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逸轩身上的血做了药引子,李青歌很快配出解药,并且,亲自投放了一点放在水桶里,大约半盏茶的功夫,由底下人不知从哪弄来了一条狗,先试着喂了一点水,等了越半个时辰,在确定无碍之后,方交药全部交给赫连筠。

“谢谢。”赫连筠十分感激的朝李青歌深深望了一眼,接过药,转而吩咐属下分发下去,务必让每一口井水都是干净无毒的。

一切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李青歌总算松了口气,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还好,还来得及。

“小乖,你这次可真是积了大德了。”兰千雪看着李青歌,看着那张小脸上清亮干净的眸子,心里着实是喜欢。

李青歌愧不敢当,她只是做了一名医者该做的事,事实上,这瘟疫还没开始,而她只是配解药而已,想当年,爹亲自去瘟疫去治病救人,那才是让人敬佩——可是,爹却落得那样的下场栳。

“丫头,忙了大半夜了,也该累着了吧。”看她神色突然落寞下来,高逸轩怕她累着,温柔道,“我带你先回客栈吧,这里有三殿下和兰公子守着,你可以放心。”

“?”兰千雪错愕,“凭什么我也要守在这里?”他又不是西陵国的人,而且,他也想陪着李青歌呢。

话说,他从大理逃了之后,一路艰辛的来投奔李青歌,好不容易找到她了,还未单独与她好好说说话呢,就这么着,又要将他撩下了指?

他可不依!

“本少出了血,丫头出了力,三殿下尽了心,请问兰公子,你呢?难道就不该为清水县的百姓做点什么?”高逸轩微微挑眉,冠冕堂皇的说。

哼,如果这样说,兰千雪可就不答应了,鼻子一哼,冷笑道,“如果不是小爷我发现的及时,只怕现在已经酿成了无法挽回的灾祸,哪里还轮的着你来放血?小乖也不会这么累,说不定你和那个男人还在打架,打死打伤都说不定呢。说到底,该是小爷救了你们,救了这全县的百姓”

在李青歌跟前拔高自己,兰千雪那是一点不含糊。

“是吗?”高逸轩微微一笑,还待说什么,被李青歌拦了下来,“逸轩,雪儿说的也没错,若不是他发现的及时,现在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再者,雪儿一路辛苦,还是让他也跟我们一起回客栈休息吧。”

说着,李青歌的视线朝赫连筠瞟了一眼,想要开口,突然意识到白天发生的事,还有他那句让她揪心的话。

他说,让她永远不要出现在他跟前。

“兰公子今天的义举,本殿下不会忘记,清水县的百姓亦不会忘记。”赫连筠很认真也很客套的说,“这里有本殿下就可以了,你们都回去吧。”

得到了肯定,兰千雪美丽的面上漾起花样的笑来,眉眼之间格外动人,“还是三殿下明事理。那小爷就先告辞了。”

说着,朝赫连筠一拱手,转身就去高逸轩边上抢李青歌。

哼,前两次都被他先下手了,这次他可不能输,他一定要让小乖坐他的马。

高逸轩自然不肯答应,他的女人怎么能与别人共骑一匹马?那样亲密的接触

正待伸手要拦,李青歌看着他那只绑着纱布的胳膊,秀眉微皱,道,“逸轩,我还是跟雪儿一起,你的胳膊有伤,怕不方便。”

她是真心这么说的,她不会骑马,每次坐他的马,都是他一手握缰绳,一手圈着她的腰护着她。

而眼下,他一只胳膊受伤,再不能护着她,她倒不怕自己会掉下来,就怕自己到时候出于本能,再碰着她的伤口就不好了。

“我没事。”高逸轩根本不将胳膊上的那条小伤口当一回事,看兰千雪得瑟的朝自己扬眉笑,不禁黑着脸道,长臂一捞,将李青歌拦腰一抱,飞身上了马。

兰千雪只听得李青歌‘啊’的一声惊呼,紧接着就看见那匹雪白骏马飞奔了出去,留下一片扬尘,顿时有些目瞪口呆。

这混蛋男人,竟然耍诈

“逸轩。”在马背上,李青歌心里砰砰的跳,他骑的太快,她真怕会有什么闪失,一边揪紧他的衣服,一边喊道,“逸轩,你骑慢点——”

高逸轩垂下头,笑睨了她一张吓的煞白的脸,不禁笑道,“死丫头,还觉得我不行吗?”

