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的德国仍处于一盘散沙状态。在这一时期,迅速崛起中的普鲁士不仅在政治和军事方面成就卓著,特色鲜明,其经济与社会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一时期德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及状况。

一、军备经济

三十年战争以后,根据《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德意志各邦获得了近乎主权国家的权力。因此,在德国,各类政策,不仅政治、宗教以及外交、文化和军事政策,而且包括经济政策等,都成了各个邦国内部的事情。勃兰登堡-普鲁士选帝侯邦国在三十年战争中受到严重破坏,它也因此深切感受到拥有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来保护自己和对外拓展的重要性。因此,自17世纪中期开始,它将军备作为各方面政策的核心,军备经济因而也成为18世纪普鲁士经济的核心。

从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开始,军队被认作是整个普鲁士王国管理的中心点。在他统治的27年间,普鲁士王国的军队人数增加了一倍多。在普鲁士的历史上,就国家财政支出方面而论,在人均支付军需的额度上,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的军队建设达到了空前绝后的程度。当然,在他的后继者弗里德里希二世统治的46年间,普鲁士军队的人数也增加了一倍以上,但是,不能忽略后者所统治的区域、人口以及王国收入都远远地超过了前者。下表是普鲁士军队的人数增长情况。

1713年,为了加强军队建设,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一方面在中央建立的“财政总署”之下设置地方财务管理机构或委托代理部门,用以负责管理并代表各地的王国守备部队,另一方面支持在柏林建立“王国仓库”或称“王家织布场”,用以供给全部王国军队的被服和粮草需用。在这样的基础上,1733年王国政府制定了“征兵条例”(Kantonreglement) ,将王国领地划分为多个征兵区域,用以统计区域内的男孩人数并据此制定名册,以为备役兵士。与欧洲其他地区一样,18世纪的普鲁士军队也主要分为步兵和骑兵。王国政府负担官兵的饮食、服装和驻营。除了管吃管住以外,每个普通士兵每月还可以得到一个多塔勒,作为薪俸津贴。在战时,他们还可以在饮食上得到加量和改善,如增加肉类等。此外,普鲁士政府还规定,士兵可以从事其他副业,例如兼做毛纺工、勤杂工和短工等等,聊以补充收入。军官的收入则要比士兵高出很多。通常情况下,军官的月入军饷随着级别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大致在9—30个塔勒之间。到1740年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去世的那一年,普鲁士的军队装备和战争费用开支已经达到了王国总收入的86%。据统计,该年份普鲁士的总收入为6917192塔勒,其中军队装备支出5039663塔勒,战争费用支出914416塔勒,行政管理支出费用963113塔勒。

到1740年弗里德里希二世接任国王的时候,普鲁士的土地面积在欧洲大陆排在第10位,人口是第13位,军队人数却占到了第四位。如下表所示。

1786年弗里德里希二世去世前不久,法国的米拉波伯爵(Comte de Mirabeau,1749—1791)作为政治记者被派往柏林执行秘密使命。这位法国伯爵以一种特别的口气道出了普鲁士军事化的程度。他指出:“普鲁士不是一个拥有军队的国家,而是一支拥有国家的军队,是一支驻扎在国家之中的军队。”是的,在18世纪的普鲁士,全民都在为军队服务,全民都在为军队提供给养、军服、军营、金钱以及士兵和军官。军队成为国中之国的说法成为现实。

普鲁士王国政府制定的各种经济政策都是围绕着为加强军队建设服务。军队在武器、服装、粮食和驻营等方面的需用成了王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由政府出面创办或资助的各种军用企业成为王国经济发展的龙头。1741年,即在上任的第二年,弗里德里希二世就通过布雷斯劳的一家铸造工场展开军备工业的建设。1748年,在取得了西里西亚之后,国王又力挺王国的第一座高炉煤矿投产。接着,于1753年和1755年,在七年战争爆发前夕,弗里德里希二世接连支持在上西里西亚的马拉帕内和克罗伊茨堡建立了两座炼铁厂,并促其在1777—1779年之后大规模地发展。虽然这些企业的初期产品主要是用来出口,赚取外汇,还不是用来制造武器弹药,但是,这些工业企业的收入主要用于军事建设。同时,它们的发展也标明普鲁士经济的一种转变,即由18世纪前期的优先发展农业和纺织业,转为后期的着力发展采矿业和冶金业。这也标明军备经济在王国经济中占压倒性优势的发展趋势。由于军备经济的需要,弗里德里希二世政府大力地推行和落实促进工业发展的措施,在促使许多新的手工工场和机械工厂出现的同时,严格贯彻王国领导的原则,尽量避免唯利是图的个体企业家自由地发展,将自由的企业界控制在王国中央集权的统制经济范围之内,为军事强国服务。

