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特别是在帝国时期,受社会经济剧烈转型的影响,原有的婚姻和家庭形态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传统的男女社会分工受到巨大冲击,大量妇女进入社会生产领域,职业妇女群体迅速扩大,妇女的经济地位得到提升。与之相对应,妇女在社会和政治生活领域也掀起了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
一、经济转型冲击下的婚姻、家庭形态
人类社会的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其相对应的婚姻和家庭形态。婚姻和家庭的历史形态与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同时,婚姻和家庭也与人们自身的社会经济状况紧密相关,具有群体和阶层的特点,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人们的婚姻和家庭状况不尽相同。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德国的传统婚姻、家庭形态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一)婚姻状况的新变化
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由于社会分工日益复杂,新的产业部门不断增加,结果在德国形成了比前工业社会时期更多的、生活方式各异的社会群体。这些群体在对待婚姻的态度方面差异很大。
首先,各社会职业群体在结婚年龄(第一次结婚)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以普鲁士为例,1881—1886年各行业男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为:农业领域29.61岁,采矿业领域27.57岁,金属加工业领域28.04岁,纺织业领域30.02岁,建筑业领域28.64岁,非熟练工人27.67岁,国家、企业等行政管理人员33.41岁;女性的平均结婚年龄为:无职业者25.35岁,女佣25.36岁,教师29.02岁,工人29.85岁。从中可以看出,在男性中,采矿业工人和非熟练工人结婚年龄相对较早,农业领域劳动者和行政管理人员结婚相对较晚。其中原因在于,采矿工人和非熟练工人年轻力壮的时候通常收入最高,是结婚的最佳时机;各类行政管理人员则首先致力于发展“事业”,所以结婚普遍较晚。从女性来看,无职业者和女佣结婚较早,教师和工人等有固定工作者结婚相对较晚。这是因为前者通常希望早组织家庭,寻找经济上的依靠;后者则不想放弃工作。按照当时的习俗,女性结婚就意味着放弃职业。
工业化及其带来的社会生活现代化对婚姻的社会构成也造成了巨大冲击。大量异教婚姻的出现是其中表现之一。在前工业社会,人们普遍过着一种相对稳定的生活,生活半径很小,通常住在以相同宗教信仰为基础的村社和小城镇内,在选择婚姻对象和组成家庭时一般也倾向于以相同宗教信仰者为伴,因为不同的宗教信仰对婚姻以及小孩教育等的看法有很大差别,不利于和谐的家庭生活。但是,随着工业化而来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和城市化,农业社会相对稳定的、以宗教信仰形成居住区的状况逐渐被打破,社会开放度大大上升。在这种形势下,不同宗教信仰者之间“混合婚姻”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在居民成份复杂的城市,这类状况尤其突出。据统计,1901年德国境内的异教混合婚姻占8.8%,1913年达到10.4%。在柏林,1873/74年混合婚姻占8.8%,1911/12年则已经升至18.8%。宗教信仰对婚姻束缚的减弱表明: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相对稳定、封闭的社会生活正在成为过去。
婚姻状况变化的又一个突出表现是离婚率的迅速上升。1901—1913年,德国全国的离婚数目由7964件上升到17835件,离婚绝对数目增加120%以上,每10万居民离婚数目从14.1件增加到了26.6件,平均离婚率上升了近89%。但是,由于不同的观念、经济状况和社会生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宗教群体、社会阶层以及城乡之间的离婚率有很大差别。总的看来,离婚人群主要集中在工商业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新教居民和中等阶层之中。1895年—1901年,天主教地区每10万对婚姻的离婚数目由49件上升到86件,同期新教地区每10万对婚姻的离婚数由120件上升到410件。1913年,每10万对婚姻离婚数目在普鲁士农村为56个,城市则为241对。柏林的离婚率更高,1895/99年每10万对婚姻中离婚数目达459对。1910年时,每1000名德国已婚妇女中有2.7人离异。