“行,行,你行,好不好?但是能不能别骑那么快?骑马又不是赛马。”李青歌没好气的瞪他一眼,又怕他不安心骑马,又补了一句,“别骑那么快,你胳膊上有伤,再动着伤口不好。”

“嗯。”高逸轩点头,马速果然慢了下来。

很快,兰千雪也追了上来,狠狠的朝高逸轩瞪去,“喂,你是土匪吗?又来抢的?”

高逸轩侧眸也朝他瞪了过去,却没有开口回话,却是用眼神朝自己怀里示意了下。

兰千雪朝他怀里一望,就见李青歌小脸贴着他的胸口,闭着眼睛,已经睡着了。

“她太累了,才睡着。”高逸轩怕他再吵,小声说了一句。

兰千雪突然呆住了,愣愣的坐在马背上,看着高逸轩的马又超出了自己很多,却突然没有了追上去的心思。

刚才只一眼,他就看到了李青歌窝在那男人怀里的姿势。

她是双手抱着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胸口,完全一副小女人依偎在心爱男人怀里的姿势。

那是全身心的交付与信任。

就像是有什么东西突然卡在了喉咙里,兰千雪心里很不好受起来。

夜色下,他美丽妖娆的面庞渐渐浮上一抹苍凉之色,夜风吹过,海藻般的发丝丝丝缕缕的飞扬,不时扫过他的面颊。

脑海里,不由想起他与李青歌第一次相识的场景。

那时,他不过是玩心大起,去了诗茶会去胡闹,却被她当场逮个正着。

那时的她,模样虽然不错,但到底还是太青涩,脸上稚气未脱,身形更是瘦瘦小小的,小丫头片子一枚。

他自然不放心上,可没想到她不但能品出茶里的东西,还能认出他是谁,更让他刮目相看的是,她竟然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神不知鬼不觉的朝那茶壶里下了药这样一个看起来纯净似水单纯柔弱的小丫头,心思却邪邪的——

让他第一次好奇的感觉,也是第一次对女人有了这样的兴趣。

所以,后来,他会去赴约,更甚至,想赖上她缠上她——甚至有了娶她的打算。

可是

这小丫头似乎已经名花有主了呢。

那个男人虽然不怎么讨人喜欢,可是,他看的出,那男人对小丫头真心不错。

不由得,他又想到了梅思暖,那个比做事比男人狠辣打架比男人凶残甚至比男人还要男人的女人

小乖说,她也到了京城。

他知道,梅思暖的生意做的很大,几乎有人的地方,就有她的一亩三分地,这女人,跟他大哥一样,都是挣钱没个够的人,那只手恨不得染指天下

可是,他也知道,梅思暖怕冷,这西陵国此时已然到了寒冷的冬季,早晨深夜都会结霜结冻,以她的性子,自然不会此时来这地方的,何况,西陵国的生意并不是很大,她没有必要亲自来,其实,以前她也不是亲自来,她手底下的四个死忠男人,哪一个来都能撑的了局面。

所以,兰千雪是知道她来的目的。

是她偷偷放了自己,不然,那冰玉寒铁索,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打不开的。

可是,他并没有告诉她一声,就偷偷逃了——

她大概是觉得他不够义气,想找他兴师问罪了吧?亦或者

兰千雪眼眶里突然涩起来,想起自己当众撕毁婚约,那女子脸上挂着似有若无的讥笑与隐藏的悲伤,心里又是一阵恼。

明明,她爱的人该是大哥,可是,却又对他这样?

他悔婚,不是正合他意吗?

他离开大理,不做大理城主,让大哥来做,他们不就是天作之合的一对么?

又何苦千里迢迢来寻他?

“笨女人。”视线朝前方望了一眼,发现高逸轩的马已经消失在了茫茫夜色额之中,兰千雪咬牙低咒了一句,也不知是说李青歌还是梅思暖。

但,策马追赶了几步,兰千雪却突然掉转马头,朝赫连筠的方向奔了去。

——

清水县郊外的一处宅院里,灯火辉煌,赫连云初坐在大厅里,听着探子的回报,手里的果盘嗖的就砸到了地上。

“解药?”这么快就配出了解药?

