叛徒”,沦为“诸侯的奴仆”。这些观点有失于武断和片面。实际上,路德从一开始就明确反对暴力斗争,他本人也从未参与其中。所谓的“背叛”说既不符合历史事实,在论证逻辑方面也难以成立。
在普通人革命爆发之初,路德曾“劝告和平”,极力争取冲突双方和解。1525年4月17日,巴登湖军与施瓦本同盟订立《魏因加滕条款》,路德赞誉这个条款是和平解决冲突的典范。他还让人重印文件,连同自己写的按语一起四处散发。1525年4月底,在收到起义者呈送的上施瓦本地区《十二条款》后,路德写了《对施瓦本农民十二条款的劝告书》一文,一方面承认《十二条款》中有许多要求是正当合理的,指责教皇、主教、教士、诸侯、领主的恶行“激怒了上帝”,引起了“上帝本人”的惩罚,另一方面也不原谅暴动者,谴责他们把暴力和谋杀当作“基督教革命”加以炫耀的做法是“狂热”和“罪过”,强调基督徒的义务是服从,受难也是上帝所注定的,不能运用《圣经》来论证世俗的制度,要论证世俗的制度只能求助于法学家,基督徒唯一可行的反抗就是移居异国他乡。
路德本人还亲自到埃斯勒本、施托尔堡、诺德豪森(Nordhausen)、埃尔福特、沃尔豪森和魏玛(Weimar)等地,布道传教,劝说民众保持平静,极力阻止新的起义和暴动发生。
只是在魏因斯贝格血案发生后,路德才在1525年5月6日重新刊印的《对施瓦本农民十二条款的劝告书》一文中增加了“反对杀人越货的农民暴徒”(Wider die ruberischen und mrderischen Rotten der Bauern)一节,诅咒《十二条款》是“虚伪的骗局”,“叛乱带来遍地屠杀,血流成河,制造孤寡,并且像一场大灾那样把万事折腾得乱七八糟”。农民象疯狗一样抢掠,起义农民犯了三重大罪,死有余辜:一是破坏忠于领主的誓言,用暴力反对上司;二是叛乱,抢劫并非属于他们的修道院和城堡;三是给他们的恐怖罪行披上福音的外衣。因此,“无论谁只要力所能及,无论是暗地还是公开,都应该把他戳碎、扼死、刺杀,就像必须打死疯狗一样”。但在诸侯疯狂镇压起义者的时候,路德又写作《上帝对公侯的审判》,指责公侯“抢劫、暴戾、疯狂”,是“受他们主人魔鬼引导着的恶狗”,要求“宽待已被征服的俘虏”,力图制止公侯的暴行。
可以想象,路德的宗教改革倡议确实鼓舞了普通人的革命斗志。他的圣经主义增强了普通人以“神法”为基督教秩序的观念。他对罗马教皇和天主教会的严厉谴责以及他坚决捍卫自己的立场观点的大无畏精神也为普通人的反抗斗争树立了榜样。但是路德的宗教改革与普通人革命在性质和目标上是有很大差别的。路德所关心的主要是人的拯救问题,也就是人如何摆脱原罪,获得上帝救赎的问题。从“因信称义”(或“唯信称义”)的观点出发,他无情地谴责教皇和教皇党徒的谬论,极力树立上帝的话的权威,大力宣扬上帝的恩典,努力培养人的信心和爱心,其目的在于帮助人克服“良心的不安”,得享安慰、喜乐、平安和“永生”。
在路德看来,真正相信基督的人都属于“上帝的国”,他们凭借圣灵和信仰,自然能彻底行善守法,爱人而不加害于人,不需要君王、贵族、刀剑和法律。然而,没有一个人生来就是基督徒或生来就虔敬,相反,人人都是有罪的,而在罪人当中,相信上帝的恩典、不与恶人作对而且自己不作恶的真基督徒如凤毛麟角。所有的非基督徒都属于“世界的国”,他们虽然都受过洗,但只是挂名的基督徒。假如没有刀剑和法律,他们就将互相吞噬,无人能以保存妻室儿女,维持自己,事奉上帝。为维持治安,防止恶行,上帝设立了两种政府:一种是“属灵的政府”,它借着圣灵在基督之下使人成为基督徒和虔敬的人;一种是“世俗的政府”,它控制非基督徒和恶人,使他们虽不甘愿,也不得不遵守治安。
基督徒在他们自己中间,为他们自己,并不需要法律和刀剑。不过一个基督徒在世上活着和工作,既不是为自己,乃是为邻舍,所以他整个生命的精神,驱使他做一些对邻舍有益和必须的事。因为刀剑在维持治安,惩罚并预防罪恶上,对于世界是很有益处的,也是必需的,所以基督徒很愿意服从刀剑的统治,缴纳税款,尊敬长官,并尽他一切所能,服事政府,帮助政府,以维持政府的荣誉和尊严。他这样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邻舍和全世界,是帮助国家,服事国家,为国家谋利益。面对非基督徒时,基督徒要尽量用身体、灵魂、荣誉和财产来使用刀剑。基督徒只要合格,就应当担任绞刑吏、法庭差役、审判官、公卿或诸侯等职务,承担维护政府的存在和尊严的义务。基督徒凡事忍耐,甘心情愿忍受任何人所加的不公道,甚至死亡,但是他为别人应该报仇,寻求正义,保障和援助,而且要尽力去做。