观念的改变是离婚率迅速上升的重要意识根源。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主体价值观念的个人主义严重影响到传统家庭生活。家庭日益建立于个人决定的基础上。个人主义意识使人们更多地从自己的而非“家庭”的角度来作出选择和决定。离婚率上升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结构的改变。在前工业社会,家庭通常是生活和生产合一的单位,婚侣的选择和婚后的生活等都必须“适应‘全家’的经济要求”。在这种传统型家庭中,丈夫通常居于支配性地位,妻子是从属者,她们不愿也不敢想象没有家庭后的衣食无着的生活。但是迈入现代工业社会后,在男人走向工厂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妇女也走向社会,成为独立性很强的职业劳动妇女,她们有了在婚姻上说“不”的经济能力,有了“离婚的经济可行性”。
(二)传统型家庭结构的嬗变和新型家庭的出现
工业化引发的城市化和社会变迁对德国人的家庭形态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经济模式的结构性转变,除了农民和手工业者等生产、经营和生活合一的传统型家庭外,又形成了生产和生活分离的资产阶级家庭和无产阶级家庭等新型的家庭模式。
农民型家庭居于偏僻乡村,受工业化冲击较小,仍维持着原有的家庭形式。它们既是一个劳动和生产的共同体,也是一个财产和生活的共同体。无论劳动还是家务,都采取家庭经营方式。在这种家庭中,核心家庭由父母和小孩构成,老人们通过相通的房屋和庭院与核心家庭组成三代同堂的大家庭。此外,以村落为单位居住的农民型家庭中,宗族和血缘关系、邻居之间乃至整个村落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等,都远远高于城市。在婚配对象的选择上,农民型家庭主要是各个不同阶层的内部通婚,传统的“门当户对”意识在组织农民型家庭方面仍然比较明显。以施瓦本的基宾根(Kiebingen)为例,在1870—1909年间,上层内部通婚率为:男子71.4%,女子41.7%。下层内部通婚率为:男子71.7%,女子80.5%。中层农家则上攀下就,阶层外婚姻相对较多,同期有51%的男性和40%的女性为阶层外婚姻。
农民型家庭虽然相对稳定和保守,但在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影响下也发生了一些显而易见的变化。一是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受现代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原则的影响,宗族、邻居间的亲和力下降,村社中各个家庭之间的社会交往减弱。家庭成为私人的园地。诸如圣诞节等本来应该是群体性的欢庆活动逐渐成了一种对外人封闭的“家庭节日”。此外,出于对父母控制婚姻的不满和反抗,婚前孕现象有增加的趋势。在基宾根,1870—1909年村社上层阶层的未婚先孕率达到了17%,下层阶层则高达37%。这种造成既成事实的做法,迫使对结婚的相关传统限制逐步取消。二是大工业和城市化提供的工作机会动摇着农民型家庭结构。农村许多剩余劳动力进入工厂谋取职业,改善自己的收入状况,从而使传统型大家庭受到冲击。此外,由于大量农村劳力流入城市,农村家庭妇女的田间劳动量明显增加,妇女的独立性和在家庭中的地位也相应增强,男性家长制传统因此受到削弱。
城市中的手工业者和小商人家庭也属于传统型家庭,整个家庭通常是生产、经营和生活的统一体。不过,由于经营规模和类别的差异,这类家庭也不尽相同。其中有些条件较好的家庭也开始雇用保姆来改善家庭生活,趋向“资产阶级化”生活方式。
资产阶级家庭类型是中上层资产阶级群体中被普遍接受的一种“城市性”、“现代性”家庭模式。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初,经过工业化涤**的资产阶级家庭呈现一种传统和现代结构的“交叉重叠”特征。从现代性看,资产阶级家庭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打破集生产和生活于一体的传统家庭模式,生产(包括工作、职业等)与家庭氛围出现分离。家庭之外的工作和挣钱成为丈夫的专职,妻子则退出职业生活,致力于教育孩子和开展社交活动。家庭成了消费、教养和休闲的场所,生产功能退化。家庭核心化也是一大特征。整个家庭由父母和小孩组成。祖父母、未婚兄弟姐妹等都不再是该家庭共同体的成员。此外,家庭的建立主要基于“爱情”和双方个人的决定之上,外界影响因素减少。与此同时,资产阶级家庭也保留着传统家庭的某些特征,最明显的就是“家长制”结构的继续存在。由于丈夫在外面的世界竞争打拼,妻子经营着小家庭,妻子实际上成了丈夫在社会主体生活外的一种补充和从属品,从而强化了妻子对丈夫的依赖性,使丈夫在家庭内的“权威性”愈加不可动摇。