猛然一拍桌子,赫连云初站起了身,脚边两个捶腿的男人也跟着站了起来,看着她盛怒的模样,乖乖的侍立一侧,大气儿不敢出一声。

“哼,本公主倒小瞧了她。”她冷然一笑,心底对李青歌更是恨到了极点。

这小贱人,天生貌美,勾的男人一个个的对她魂不守舍,更可恶的是,她还懂医术,一次又一次的破坏她的计划。

“公主,接下来怎么办?”底下跪着的探子问道。

“怎么办?”赫连云初被这话问的一气,抬脚就朝那探子的胸口踹了过去,“本公主还想知道怎么办呢?给我滚。”

“是。”那探子忍住胸口的一口血,恭敬的往后退,却在退到门边时,又被叫了回来,“站住。”

“公主——”

“你过来。”赫连云初脑子一转,阴测测的笑了,随后,对他低声交代了一番。

这厢,探子一走,那边上伺候的两个男人连忙凑了过来,一人捶肩,一人揉着胳膊,“公主,您都快坐一夜了,瞧瞧,天都快亮了,让奴才两个伺候公主歇下吧。”

赫连云初正想着对策,被这两个外表俊美的男人这一包抄,顿时身子就有些软,但一双美目看他们二人一眼,心底无辜又气起来。

一人一巴掌打了下去,“滚,不长眼的蠢货,没见本公主正心烦着吗?”

那两人捂着脸颊,委委屈屈的就跪在了一旁。

赫连云初越瞧着越觉得恼火,抬脚就踢了过去,“滚,本公主让你们滚,听见没有?”

那两个男人吓的连忙起身,屁滚尿流的跑了。

这边,赫连云初看着他们狼狈的背影,忍不住冷笑起来,口里连连叫道,“蠢货,蠢货,就这样也配是个男人?”

可是,伺候他的男人,若真的像个男人,她会用一切手段折磨的他最终向自己臣服卑躬屈膝的不像个男人。

一等他们不像个男人,她便又瞧不上他们。

突然的,她脑海里闪过高逸庭那俊朗冷峻的面庞,心底冷笑,迟早,迟早有一天,她也会让这个油盐不进的男人匍匐在她脚下,求她恩宠。

——

等李青歌等人走了,赫连筠亲自监督底下的工作。

可没一会儿,兰千雪竟然策马回来了。

“怎么回事?”赫连筠双瞳一缩,本能的认为是不是他们出事了,所以兰千雪才折回。

兰千雪连马都没下,直接道,“三殿下,本公子突然有事,还望你能知会小乖一声,就说:我走了。”

“走?”赫连筠正自疑惑,那兰千雪却驾着马跑了。

“殿下,殿下,不好了——”突然,一道慌乱的叫喊声传了过来,赫连筠再无暇想其他,连忙发问,“何事?”

“东庄死人了,据说是喝了那水井里的水。”那跑过来的侍卫急切回道。

“什么?”赫连筠想都没想,立刻上马,“快带本王去看看。”

“是。”

——

东庄离这个村子不足三里,所以,骑马很快就到了。

天色还未亮,但村民们却已经举着火把,围在了村口。

赫连筠下马,由侍卫挥散人群,“让开,让开”

这些村民不知赫连筠究竟是何人,但能带着一般官兵,自然是个当官的,因此,他一来,就有人围上来道,“大人,您可得做主啊,二狗子是喝了井里的水死的。可我们听说这井里的水有毒,还能传染所以,我们想把二狗子的尸体烧了,免的害了全村的人。可是,二狗子的娘死活不同意,还咬人。”

“去去去,大人自有定断,你们快散开。”贴身的侍卫是跟惯了赫连筠的,知道他不喜被人碰触,连忙趁那几个人还没碰到主子的衣服时,大刀一抽,喝退了几人。这边,那二狗子娘听闻有大人来了,也是吓了一跳,转而,却扑在了儿子的尸体上,死死的护着,一边还哭叫道,“不能烧不能烧啊,我儿他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啊,你们不能烧了他啊。”

