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德国建国之初,主要任务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投入集中于工业部门,人民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未能及时得到改善,并成为1953年东柏林动**的原因之一。此后,统一社会党和政府开始注重改善群众生活。1971年昂纳克上台后,强调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是要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强调“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统一”。70年代中后期以来,民主德国逐渐建立并不断完善主要包括住房建设、社会保险、国民教育、卫生保健、家庭补助等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取得不菲的成就。不过,民主德国未能解决消费品短缺问题,在住房、工资、消费水平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一、住房建设

住房建设是民主德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建国初期,民主德国政府重视发展工业和农业,住房建设发展缓慢,1946—1970年一共建造了120万套住宅。在统一社会党八大后,民主德国政府开始重视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福利,核心是进行住宅建设。1973年,民主德国提出要在1990年前基本解决住宅问题,达到人均住房面积28平方米。首先要改善工人、农业合作社社员和多子女家庭的住房条件,以使每个家庭享有与其人数相应的一套住房。中央委员会制定了1976—1990年全面的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决定要新建或改建280万—300万套住宅,同时办起必需的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商店和服务行业、保健及包括体育运动在内的业余活动设施。民主德国的住宅建设主要有三种途径,即:国家建房、集体建房以及私人建房。国家建房指国家投资并负责设计、施工、分配和管理的住宅,国家建房在民主德国占到一半左右。集体建房指由企业和个人合资组成建房合作社,参与者要分期缴纳一定的股金和参加一些施工工作,未来的住房所有者可以得到补贴或优惠贷款。私人建房也得到国家鼓励,不再看作是资本主义的尾巴。在私人建房时,个人只需缴纳10%现金,政府补贴住房造价的20%—50%,银行提供长期贷款,贷款额可以占到住房核算价值的50%—70%。民主德国的房租低廉,一般只占纯收入的3%左右,电、煤气和暖气费用占家庭收入的1.5%,住房建设和维修还由社会基金补贴,这对老年人和低收入者十分有利。1971年以来,民主德国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入占到国民收入的10%,计划到1990年一共要投入2000亿马克。

在国家住房政策的作用下,民主德国住宅建设快速发展,住宅建造数量不断增长,1970是76088套,1971年是86777套,1972年是117026套,1973年是124769套,1974年是138301套,1975年是140793套,1976年是150617套,1977年是162745套,1978年是167799套。新建住宅配备的供水、供暖、浴缸设备情况也不断得到改善,1965年后的新房都装配有浴缸或淋浴设备,拥有中心供暖设备的住房从1960年的9%增长到1979年的97%,拥有暖水设备的住房从1960年的17%增长到100%。

除了新建住宅,民主德国还对大量的旧房进行了翻新和改造,国家提供主要的资金,私人房主翻修住房也可以申请国家贷款。民主德国重视住房建设,较以前大大改善了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

在社会保障方面,民主德国实行社会基金付费制度,也就是国家提供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开支约占75%,其余的25%由生产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民主德国实行义务性和普遍性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主义企业中的职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由工会负责,实行自治管理。义务保险费为职工工资的10%,最多不超过60马克。职工所在单位也要给职工缴纳保险补助,金额为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12.5%。此外,职工还可以自愿参加附加养老金保险,退休后就可以领取附加保险金。自谋职业和集体企业中的人参加的是国家社会保险,自谋职业者需缴纳的保险费是其月平均收入的20%,农业合作社社员需缴纳月收入的10%。参加社会保险的公民,可以享受养老金、病假工资、免费医疗、意外伤害与残疾、失业补助等等社会福利。如退休金方面,男性公民年满65岁、妇女年满60岁,退休后每月可以领取国家发给的养老金。退休人士的平均月收入在1970年是199马克,1984年是448马克。民主德国的失业补助很少,只占最低工资的10%,因劳动力日益缺乏,失业现象稀少,1977年还取消了失业保险金。

民主德国还在全国实行免费教育和免费医疗,基本普及了10年制义务教育,公民看病不用自己掏腰包支付治疗费和药费。1973年政治局、部长会议和工会决定改善公民医疗保健以及从事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工作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条件,新建和改建了许多医院、综合门诊医院、诊疗所以及养老院。民主德国医疗服务网发展较快,门诊部从1970年的452个发展到1982年的577个,诊疗所从1970年的828个增加到1982年的971个,全国每1万名居民拥有21名以上的医生、2名药剂师以及6名口腔医生。良好的卫生保健政策和医疗条件大大提高了人口平均寿命,1984年人口平均寿命是72.4岁,其中男性为69.6岁,女性为75.4岁。人口死亡率由1970年的14.1%下降为1985年的13.5%,婴儿死亡率由1970年的18.5‰下降为1985年的9.6‰。