资产阶级家庭对财产、收入和教育等方面的要求较高。男性由于“创业”的缘故,结婚年龄一般较女方要大,1900年左右,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在6—7岁。资产阶级家庭的生活相对优裕。家务粗活一般由来自农村的女佣承担(1907年德国女佣数量高达125万人)。该类家庭之间通常通过“造访”和相互邀请出席宴请等来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能力。相对优裕的经济条件使资产阶级家庭在生儿育女方面也形成了较独特的观念,通常是多子女家庭。在他们看来,没有小孩的生活是不完美的。作为父母,他们既想生儿也想育女,但至少要有一个儿子,以续香火。与传统的农民型家庭不同的是,资产阶级家庭不将小孩视为未来的劳动力。小孩的未来不是依赖于财产的继承,而是取决于教育。因此,他们在教育上的投入不断增长。
工人家庭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它并非像资产阶级家庭那样建立于夫妻双方的理想之上和相互的爱慕与满意之上,不是建立于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双方角色的分离基础上,也不像传统家庭那样建立于共同生产和经营的基础上,而是一个靠工资生活的、有难同当的、质朴的消费共同体。从婚姻年龄上看,工人们并不像资产阶级那样因自立、教育、收入等方面的原因而长期等待,也没有农民在财产继承方面苦苦期盼的烦恼。他们家境贫寒,通常情况下年轻力壮之际也是最能挣钱的时候。因此,工人成了结婚年龄较早的社会群体。
工人家庭中通常实行男性家长制体制。丈夫由于对家庭的经济贡献较大,成为家庭的主导者,妻子们则和资产阶级、农民家庭中的妻子们一样,处于从属地位。工人家庭的婚姻构成通常是工人娶工人。1900年,开姆尼茨80%男性工人的结婚对象为女工,7%娶了女佣为妻。也有少量婚姻涉及本社会阶层以外。一些在农业集镇上居住的工厂男性工人就很乐意娶小农的女儿,因为这对于无产者而言并不是什么坏事。一些工人之女也很乐意嫁入手工业者或低级官员等中等阶层之家,因为这意味着社会地位的上升。在工人群体中,由于住房、经济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未婚先孕情况时常发生。最后,在道德传统和社会压力下,这种状况只有通过结婚途径来解决。
工人家庭的经济状况较为独特,往往在婚姻初期状况最佳。这时夫妻都有职业,挣取工资。此后,随着小孩出生,一方面是开支增大,另一方面妻子为照看家庭和小孩不得不辞去工作,家庭收入减少,经济状况开始恶化。许多家庭妇女不得不去做家庭清洁工,当女佣,分送报纸、牛奶等,以挣钱补贴家用。据估计,1907/08年,在熟练工人家庭中,妻子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3.5%,非熟练工人家庭中妻子的收入则占到了7.7%。此外,疾病、意外事故和失业等也严重威胁着经济承受能力极其脆弱的工人家庭。工人家庭子女处境也很困难。工人家庭的婴儿出生死亡率通常是上层家庭的4倍,中等阶级家庭的2倍。由于经济状况恶劣,工人家庭的小孩们不得不经常外出打零工。因此,尽管有限制童工的劳工保护立法,帝国时期仍有大量童工存在。据统计,在1900年,830万14岁以下的小学生中打零工者有54万人,其中40%每天劳动3小时以上。
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工人家庭在生育观念上也有其特点。专业工人或熟练工人家庭的收入较高,他们在生活方式上趋向于资产阶级家庭类型,但面对高额的小孩培养费用,计划生育往往成为此类家庭的一种理性选择。非熟练工人家庭则更不敢多要小孩。单一子女家庭因此显著增加。1871—1910年,德国单子女家庭所占比重从6.2%上升到了7.3%。
二、妇女社会群体的崛起
随着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妇女的社会角色也出现了重要变化。大量妇女伴随着隆隆的机器声进入各个社会生产领域,妇女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增大;她们在政治和社会权利平等方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19世纪下半期以后,特别在德意志帝国时期,妇女群体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在政治和社会生活领域中,都呈现出一种蓬勃向上的朝气。