在大力促进军备经济发展的同时,普鲁士王国政府在行政管理领域也推行先军政策,将各类政治力量纳入军事强国的总方针之中。在中央统治机构内,文官听从军官,外交顺应军事,王国服务军队;在地方等级管理中,突出表现为在七年战争结束以后,容克庄园的权益在其服务于军事制度的前提下得到庇护,农民地产的权利也在其发挥军事作用的条件下得到保障。相形之下,差不多在整个18世纪的普鲁士,凡是不能够或是没有机会、没有能力为王国的军事或战争服务的阶层都遭到损害。普鲁士王国走上了军国主义的道路。

二、贵族

从1701年勃兰登堡选帝侯提升为“在普鲁士的”国王开始,到1797年以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去世为标志的开明专制时代结束,近一个世纪间,贵族作为普鲁士社会的统治阶层,其传统权利逐渐演变为适应王国总体发展的其他权利,因而在整体上保证了他们的社会特权地位。

在18世纪的普鲁士,贵族的传统权利主要是同意纳税权和批准出兵权。这是贵族参与政治的权利。这些权利通过贵族代表的等级议会得到落实,它们标志着贵族的作为统治阶层的社会地位。而这种社会地位是随着普鲁士的发展和壮大而不断变化的。

从勃兰登堡普鲁士边地选帝侯国,到欧洲强国普鲁士,根据其扩展的时间先后,普鲁士的领土大致分为三大构成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三个地区:一个是从1415年开始的边地侯国库尔马克(勃兰登堡) ,这是霍亨索伦王朝的发迹地;另一个是在1614年占领的克雷弗公国及马尔克和拉文斯堡两个公国,这是普鲁士为打开通向北海道路的要害地区;第三个是于1618年得到的东普鲁士。这三个地区构成了后来的普鲁士王国统治的核心区域。第二部分是通过战争分别于1741—1742年和1772年获得的西里西亚和西普鲁士,这是普鲁士王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区。第三部分是通过1793年和1795年两次瓜分获得的波兰地区,这是普鲁士进入欧洲强国前列的标志。正是随着普鲁士的这种扩张进程,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其社会地位经历了不同的变化,总的趋势是在政治领域内的作用遭到削弱。

在普鲁士王国统治的核心地区,早在大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统治时期,贵族的参与政治权就已经遭到削弱。例如在库尔马克,在1653年,大选帝侯就以承认贵族的免税权及其对所属臣民的支配权为条件,换取了等级议会(当地称枢密院)同意征收六年军税的决定。后来,等级会议不再召开,致使当地贵族失去了参与政治的平台和机会。又如在西部的克里弗(当地称邦议会)、马尔克和拉文斯堡,在1660年,大选帝侯就强力废除了贵族的免税权,在遭到强烈的抗议之后,只是于第二年一定程度地恢复了贵族的这项权利。再如在东普鲁士,1661—1663年间,大选帝侯软硬兼施,一方面于1662年逮捕了领头闹事的市议员H.罗特(Hieronymus Roth,1606—1678) ,将其关押在狱中直至死亡,并于1672年打死了贵族领袖冯·卡尔克施泰因(Ch.L.von Kalckstein,1630—1672) ,另一方面又允诺将定期召开等级议会(当地称最高参议会) ,保证等级贵族的参政权,使贵族们同意在其领地内增加税收。而事实上,1671年以后再没有召开等级议会。不仅如此,大选帝侯还向各地派遣选帝侯官员,监督甚至直接管理地方税务,逐步地取消了等级贵族传统的税收批准权和税务管理权。

此后,大选帝侯的继任者推行继续弱化贵族政治权利的政策。到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统治时期,地方等级贵族的权利机构已经被正式地纳入王国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之中。

