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暗的丛林中,静悄悄的,丛林中的空地中摆放着一些空的木头箱子,从箱子上的外形和上边的符号上看,是一些装军用物资的箱子。箱子堆旁边,还有几个帐篷,和隐蔽起来的模型士兵,真正的巡逻兵在营地附近,他们在这里建立后勤补给基地已经好几天了,今天是演习的最后一天,也是蓝军最后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过担任假想敌的红军守备队已经疲倦不堪。

余飞穿着伪装服,身上还涂满了动物粪便,他端着一支演习用的光电步枪,蹲在一个灌木丛后边,他看着身后的几个战友,“兄弟们,既然我是你们的头儿,我就会让你们通过这次演习,这次对抗演习可是与我们的毕业成绩挂钩的,这可是实践课的总成绩。”

后边几个用黑色伪装油把脸摸成黑色的后备军官军校学员都点点头,对他说的话表示同意。

“我先干掉哨兵,然后你们趁乱冲进去,摧毁我们最后一个目标,注意安全。”余飞说完,端着演习用的光电枪悄悄的向红军营地匍匐过去。

他打开光电枪上的光学瞄准具,调整了一下光学瞄准具,瞄准400米外的一个哨兵的脑袋,打开光电枪的保险,他很不喜欢仿真演习,他讨厌这种基本没枪声的光电枪。他手里的这支演习枪是仿-24做的,基本能在演习场上模拟出战斗性能,他从瞄准镜里看到哨兵的头。哨兵也戴着演习用的头盔,头盔上有四个感光片,主要用光电枪打中感光片,就等于击毙这个红方演习人员,同样自己的脑袋上也有这个东西,被光电枪击中的士兵头盔上会冒出一股彩色烟幕,方便演习指挥部的前进观察员确认他被‘击毙’,另外被击毙的参演人员手里的光电枪也停止工作,不能继续使用,这样可以把演习搞的更真实。

余飞轻松的扣动这支他不喜欢的假-24步枪,还是喜欢真实而有手感的-24步枪,他不明白为什么本国非要学美国,用玩具枪训练,或许全东南亚只有国用这种可笑的步枪,一般国家都是在常备武器上装上光电发生器等设备,干嘛搞这么贵的东西?

一束激光打到哨兵的头盔上,哨兵还没听到光电枪上的模拟枪声,头盔上就冒出彩色烟幕,他急忙寻找‘敌人’,现场裁判马上打开掌上电脑,确认他被击毙,裁判想等了好几天终于蓝军有行动了。

其他哨兵还没被光电枪击中,其中一个大喊一声“有狙击手”,他的头盔马上也冒出一股烟幕,他手里的光电枪马上锁定,也无法继续参加演习。

三名蓝军突击队员看到红军哨兵头盔上冒了烟儿,就知道这是余飞打倒守敌,马上从丛林里一阅而出,冲到目标附近,他们迅速又卧倒,拿出几枚燃烧弹,使劲扔向需要摧毁的目标。

其他没退出演习的参演士兵有一部分迅速隐蔽,寻找狙击手准备反击,另外一部分追击偷袭他们补给基地的蓝军人员。余飞抓紧时间又‘击毙’几个人,迅速从隐蔽处转移出来,与其他三个人一起顺原路返回。

通过演习场内的监视器,演习指挥部的军官们都看到了四个军校学员的表现,都很满意,这几天他们认真观察这几个人,这几个学员一直没让他们失望,并满意的在他们的实践课成绩单上写上优。

余飞带着几个同学,跑到预定集合地点,一架-60已经在那里等他们,他们时间把握的正好,等他们钻进机舱里,余飞看看手表,正好按时完成所有演习科目。

直升机直接把他们送回学校,结束了最后一门的考试。

-60黑鹰直升机降落到学校操场上,把他们放下以后返回演习场。

余飞下了飞机,看到学校训练场上很热闹,附近还停着几辆林肯轿车,不知道又是那个大员来这里视察,小小后备军官军校,不会引起高层的注意的。

他正站在那东张西望,教官走到他面前,“总统阁下正在视察学校,校长组织学员进行技能比赛,你赶快去参加吧,你可是这里最好的狙击手。”