(一)妇女职业劳动群体
在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妇女群体在社会劳动中的角色和劳动内容出现了转变。社会生产领域的妇女数量不断增长。据统计,1882—1907年,男性就业率从94.2%下降到92.3%,女性就业率却从36.3%上升到了45.4%,其中1882—1895年上升幅度为0.1%,1895—1907年上升幅度则达到9%,呈明显加快趋势。与此相对应,同期妇女在就业总人数中的比重也由29%增加到了33.7%。
在农业生产领域,由于大量男性劳动力流向城市和工业地区工作,妇女在农业劳动力中的比重迅速上升。1882—1907年,农业生产领域劳动力总数从823.7万人增加到了988.3万人,其中男性劳动力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40多万人。为了弥补男性劳动力流失造成的农业劳动力不足,除了输入季节性外国农业工人外,妇女在农业劳动力中的比重由30.8%猛增到了46.5%,几乎与男性平分秋色。由于存在男性劳动力外流这种特殊形势,农业领域中的就业妇女始终保持着最大的妇女劳动群体的地位。1882—1907年间,农业领域妇女就业人数占就业妇女总人数的比重由45.7%增加到了48.4%。
工业生产领域中的妇女就业群体也不断扩大。1882年—1907年,该领域的职业妇女人数不仅在职业妇女总数中的比重由20.3%上升到了22.2%(1895年一度达到23.1%) ,而且在工业领域就业总人数中的比重也上升了1.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男性在工业生产领域就业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相对下降。
同一时期,商业和交通服务业领域的职业妇女人数也处于上升之中。1882年,这两个领域中职业妇女人数为29.8万人,1907年增加到93.1万人。职业妇女在本领域就业总人数中所占比重由19%上升到了26.8%,在职业妇女总数中所占比重则由5.4%上升到了9.8%。商业和交通业领域中妇女职业群体迅速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些领域中如售票员、服务员、售货员等许多工作都很适合女性。
家庭服务业等领域的情况相对特殊。一方面,这些领域职业妇女的绝对数处于不断上升之中,另一方面,她们在就业总人数及全体职业妇女中所占比重均处于下降之中。1882—1907年,家庭服务业等领域的职业女性由158.2万人增加到了185.9万人,但在就业总人数中的比重却由57.4%下降到了53.5%。同时,她们在职业妇女总数中的比重也由28.5%下降到了19.6%。比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一生产领域的非大众性特征的限制所致。在家庭服务业中,能够雇用女佣的毕竟只有少数上层和中等阶级家庭。尽管如此,妇女在这些生产领域所占优势仍然比较明显。以家庭服务业为例,1882年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女性为128万人,1895年为131万人,1907年为125万人。
除了农业劳动妇女、女佣、女工等体力劳动者以外,中等阶层的女职员和资产阶级职业妇女的数量也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在商业领域,1895年职业妇女数量为9.4万人,其中售货员占87.2%;1907年为25.4万人,售货员则占68.5%。1895年,包括工业企业和国家机关在内的女性办公室职员为1.4万人,1907年则增加到了11万人。在职业妇女中,处于最高层的是那些资产阶级职业妇女,包括教师、保育员、医生等,还有少数女商人。
虽然妇女职业人数有了很大的增长,但不同领域职业妇女的人数分布极不均衡。据统计,1882年,在工业领域,诸如采矿、建筑等需要重体力劳动的行业部门中,职业妇女所占比重仅为1.8%,1907年时也仅为1.9%。在金属、电气、化工、机器制造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业部门,职业妇女的比例也相对较低,1882年为5.5%,1907年为12.6%。她们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玩具制造等适合女性工作的轻工业部门。妇女就业人数中无固定职位者也高于男性。这两大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妇女在就业方面的弱势地位。