在等级贵族的政治权利遭到一定程度的削弱的同时,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却加强了他们的军事特权。国王采取的措施是,一方面将贵族的军事采邑地变成自由地,在解除贵族对于国王的土地依附的同时,允许他们用货币(每匹马40塔勒)替代马役,另一方面将指挥军队的权利固定在贵族阶层,在实行普遍义务兵制、贵族子弟免服兵役的同时,规定预备军官团必须由贵族子弟组成,并且必须接受强制性教育和训练,由此形成了贵族在军事领域的特权。到弗里德里希二世统治时期,军官团更是排挤非贵族出身的人,尤其是排挤有钱的或有势力的市民军官。到1806年,在7000名普鲁士军官中,出身于贵族者就达到了6300名。随着非贵族出身军官的减少,军官团越来越明显地表现为社会的特权阶层。加之军官团基本上集中了当时王国中的大部分精英,军队中的贵族也越来越深刻地与社会隔离,构成一种封闭的、具有严格界线的社会阶层。就此而言,在普鲁士王国统治的核心地区,贵族阶层的社会地位没有出现显著下降的现象。

在普鲁士王国的重要经济发展区,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则着重采取维护贵族经济地位的措施,特别维护容克贵族的经济利益,以确保他们对于王国经济与军事的支撑作用。

在西里西亚这个为普鲁士王国增加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人口和收入的地区,弗里德里希二世没有设置与其他地方一样的专业管理部门,而是专设“西里西亚执行部”(Schlesische Generaldirektorium zu Breslau,1808年被取消) ,并特派冯·慕寿伯爵(L.W.Graf von Münchow,1712—1753)为部长。该“执行部”及其部长均独立于中央政府的“总执行局”,直接向国王本人负责。当地原有的贵族统治机构因此而被完全架空。

在国王的直接干预以及以发展王国经济而不是国民经济、以财政和军备为目标而不是以推动工商企业发展为目标的政策监管中,西里西亚的贵族阶层事实上产生了分化:除了仍然在政府中担任辅助性职务以外,大部分贵族在国王的保护或资助下进入经济领域,成为农业、商业和手工工场的企业主。这种情况表明,在西里西亚,所谓私人“企业主阶层”即使已经开始形成,也只是直接由王国经济政策导致出现的、贵族阶层内部的事物,几乎没有影响到社会结构的变化。在当时的西里西亚,还完全谈不上在欧洲其他地区已经出现的市民甚至农民私人企业家阶层。

在西普鲁士,贵族的情况与在西里西亚的基本相同。里德里希二世在这里设置了一个“战争与王室领地管理处”(Kriegs-und Domnenkammer) ,特派冯·多姆哈特伯爵(J.F.von Domhardt,1712—1781)为处长,直接对国王本人负责。当地原有的贵族统治机构被分成四个区议会政府(Landrtliche Kreise)。政府首脑也直接由国王任命。通过1772年颁布的《关于建立司法机构条例》(Notifikationspatent,betreffenddie Einrichtung des Justizwesens) ,王国政府取消了土地贵族对于农民的司法权,使西普鲁士的农民像普鲁士其他王室领地上的农民一样,一定程度地松缓了对领地贵族的人身依附,而贵族则通过1787年建立的《西普鲁士农村法》(Westpreuβische Landschaft) ,获得了由王国政府主持的债券和土地信贷的支持,使得原有的贵族地位没有受到根本性的损害。因此,在普鲁士王国的经济发展区,贵族阶层的社会地位也没有发生显著下降的现象。

在经过第二次和第三次瓜分而获得的波兰地区,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国王没有完全继续先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瓜分波兰以及在第一次瓜分波兰后在得到的波兰土地上推行的政策,没有废除当地等级贵族的政权机构。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出自外交形势的考虑。起初,国王并不希望削弱波兰-立陶宛联邦这个对抗俄国的前沿阵地。为此,普鲁士与波兰立陶宛在1790年签订了盟约,共同防御俄国扩张。然而,此后国际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一是由于波兰于1791年通过了《五三宪法》(Konstytucja Trzeciego Maja) ,废除贵族的传统权利,并引起俄国的入侵;二是1789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迅速波及包括德意志在内的欧洲其他地区。基于这种变化,普鲁士国王改变了它的外交立场,背叛了盟约,再次参与瓜分波兰。获得波兰的土地使普鲁士的领土面积进一步得到扩大。但是,王国政府的权利并没有直达这些新增加的地区,因此当地贵族的政治地位并有遭到实质上的削弱。

