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德国分裂后,东西两部分分别建立了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实行西方式的多党议会民主制度,称为“自由与民主的基本秩序”,经济上则是基于私有制和市场原则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则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行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