职业女性的社会待遇也明显不如男性。她们不仅工资很低(通常只有男性的60%—66%) ,而且其就业受到年龄、婚姻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限制。除了农业领域中的劳动妇女因劳动力缺乏以及家庭生活与生产的紧密结合而几乎不受年龄限制外,其他领域的职业妇女的年龄一般都相当年轻,通常在30岁以下。在家庭服务业中,女佣工作只是从学校毕业到结婚成家的一个过渡阶段而已。1907年,84.4%的女佣在30岁以下。至于女职员和工业领域的女工,职业生活也只是一生中的一段青春插曲。一般情况下,结婚就意味着放弃职业。对于女教师而言,“职业是与独身联系在一起的,结婚就意味着退职”。
可见,虽然职业妇女的数量明显上升,职业妇女群体呈现迅速扩大趋势,但妇女在走向社会生产领域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有待克服的两性不平等问题。它们成为19世纪中期以后德国各种妇女运动的重要动因。
(二)妇女运动
家庭结构的改变和妇女进入社会生产领域,催生了德国的妇女运动,该运动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达到**。妇女运动的广泛发展,主要归因于工业化进程中资产阶级妇女和无产阶级妇女角色的“相互趋近”。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家庭都属于生产和生活分离型家庭。在这类家庭中,资产阶级妇女成了脱离社会生产的单纯家庭主妇和丈夫的附属品,多数工人家庭中的妻子也基本上处于这种境况。此外,从受教育权、工作领域直至政治生活,整个社会都凸显出对于妇女的不平等和歧视。不管是资产阶级妇女还是工人阶级妇女,几乎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她们的就业通常受到年龄和婚姻状况的制约,所得报酬也较男子要低。她们更没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这些不公平状况促使妇女们起而为自己的命运抗争。由于社会阶层有别,宗教信仰差异以及利益不同,妇女运动呈现不同的派别类型,大体上可分为资产阶级妇女运动、天主教妇女运动和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等三大潮流。
资产阶级妇女运动出现较早,影响较大,从运动取向上可划分为温和和激进两大派别。温和派妇女运动主要集中于促进妇女的社会权利平等,保障妇女在诸如生育控制、堕胎等方面的自由和尊严,以及对女工和母亲进行立法保护等实际问题,对于参与政治生活、争取政治权利等则相对不感兴趣。激进派妇女运动不仅要求与男性平等的社会权利,诸如进入一切教育机构和职业生活,而且要求妇女获得投票权和自主权等政治权利。因此,激进派妇女运动从一开始就积极开展和参加各种政治活动。
资产阶级妇女运动的开端可以追溯到19世纪四十年代。四十年代上半期,妇女运动发起者路易斯·奥托彼得斯(Louise Otto-Peters,1819—1895)提出了妇女在国家和社会中的角色问题,认为妇女参加国家和社区活动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1848年革命时期,集会结社频繁,一些妇女也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声音。1849年路易斯·奥托彼得斯创办了《妇女报》(Frauen-Zeitung) ,专门宣传妇女的权利和主张。但是,这些努力遭到传统保守势力的责难,人们普遍认为妇女的解放将破坏家庭生活、风俗习惯以及上帝的秩序。《妇女报》仅存在了4年即被查封。此后路易斯·奥托彼得斯继续为建立职业妇女组织而努力。
1865年10月,在路易斯·奥托彼得斯的促成下,“全德妇女联合会”(Allgemeiner Deutscher Frauenverein,简称ADF)在莱比锡建立。当时全德妇女联合会的首要目标并不是争取政治权利、选举和结社权利,而是要改善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利、妇女的受教育权利和择业权利,以便解决妇女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德妇女联合会在刚开始时只有数千会员,19世纪80年代末达到1.2万人,1913年时已经有1.3万名会员。1866年,在“劳动阶级福利中央联合会”(Centralverein für das Wohlder arbeitenden Klassen)领导人威廉·阿道夫·莱特(Wilhelm Adolf Lette,1799—1868)的促成下又成立了“促进女性就业能力联合会”(Vereinzur Frderungder Erwerbsfhigkeitdesweiblichen Geschlechts) ,旨在帮助资产阶级妇女进入职业领域。1869年该组织的17个地方联合会组成了“德国妇女教育和就业联合会联盟”(Verband Deutscher Frauenbildungs-und Erwerbsvereine)。这些组织既不要求妇女的社会解放,也不要求政治解放,而是致力于职业教育和介绍工作等实际问题,因而与全德妇女联合会有共同语言,日后走上了共同合作的道路。
