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苏“冷战”使德国在1949年被分裂为实行不同社会制度的两个国家。由于东西方的对抗,使美苏都不得不扶持各自的伙伴发展经济,使两国在成立后又一次获得了经济复兴的机会。两个德国人民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才干,奋发图强,在很短时间内,使自己的国家在一片废墟的土地上迅速崛起,各自成为东西方两大对立阵营中的重要强国。联邦德国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经济上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创造了“巨大经济奇迹”,在20世纪50年代末就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经济大国。20世纪80年代,联邦德国仍是西方世界“经济巨人”,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在西欧名列前茅。民主德国在比联邦德国更困难的条件下,经过40年的艰苦努力,也跻入世界十大工业强国之列,虽然和联邦德国有一定差距,但在东欧国家中却名列榜首。德意志民族在二战失败后的废墟上又一次实现了新的崛起。
联邦德国在战后政治经济社会得以稳定发展,主要是建立了独特的政治经济体制。这一体制是在吸取第二帝国专制主义、魏玛共和国自由主义、第三帝国纳粹极权主义体制失败的教训和吸收外来民主的基础上,并结合本民族特点,基本上按照西方的民主政治和自由经济体制的模式建立起来的。
政治体制上,鉴于魏玛共和国实行不稳定的多政党议会制度的失败,联邦德国实行了新型的政党结构体制。这一体制的特点是消除政党之间意识形态上的障碍,通过设置选举门槛,逐步建立和保持稳定的两党制,在两党制结构基础上形成稳定的德国议会民主制度。联邦德国在较长时期内形成了以“联盟党”和社会民主党两大政党为主、自由民主党为辅的三党制政治结构。另外,吸收魏玛体制教训,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简称《基本法》)规定对总统权力加以限制,总统只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性代表,不再拥有行政权,废除了《魏玛宪法》规定的总统拥有的“紧急权力”。总理由总统根据议院中力量对比,提名最强大的党的领袖为总理候选人,再经联邦议院选举后组织政府。政府一旦组成,就获得了比《魏玛宪法》时更大的独立性。这既不像美国国会独立于政府首脑,从整体上形成对总统的抗衡力量,也不像英国下院完全受政府支配和控制,成为政府和反对派争吵的场所,而是这两种类型的混合体。政党政治结构比较民主和稳定。
经济体制上,吸取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两种模式的利弊,制订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这一体制在坚持市场经济、坚持自由竞争为主的前提下,强调社会秩序,政府不能对市场经济完全放任自由,要进行适当的调节;同时要保护市场经济,维持一种民主的“竞争秩序”。这种秩序要与自由得以均衡,防止垄断,保证个人创造精神,从而保证竞争得以实现,使经济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社会市场经济理论的主要核心是经济自由、社会民主、公正安全。艾哈德将这一理论归结为“自由+秩序”,认为这一理论既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资本主义,而是社会发展的第三条道路——“经济人道主义”,否认联邦德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其实,社会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仍然是主张发展国家垄断主义,只是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
联邦德国政治与经济体制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强调“秩序”和“稳定”,这也是鉴于德国在动**多变的历史中遭受磨难而得出的宝贵经验。虽然联邦德国成立后政府也几经更迭,也出现过几次经济危机,但政治经济体制基本上没有改变。在西方民主政治影响下,联邦德国也出现过多元主义,代表各个不同阶级、阶层利益的压力集团在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虽然人们对各个压力集团活动有所不安,但联邦德国稳定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使利益多元主义也呈现稳定的状态。虽然也几度有“新纳粹”出现,为希特勒法西斯招魂,但反纳粹的正能量总是占主流,也掀不起大浪。民主制的实行和多元主义的出现,并没有削弱德国传统中强调国家权力的作用,而是国家权力和民主制度融洽地结合在一起。事实证明,联邦德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是成功的。从政治与经济关系角度看,联邦德国基本上实现了政治与经济的相对同步协调发展,保持了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局面。对此,人们称联邦德国的发展模式为资本主义发展的“第三条道路”,或曰莱茵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是一个真正完备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或者说较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
当然,再好的体制也会随着形势的发展而遇到新的问题,也还需要不断进行自我改革和完善。在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联邦体制也遇到了困境,主要是在以市场经济原则的指导下,以经济增长为主的政策不能满足联邦德国现实的需要。在社会民主党上台后,1967年制定了《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法》,尤其是在70年初的经济危机中,勃兰特和施密特政府根据危机出现的新情况,对社会市场经济某些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如在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前提下,增强了国家干预职能。“稳定法”在维护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的同时,也弥补了它在发展变化的形势中出现的缺点和不足,从而更加完善和发展了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使联邦德国顺利渡过了经济萧条时期。
后来,联邦德国又染上了高福利给财政带来沉重负担的“德国病”,这是联邦经济体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又一新问题,又需要进行改革,使之不断完善。从科尔政府开始意识到了这一点。德国统一后,他出台了诸如税收、社会福利和就业等方面的改革政策,施罗德时代的包括税收、劳动力市场、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改革,以及默克尔政府的财税改革,都是对社会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我完善。经过几届政府的努力,医治“德国病”和解决失业问题也出现了一些成效。尽管西方国家及一些德国人认为,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气数已尽,其高福利制度保护了“懒惰”,制约了德国人在经济活动中的积极性,限制了生产效率的提高,德国应向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或英国的“传统市场经济”模式转变。其实,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是适应德国的国情和历史传统而产生的,它为德国经济发展创造过奇迹,为繁荣德国资本主义和提高国民生活起过重要作用,至今仍然在发挥作用。现在,德国大多数人认为社会市场经济这种模式依然适合德国国情,德国进行的税收和福利制度的改革,仍然是对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修正,而不能说是这种模式的失败。
民主德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是借助于苏联的帮助,是因为实行了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建立了以统一社会党为主的中央集权体制,采用人民议会民主制,奉行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道路上,民主德国也进行了多次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社会也在平稳中发展。然而,在德国统一之前民主德国进行的政治经济改革并不彻底,人民群众怨声载道,仍然需要不断进行自我完善的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