属世界的政府的所有法律,只及于生命、财产和世界上外表之事。至于灵魂,只受上帝统治。上帝不能也愿让人来统治它。如果世俗的政权要擅自为灵魂制订法律,它就侵犯了上帝的统治,只足以将灵魂引入迷途,加以毁灭。没有人应该或能够指挥灵魂,也没有人能够给灵魂指出进天国的道路,这是只有上帝能够做到的事情。没有人能够看见,知道,审判,惩罚,并改变人的内心。没有人能使灵魂毁灭或活着,也没有人能使灵魂上天堂或下地狱。凡是涉及灵魂得救的事,人们只能听从上帝的话,不应该接受和宣扬其他说教。灵魂仅为上帝的权力所控制,不在任何人的手中。一个人心里的思想和倾向,除上帝外,没有人知道,所以要用暴力命令或强迫某人信这信那,不仅无义,而且是不可能的。所有想控制灵魂、强迫人相信不属于上帝的话的种种说教的诸侯和主教,都是最愚蠢的人,盲目的可怜虫。
路德相信“思想是自由的”,世俗的政权应该准许人按着自己的能力和意志信这信那,决不要用暴力强迫人。信仰是自由的工作,没有人能因受强迫而生信仰。信仰甚至是神的工作,在圣灵里作成的,决不是外面的权力所能强迫或创造的。即使“异端”,也是一个心灵的问题,不是通过火烧、水淹、屠杀等暴力手段所能克服的。只有上帝的道才是有效的。即令用世俗的政权,使整个世界充满血腥,也不能达到目的。
路德承认君主及其意志、规则、惩罚乃由上帝设立,是合法的世俗统治者。而且,除世俗功用外,它们还有第二种甚至更为重要的“神学”或“属灵”功用。君主应当依照上帝的公义施行统治,充分发挥保护宗教信仰、维护道德、保障社会福祉的作用。信仰上帝的话而称义的基督徒自愿臣服于依靠剑和布道进行管理的官厅,并以这种方式为邻居服务,也就是说为所有人,包括无信仰者,在世俗的世界中维持和平。他不属于世俗的世界,仅仅是上帝国家的公民。臣民有义务服从合法权威,但也有义务不服从违背良心的法律。然而路德并没有偏袒统治者,也不惧怕教皇和诸侯,甚至痛斥当下治理德意志国家的诸侯是“教皇的走狗”“无赖”“瞎子”和“愚人”,严厉鞑伐迫害宗教改革运动的教皇、皇帝和诸侯,抗议不义的统治,但他只赞成非暴力的抵抗,反对武装革命,不愿看见秩序破坏后所带来的更大灾难。路德深深相信,上帝公义的手仍在掌权,他会按他的方式解决问题。属灵或属世的治理权都是蒙召的职分与应尽的服事,而非权柄或权势。无论是臣民还是诸侯,只要他们越份或未忠于职守,路德都竭力予以劝诫。
路德关于两个国和两种政府的言论被后人归纳为“两个王国学说”(Lehre von den Zwei Reichen或Zwei-Reiche-Lehre)或“两种政府学说”(Zwei-Regimenten-Lehre),路德本人却从未使用过这样的概念,他对上帝的国和世界的国区分也不同于现代的政教分离原则。对于路德来说,这两个国都是上帝创立的,世俗君主有权行使“刀剑”,世俗之人必须完全服从。当然,世俗政权也有义务保证信仰的“纯洁”,不应当强迫任何人的信仰,不得干预教徒良心的自由。实际上,路德对人和国家的看法都是非常消极的,不对世俗境况的改善抱有希望,不认为国家是上帝拯救人类的代理人。国家充其量只能修补旧秩序,抑制无政府状态的蔓延,直到上帝进行最终的审判。这种末世论观点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它意味着,路德并非要为现存事物进行辩护,而是强调改革的必要性。
路德主要是一位神学家,不是一位政治思想家。他没有明确的国家观念,不分大一统国家还是民族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政府观念,不分君主制还是共和制。他在政治上的表态,大都是从宗教神学中推论出来的,而他的政治神学又具有突出的时事性和实用性特征,因此很容易与其坚持不懈的宗教神学发生矛盾和对立。路德知道自己处在一种十分险恶的政治环境之中,必须依靠诸侯的支持才能使宗教改革得以进行下去,因此,他便借着将他们的权柄建基在神圣的护理上,以强化他们的政治的合法性。路德显然准备把宗教的尊严给予这些统治者,借此换取他们的支持,进一步推行宗教改革。这样就开展了教会最终由国家主导的道路,而这差不多是信义宗教会的普遍特色。对于诸侯反抗皇帝,路德一度也表示反对,因为反抗上司和主人,等于与上帝设立的秩序作对,是决不容许的。但为了宗教改革事业,他最终还是认可了诸侯的反抗权力,声称诸侯为了福音和个人良知的缘故,可以武力与皇帝进行斗争。目的把手段合法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