19世纪80年代,资产阶级妇女运动的重点转向争取妇女受教育的同等权利。1888年“德国妇女联合会改革”(Deutscher Frauenverein Reform)在魏玛成立。该联合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要求高等教育中的各个学科向女学生开放。在这场争取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妇女运动中,女教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奥古斯塔·施密特(Auguste Schmidt,1833—1902)、海伦娜·朗格(Helene Lange,1848—1930)等是其中的知名人物。
海伦娜·朗格是资产阶级温和派妇女运动中最重要的理论家和领袖。她1876年开始就职于一所女子私立学校,1887年向普鲁士政府提出了改革女子教育的请愿,要求给女子以同等的教育权利。1890年她组织成立了“全德女教师联盟”(Allgemeiner deutscher Lehrerinnenverband,简称ADLV)。到1900年,该组织有成员1.6万人,成为当时最大的妇女职业联合会。1893年她开始出版《妇女》(Die Frau)杂志。该杂志与1895年出版的资产阶级激进派妇女杂志《妇女运动》(Die Frauenbewegung)一起成为帝国时期资产阶级妇女运动最重要的喉舌。经过不断的斗争,1900年以后,巴登、普鲁士等邦先后向女性开放高等教育的门槛。
资产阶级温和派妇女运动的新阶段开始于1894年3月成立的“德国妇女联合会联盟”(Bund Deutscher Frauenvereine,简称BDF)。这一组织起初由34个联合会组成,1913年时发展到了2200个联合会,47万名成员。该组织活动内容涉及家庭权利、女工保护、宣传卫生保健、与卖**和酗酒作斗争、建立幼儿园、服装改革等日常问题。它对参与政治生活不感兴趣,因此一直与社会民主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妇女运动处于分裂状态。
与资产阶级温和派妇女运动相比,以黑德维希·多姆(Hedwig Dohm,1831—1919)、丽达·古斯塔娃·海曼(Lida Gustava Heymann,1868—1943)、米娜·考尔(Minna Cauer,1841—1922)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激进派妇女运动更注重争取妇女的政治权利。黑德维希·多姆在1873年提出了妇女选举权的问题,并将它看成教育、家庭等改革的必要政治前提。她认为“人权无性别”,男女之间是平等的。出身于大资产阶级家庭的丽达·古斯塔娃·海曼等则在1897年建立了第一个女权主义者妇女中心,并且于1902年成立了“德国妇女选举权联合会”(Deutscher Verein für Frauenstimmrecht)。米娜·考尔是1888年建立的“妇女幸福联合会”(Verein Frauenwohl)的主席,并负责《妇女运动》杂志。她不仅为妇女的社会政治权利进行斗争,而且把与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合作看成是一种进步。
社会主义妇女运动是帝国时期另一股强大的妇女运动潮流。对这一潮流最具影响力的是德国社会民主党领袖奥古斯特·倍倍尔。他于1879年出版《妇女和社会主义》(Die Frau und der Sozialismus)一书,猛烈抨击妇女所受的不平等待遇,并分析了导致不平等的原因。该书在出版后的几十年中一直畅销不衰,到1909年时再版达50次之多。根据倍倍尔的观点,男性世界的独裁统治和妇女在经济上的依赖性是妇女取得平等地位的主要障碍,资本主义则是这一时代暴露出的家庭和两性问题的总根源。《妇女和社会主义》一书由于涉及妇女不平等的许多本质性东西,也成了许多资产阶级妇女的重要读物。由于“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的存在和德国政府禁止妇女参加政治组织和政治集会,社会主义妇女运动从一开始就受到压制,发展较慢,1892年时仅有33个联合会和3000会员。