三、市民和农民

与德意志其他邦国地区的情况相似,18世纪的普鲁士社会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层:贵族、市民和农民。如前所述,18世纪的普鲁士贵族虽然其诸如征税征兵批准权等传统权利受到了削弱,但是在军事或经济领域内由政府保证的特权仍然在整体上保留了他们处于社会上层的身份地位。相形之下,市民和农民的处境则全然不同。

在谈论普鲁士的市民与农民之前,应该先了解当时的移民情况。早在18世纪以前,由于近百年的宗教改革运动,造成信仰分裂和冲突不断,许多新教徒遭到所在邦国的驱逐。同时,持续频繁的各类战争、多次发生的流行鼠疫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等等,也引起人口锐减,导致大片土地荒芜,粮价飙升,经济衰退,加剧了社会的动**,使许多人口背井离乡。由此,欧洲许多国家和地区出现了大量的宗教逃亡者和难民。与上述严峻的形势相比,勃兰登堡普鲁士的统治者却能秉持宗教宽容政策,同时在经济领域鼓励开荒创业。进入18世纪以后,尤其在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和弗里德里希二世父子俩统治时期,引进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人口一度成为基本国策。这种宽松而有利的环境使得勃兰登堡普鲁士成为逃亡者和难民们的向往之地。自“大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以来,勃兰登堡普鲁士邦国成为欧洲大规模的移民浪潮中接纳移民最多的政权之一。据载,到1786年新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上任的时候,外来移民及其后裔已经占到普鲁士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件史实具有典型意义,它能够说明普鲁士在推行引进外来移民政策中的做法,这就是“萨尔茨堡大逃亡”(Salzburger Exulanten)。

“萨尔茨堡大逃亡”是发生于1731年的萨尔茨堡天主教统治者对于境内新教臣民的一次驱逐行为。1729年,萨尔茨堡大主教冯·费米安(L.A.von Firmian,1679—1744,1727—1744年在位)发布命令,要求臣民信奉天主教,试图通过统一信仰来加强大主教邦国的中央集权。当时的萨尔茨堡有大批的农民和矿工接受新教教义,是新教徒或隐匿新教徒,他们拒绝改信天主教。因此,大主教聘请数名耶稣会士,请他们帮助使萨尔茨堡民众重新天主教化,同时也招来有六千人规模的帝国军队,震慑那些不思改教的人。1731年,大主教更是发布“大主教移民条例”(Emigrationspatent des Erzbischofs) ,强迫约两万新教徒离开萨尔茨堡。对此,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和奥地利哈布斯堡皇帝卡尔六世同时介入此事,同样谴责大主教的做法违背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规定,并一齐召唤这些遭受迫害的新教徒向本邦移民。奥地利是天主教国家,它将新教移民安排到特兰西瓦尼亚,允许他们信仰自由;普鲁士是新教王国,它除了保证新教移民的信仰自由以外,国王还于1732年特别发布了《普鲁士邀请条例》(Preuβische Einladungspatent) ,将他们安置在以柯尼斯堡为首府的东普鲁士。根据这份邀请条例,前来定居的无产农民可以无条件得到一个庄户,而手工业者则可以定居城市,继续原有手艺。国王的移民政策吸引了萨尔茨堡约20000宗教难民中的17000人来到普鲁士。

从欧洲各地迁入的移民,对于勃兰登堡普鲁士的社会发展至少明显地发挥了三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大约占4%的外来企业主和金融家为王国经济提供了新的活力。他们的到来使普鲁士社会逐渐形成了一个企业主和资本家阶层。他们人数不多,却扮演了“导师和指路人”的角色。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施普利特格伯-道姆商馆”。这个“商馆”是由波兰移民施普利特格伯(David Splitgerber,1683—1764)与一位从萨克森迁移过来的商人道姆(G.A.Daum,1679—1743)于1712年开始在柏林联合创建的。它在18世纪20年代领军普鲁士的金属工业和军火工作,是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的重要银行家。

