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启蒙运动,或称德意志启蒙运动,在整体上可以分为文化运动、宗教评判和政治改革三种倾向,或者说,德国启蒙运动者在这三个方面为欧洲启蒙运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文化运动,在此特指德国北方的启蒙文化活动,以哈勒和哥廷根等大学、柏林知识市民聚会以及魏玛公爵宫廷为代表性活动场所,德国启蒙思想家的成就构成了欧洲启蒙运动的重要部分。宗教评判,即对于基督教和宗教信仰的重新认识,德国启蒙思想家的信仰理念、宗教宽容思想和天主教启蒙在欧洲启蒙运动中独具特色。政治改革,在此作为开明专制主义的代义词,是启蒙运动在德国的、不同于在法国和英国的独有结果。在法国,启蒙运动为资产阶级大革命提供了理论基础;在英国,这场运动也为传统社会发生深层变革提供了重要的理由;而在德国,启蒙运动的倾向之一就是Aufgeklrter Absolutismus,启蒙专制主义,即开明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