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主要领袖是克拉拉·蔡特金(Clara Zetkin,1857—1933)。她出身于资产阶级教师家庭,却走上了领导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道路。1892年—1917年间,她一直担任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妇女报纸《平等报》(Die Gleichheit)的编辑工作,并利用这一报纸宣传她在妇女问题上的主张。蔡特金对德国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贡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她从理论上阐明了妇女社会地位不平等的根源,认为就业是妇女获得“社会平等权利”和解放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二是将妇女运动看作整个工人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妇女积极参加政治斗争,从而将社会主义妇女运动与资产阶级妇女运动区分开来。她认为资产阶级妇女运动在争取与男子平等权利时,主要反对束缚妇女生活的那些外表和形式上的限制,没有明确的政治目的。无产阶级妇女要求享受与男子同样的政治权利,以便保护自身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切身利益,同时与资本主义制度作斗争。
在蔡特金的领导下,德国社会主义妇女运动逐渐获得发展。在社会民主党内,妇女党员人数由1908年的3万人增加到1914年的17.5万人。德国自由工会中的女会员也由1900年的2.3万人增加到1914年的约21万人,在全体会员中的比重由3.4%上升到10.1%。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规模虽然不及资产阶级的德国妇女联合会联盟和民族主义妇女组织“祖国妇女联合会”(Vaterlandischer Frauenverein) ,但有自己的特点。它并非以妇女组织的形式存在,而是作为社会主义者在妇女中进行宣传的组织来活动的。其斗争目标与资产阶级妇女运动也有着本质的区别。资产阶级妇女运动是要在现存的社会结构内逐渐改善妇女的地位。社会主义妇女运动则不仅与对产业妇女的各种限制进行斗争,而且将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作为主要内容,认为只有彻底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才能改变妇女的地位。
除了资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妇女运动两大潮流以外,还存在一些特别的宗教性妇女组织。其中以新教和天主教妇女运动较为突出。它们的出现是对工业化进程中社会日益世俗化发展不满的表现。1899年在卡塞尔成立的“德国新教妇女联盟”(Der Deutsche Evangelische Frauenbund)主要通过国内传道等进行一些实际性救济活动,同时将反对卖**和酗酒等作为重要活动内容。1913年该组织有会员1.36万人左右。由于观点接近,从1908年起,德国新教妇女联盟成为德国妇女联合会联盟中的一支重要的右翼力量。“德国天主教妇女联盟”(Katholischer Frauenbund Deutschlands)是1904年在科隆召开的德国天主教徒第50届全体大会的产物。天主教妇女联盟在宗教上禀持严格的原则立场(拒绝宗教冷淡)。新教妇女联盟和天主教妇女联盟在某些方面的观点相近。它们都反对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妇女社会地位,更反对妇女参加公共政治生活。此外,犹太妇女也于1904年成立了“犹太妇女联盟”(Jüdischer Frauenbund)。它成功地将32000名30岁以上的犹太妇女吸纳为自己的成员。
在各类妇女组织中,带有民族主义色彩的“祖国妇女联合会”规模最大。它起源于1866年普奥战争中为双方伤员的护理服务。1870年对法战争结束后,该组织成员有3万人。80年代则发展到15万人。到1913年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已经达到50万人。德国妇女积极参加这一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与当时国内民族主义情绪的普遍发展有关,是一种“妇女的民族主义”的升华。这一组织的活动内容主要是练习护理、护士工作和为士兵做饭、缝补等。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国妇女的地位已经处于一种相对平缓的、却是实质性的变化之中。虽然大部分妇女仍比较传统,但是各种妇女组织、学校教育以及各种职业生活都为妇女思想的解放、妇女自我意识的提升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为日后妇女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