其次,大约占近三分之一的外来人口为普鲁士的城市带来新的生产方式和活力。他们的到来活跃了手工商业,推动了对外贸易,促进了货币和新商品经济,使柏林、马格德堡、柯尼斯堡等城市繁荣起来。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柏林。在“大选帝侯”时期,来自法国的15000移民中有6000人定居于柏林。1700年前后,柏林人口中的20%是法国移民及其后代。此外还有一些来自波兰、波希米亚以及萨尔茨堡等德意志地区的移民。1701年柏林成为普鲁士王国的首都之后,王国政府出资鼓励在柏林兴建工厂、广办企业,进一步吸引了大批外籍工场主、银行家和商人前来发展、掘金。到弗里德里希二世去世前后,柏林已经集中了普鲁士三分之一的商品生产,成为“士兵和手工工场的城市”。

此外,占外来移民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在普鲁士的荒田开垦、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他们的到来使得因战争而荒芜的土地、新获得的地区以及山林沼泽得到开发,成为耕地。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东普鲁士农业的发展。东普鲁士,如前所述,是普鲁士王国统治核心区的组成部分,也是王室领地。1701年勃兰登堡普鲁士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三世升级为“在普鲁士的”国王弗里德里希一世,也就是在东普鲁士的国王。在弗里德里希一世统治后期,即在1708—1711年间,东普鲁士发生了大规模鼠疫,人口损失了约三分之一,土地大片荒芜。因此,新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继位后,一方面发布《王室领地谕令》,解除王室领地农民的人身依附,使之成为世袭的王国租佃农民,另一方面实行“人口复苏政策”(Rtablissement) ,吸引外来移民,使之在此开垦荒芜的土地,安居乐业。

总之,外来移民改变了勃兰登堡普鲁士的“到那时为止的完全农业的性质”,使之逐渐地转变“成为手工工场的国家”;到18世纪末,普鲁士在工业方面处于法国、英国与荷兰之后而“居于第四位”。在这种情况下,18世纪普鲁士的市民和农民在整体上也发生了顺应历史向前发展的变化。

市民,与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不同,它作为实力不断增强的社会阶层,从1701年勃兰登堡选帝侯成为“在普鲁士的”国王开始,到1797年以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去世为标志的开明专制时代结束,在近一个世纪间,在适应王国经济总体发展的前提下,在与君主专制、与开明君主专制结合的情况下,市民阶层的实力获得加强,其社会地位也随之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自“大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统治时期开始,推行君主专制的选帝侯政府,在中央设置“枢密院”或“宫廷枢密财务处”的同时,在地方重用县长和税务官,两个地方职务均由选帝侯或国王直接任命,并直接对最高统治者负责。其中,税务官是主管城市和城镇的长官。通过税务官,选帝侯或国王得以监督、控制城市税收和财政利益。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自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确定文官制度以来,市民子弟可以通过高等教育这一独木桥踏入社会统治阶层。然而,成为文官、进入政府机关并不是提高市民社会地位的途径。不仅如此,反而因为成为文官,成为被要求绝对服从邦君、听命军官的文官职位改变了市民子弟的本色,使他们有机会华丽转身,变成贵族。在整体上,提高市民社会地位的主要途径是参与开明专制政府的经济建设。

伴随着王国军需经济的增长,伴随着王国监督下的价格上涨、房地产增值和奢侈品的时兴浪潮,部分贵族,特别是那些固守传统政治权利的老牌贵族,其财富很快地转到了这样的市民手中,即转入努力创新创业、发家致富的生产者和商人的手中。1700年前后,普鲁士克服了三十年战争的创伤。1720年前后开始,普鲁士王国全面地围绕着强国目标而发展军备经济。1740年以后,霍亨索伦王朝政府逐渐改变了优先发展农业的总路线,手工业,或具体说手工工场的发展得到高度重视,并在1763年以后,商业,或具体说对外贸易的发展获得政府的大力推进。到1775年前后,整个普鲁士王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加速高涨的局面。在经济的持续发展过程中,虽然在王国政府的领导和控制、保护和鼓励,以及提供资金的政策下,贵族是具有压倒性的主力军,但是市民,尤其是市民中的商人和创业者也有可能在新的行业、新的生产设施、新的生产方式以及入市投机等等方面占有主动。典型的例子如J.A.冯·克劳特。他出生于萨克森,19岁到柏林一家商行学徒,25岁建立了“柏林金银加工场”,42岁获得贵族身份,成为冯·克劳特(1703年)。如前述,冯·克劳特于1713年在“士兵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的支持下建立了“王国仓库”,负责军队给养。“士兵王”培育了普鲁士的军队,但很少用于战场,他的儿子弗里德里希一世则是一上任就骑上了战马,后被称为“大帝”。在“大帝”进行的多次战争中,冯·克劳特的“王国仓库”就是国王军队给养的基本来源。其间,也有极少数的商人或企业主,如谷物、毛巾、酒肉等等的供应商和制作人,他们从中获得巨额利润。他们是市民阶层中的人数不多、相互联系紧密的小圈子。