“我换衣服吧,我刚参加完实践课考试。”余飞准备回更衣室。

“先去表演一下,跟我走。”教官把他带到射击训练场。

军校学员们都是四个人一组,每人端着狙击步枪打几枪,当然不是谁都可以打,只有枪法好的才能打。教官把他带到这里,拿了一支-24狙击步枪给他,“总统就在那边,好好打,不能给学校丢脸。”

余飞转身看看,观礼台上有个坐着的人被一群穿黑西服的人护卫着,很多人都拿着望远镜向靶台那里看。他卧倒在熟悉的射击训练场上,端起-24步枪,瞄准800米外的几个彩色气球,就开了一枪。他根本不看效果,迅速拉枪栓把弹壳抛出去。

他的枪口转向下一个目标,又把一个彩色气球打爆。

打完5个气球后,余飞抱着步枪站起来,把枪还给教官,“我去换衣服去了。”

他厌恶这种花架子表演,回到宿舍里拿上一套干净衣服直接去浴室。

可笑的毕业考试居然把大家拉出去溜一圈,一般的军校都是论文答辩,然后下部队实习,实践报告一打分拿毕业证去正式服役部队报道,这多好还大老远的派飞机把人接到演习地域,参加陆军的红旗演习,真是折腾人。

刚洗到一半,浴室外有人敲门,“余飞,总统要检阅学员,快出去集合。”

“该死的,我们刚参加完演习,还这么折腾我们,后备军官不是人呀。”余飞正拿洗发水洗头,根本懒的出去。

“快点吧,说不定能和老头合影呢。”来叫他的这个同学换好礼服跑出去集合。

余飞才懒的去见那些权贵,反正国的总统几年一换,认识他做啥,还不如认识几个国防部人事局的将军好,至少能混个好职位,他继续洗澡,根本没出宿舍。

洗了半个来小时,余飞感觉还不错,穿上一身干净的体能训练服,拿着毛巾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宿舍里空荡荡的,那些家伙都去见总统,自己可以安静的呆一会。

他坐到自己的**,随手拿起本军事杂志翻着,打发无聊的时间。

没看几分钟,外边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群人走到宿舍门口,一个军校教官推门就进入,吓了余飞一跳。

“阁下,就是这里,请进。”教官正带着总统参观这座破旧的学校。

“这里很干净。”总统一边看一边说,正好看到余飞,他感觉这个年轻人很眼熟。余飞当着一大群人面,也不好意思坐着不动,从**站起来,立正站好,等着这些讨厌的文官参观完出去。

“你就是上次那个帮特警拆炸弹的那个人,我在新闻上见过你,记者还采访过你。”总统走到他面前。

“是的,那是我应该做的,警察素质不适合对付那些恐怖分子。”余飞站直了,随便找句话应付着。

“你还没毕业,就成了英雄,希望你以后的职业生涯顺利。”总统伸出手来和他握手,余飞很不情愿的赶忙也把手伸过去,其实他不想和文官套近乎,认识他又怎么样?大选一结束,他什么都不是,什么忙也帮不上他。

“谢谢。”余飞假装客气的说。

总统带着大批随从,在军校教官的带领下离开,余飞重新躺在**,打发毕业前的最后时间,反正论文和实践课成绩都不错,应该能去顶尖的陆军野战部队吧,希望不要太远。

“余飞。”学校传达室的雇员走道他的宿舍里,“这有你的信,签个字收了吧。”

“我在这里没什么认识人的。”余飞签了字,拿过信打开一看,是宪兵司令部给他发的信,让他参加完毕业典礼后来司令部参加面试。他的脸上闪过淡淡的一丝微笑,终于有个机会不去边远地区服役,宪兵驻扎的可都是城市,最好能去个大城市,陆军野战部队可都是人烟稀少的小地方驻扎,和宪兵比,陆军可惨多了,真要能去宪兵部队服役,那太舒服了,还有丰厚的薪水。

他坐在**,拿着宪兵司令部的信,憧憬着未来的好日子。当上宪兵住的好,吃的也好,工资补助自不必说,每天上下班都走在繁华都市的街道上,感觉就不一样。穿上那身黑色的宪兵制服,多威风,还能抓贼,比警察威风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