面对日益减少的劳动力和不断下降的人口出生率,民主德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社会福利,实行了世界上最全面的家庭资助制度。民主德国妇女享有带薪产假,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以享受照付全薪的产假26周,如果生育二胎或二胎以上,产假可以延长到一年,前六周照付全薪,从第七周起工资照付75%,丈夫也可以申请工资照付75%的假期。为了鼓励生育,每生一个孩子,家庭可以获得1000马克生育补助,小孩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补助金,第一个孩子是20马克,子女越多补助的数额越高,到第五个孩子就可以领取70马克,每个孩子每年还有服装补助金25马克。

为了鼓励妇女就业,民主德国政府重视发展幼儿园和托儿所机构,1984年全国有大约1.3万所免费的日托幼儿园,进入幼儿园的孩子占到全国孩子的91%。政府还为小学儿童提供放学后的照顾,为在校学生免费供应午餐。有多个不满16岁子女的妇女,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每年还有休假。母亲们还可以申请扣发工资的假期来照顾生病的孩子,每个工作日还可以减少工作45分钟,并不减少工资。政府还十分照顾年轻家庭,新建的每五套住房中有一套要分配给新婚夫妇。年轻夫妇还可以享受为期八年的政府无息贷款,用于购买家庭用品,如果购买或修建住房,还可以申请第二批贷款。如果生育孩子,这些贷款还可以适当减免,如果八年中生育三个小孩,所有贷款可以全部免除。

为了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民主德国政府还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从1967年8月27日起,大多数企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劳动时间缩短到43小时45分钟。一些从事重体力工作的工矿企业职工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母亲,每周工作40小时。政府还不断增加休假时间,最低休假日从12天改为15天,最后规定是所有工人每年可以有照付全薪的21天假期。此外,上百万人的最低工资得到提高,养老金最低额也得到提高,并实行自愿的附加养老金保险。

民主德国人口老龄化十分严重,领取养老金的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7%,政府还比较重视老年人的关怀工作。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有继续工作五年的权利,退休后领取养老金者可以享受众多的社会福利,如免费医疗、以优惠价格购买车船票和火车票、免费或以优惠价格购买图片展览或其他文化活动的入场券、到工会休假中心休养,等等。为了改善退休者的生活条件,政府还不断提高退休金,修建众多的敬老院和疗养院,在公寓中为老年人设计的房间从1970年的2800个增加到3.03万个,并每年免费为领取养老金者翻修成千上万套住房。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组织,负责照顾退休职工、组织俱乐部、安排聚会等工作,在全国拥有1.43万多个分支机构。退休职工还得到所在单位工会的照顾。

三、价格补贴政策和工资政策

民主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包括政府实行稳定物价的价格补贴政策。民主德国许多商品价格30年基本不变,为了稳定消费品物价,政府进行了大量的价格补贴,这也是社会基金最大的单项支出。与正常价格相比,民主德国对面包和土豆的补贴占到正常价格的23%,对房租补贴了60%,取暖费补贴了50%,地方交通费用补贴了60%。1986年,民主德国的物价补贴是460亿马克,占财政支出的19%。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时,民主德国政府还十分注重调整工资制度和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民主德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活工资、奖励以及津贴组成。基本工资是由国家统一规定,在劳动岗位或工资标准改变后才可以出现变化。活工资是根据个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给予的多劳多得的工资,奖励工资是企业完成计划情况获得的提成,多以年终奖金的形式发放,津贴是给予在非常劳动条件下从事劳动的职工的补偿。从1963实行新经济体制改革后,民主德国开始采用了以利润为中心的经济杠杆制度,将企业职工的奖金、社会福利与企业利润挂钩,职工可以多劳多得。1971年,统一社会党八大要求整顿工资制度,把工资收入与生产合理化密切结合,大多数工业企业按照最终产品多少实行计件工资,规定企业75%的职工要按照劳动定额进行工作,每年要制定新的定额以适应新技术和新工艺的需要。1976年和1986年,民主德国两次调整和提高工资标准,1976年将最低工资从300马克提高到400马克,1986年再次提高到500马克,-尽管民主德国逐渐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在住房建设、卫生保健等方面均取得巨大成就,但这一体系存在众多问题,如住房问题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1945年后修建的新建住房相对较少,不少住房已有60年房龄,很多旧房的住宿条件较差,没有浴缸和淋浴设备,拥有中央供暖设备的更少。此外,还存在住房使用分配不合理和地区分布不合理等问题,年轻人、城市居民以及南方地区比年老独居者、乡村以及柏林和北方居住条件差。在卫生保健方面,也存在医疗条件地区不平衡、医生和医疗设施分配不合理以及医院服务质量较差等问题。更为糟糕的是,民主德国一直没有解决消费品短缺的问题,与联邦德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民主德国在住房条件、工资收入、消费水平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也使群众对政府有着不满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