总的来说,在普鲁士的“军事社会政策体系”中,市民中的企业主阶层,无论是主动地还是被动地,基本上是在王国政府的促使和保护下生存和发展的,因此还算不上开始形成社会结构中的、独立自主的市民企业主阶层。他们只是具有政治意义的市民团队,是政府文官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市民自治的培育基地,尽管这是市民阶层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表现。市民中的雇佣者阶层,无论是城市原有的无产者还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大多数在手工作坊、工场或工厂中谋生,因此也算不上开始形成社会结构中的工业雇佣者阶层。他们只是旧行业扩大、新行业产生的廉价劳动力,而基本上不是接踵而至的工业无产阶级的前驱,尽管这也是市民阶层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得到的优惠机会。18世纪普鲁士的市民地位的提高几乎没有对社会结构的变化产生影响。王国政府一贯地采取保护贵族的立场,如在军官团中排挤市民,以及长期地实行全国统一的经济政策,如加强对商业的严格监督,使市民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在整体上往往只能通过参与由贵族宫廷主导的精神和艺术方面的创作活动表现出来。

农民,与实力不断增强的市民阶层不同,它在整体上是一个被王国政府保护的社会阶层。然而,从1701年勃兰登堡选帝侯成为“在普鲁士的”国王开始,到1797年以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二世去世为标志的开明专制时代结束,近一个世纪间,在适应王国军备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随着霍亨索伦王室领地的扩大,农民的社会地位不仅没有得到提高,反而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自“大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统治时期开始,在三十年战争结束以后恢复生产的措施中,勃兰登堡普鲁士政府偏向贵族,允许并保护贵族兼并已经荒芜的土地,支持他们在新获得的地区占有农民及其土地。基于这样一种形势,到1700年前后,当普鲁士基本克服了战争创伤、经济开始全面恢复的时候,普鲁士贵族的农庄规模也相应扩大了30%左右。其中在易北河以东地区发展的土地贵族就是19世纪自由主义者们所称谓的容克地主。与之相对应,农民不仅没有在邦国的战后恢复生产政策中得到多少优惠,反而在贵族的欺压下土地迅速减少。在王国的西部,自耕农的情况每况愈下,他们的土地没有保障,常常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土地成为租佃农。在王国的东部,大批原本依附于土地的农民遭到驱逐,农民的村庄变成了贵族的庄园,农民也成为依附于领主的雇农。为了确保贵族庄园经济能够有廉价的劳动力,王国政府甚至“将在时间上不受限制的迫使佣工服强制劳役的佣工法规推向农业立法的中心”,以便迫使一些农民耕种日益扩大的贵族庄园的土地。

在这样的情况下,18世纪初,普鲁士王国的许多地方发生农民的动乱事件,他们或者逃亡、迁出,或者抗拒服役、拒绝纳税,或者长年诉讼、不懈报复,甚至发动武装起义。面对这样的情况,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一方面于1717年亲自发布军令,镇压在科特布斯发生的农民起义,另一方面于1719—1723年在王室领地上推行地产改革,逐步废止农奴制,以减轻农民的赋税和劳役负担。很明显,约占王国耕地和森林三分之一的王室领地,其农民的境况要好于普鲁士所属的其他地方的农民。到弗里德里希二世统治时期,如前已述,普鲁士王国的军备经济发展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为了使军备经济能够持续性地加速发展,王国政府制定政策,确保农民的地位持久存在。当然,“更多地挂在国王心上的是‘保持’作为整体的农民阶层,而不是个别农民的幸福。”换言之,弗里德里希二世需要的是支撑普鲁士王国军备经济的农民阶层,而非记挂改善农民的生活。这显然是“开明”君主所不应该持有的态度。

不能否认,18世纪普鲁士王国的军事强国政策只是固定了原有的社会和经济关系,贵族、市民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没有在体制上得到调整。普鲁士国家与社会若要实现现代性的发展和转型,还有待于更深层次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