“大婶子,二狗子他已经死了,得瘟疫死的,不烧了他咱们都活不了啊。”有人又劝着。

“是啊,你想让咱们村的人都跟他一样的死掉吗?张柳氏,咱们可都是住了十几年的邻居,你最好乖乖让开,不然,可别怪我们不讲情面——”

说着,竟有几个年轻小伙上前就要抢人。

“住手。”一官兵冷喝了一声,随后恭敬的对赫连筠道,“主子,您看”

赫连筠站在尸体边,眯眼望去,只觉得此人的症状,不像李青歌说的中了那什么瘟疫之毒的症状,况且,这瘟疫一说只有他与李青歌等人知晓,这些村民是如何得知的?

“烧了他,烧了他”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声,其他人也立刻跟着起哄的喊着,那火把一举一举的,火热的光很是刺眼。

“不要,你们要烧了他,干脆连我老婆子也一起烧死算了。”

赫连筠冷锐的目光朝嚷嚷的人群扫了一眼,冷声问,“谁告诉你们他是得了瘟疫死的?好端端的又如何会得了瘟疫?”

不知是他冰冷的语气,还是他身上那与生俱来的尊贵与气度,竟让吵闹的人们一下子全都安静了下来,目光纷纷朝这个他们刚才还未来得及看的男人身上。

“说,是谁告诉你们,他得了瘟疫?”赫连筠一手背后,一手指着地上的尸体。

“啊”有人一愣,连忙道,“他就是得了瘟疫,不然怎么会死,还有,这井里的水被人下了毒,那毒会传染,那不就是瘟疫吗?大人,您快点烧了他吧,不然,咱们都要被传染上的。”

“井水被人下了毒?谁告诉你的。”赫连筠冷冷一笑,随后,问边上的侍卫,解药可都洒下了,侍卫点头,他这才吩咐人从井里打了一桶水上来,亲自舀了一瓢,当着村民的面,喝了两口。

“大人,这水有毒”有人试图阻止,这么美的男人要是死了多可惜啊。

可是,不容阻止,赫连筠却将小半瓢的水喝了个干净,面色却无半点异样,“你们看我有事吗?”

“这——”村民们开始议论纷纷,“不是说有毒吗?为何这位大人没事?”

“可是,是那个人告诉我的,而且,二狗子就是喝了里面的水死的。”

“这是怎么回事?”

赫连筠却已经懒的理会村民,命侍卫找来一名仵作,当场验尸。

验尸的结果很快出来,这二狗子不是毒发身亡,却系被害身亡。

“被害身亡?”二狗子娘一听自己儿子是被害身亡,顿时呼天抢地的哭起来,“哪个天杀的,竟然要害我儿啊,大人,一定要替民妇做主啊——”

底下村民也有疑惑,“可是,我们检查过了,二狗子身上一处伤都没有,只有嘴唇青紫,眼睛里耳朵里都流血,这不是中毒是什么?”

赫连筠朝仵作使了个眼色,那仵作立刻恭敬回道,“回主子,此人伤在头部,因头发遮挡,是以很难发现。”

“头上?那就更不可能了,二狗子的头我们也见过了,没有破没有肿,也没有流血”

仵作不等众人说完,便又走到尸体边上,蹲下、身子,用专业的器具,拨开死者的头发,自他发顶间抽出了一根血迹斑斑的铁定。

“啊???”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二狗子娘差点哭死过去,“谁这么残忍,竟然向我儿头上扎钉子,呜呜呜——”

仵作拿着钉子向村民解释,“这是一枚被火烧红的钉子,在最热的状态扎进人的身体,是不会出血,更不会被发现的。”

“哦——”人群中发出一声声似懂非懂的叹息声,“竟然是被人谋害——”

“大人,一定要为民妇做主,将凶手捉到,为我儿伸冤呐。”

村民们也纷纷响应,一定要抓住凶手。

赫连筠却是不动声色的命令几个侍卫,将刚才闹的最凶的几个年轻人抓了起来,偷偷的给带了走。

“各位父老乡亲请放心,此事,衙门定然会查个水落石出,至于这井水,没有问题,请大家也别再信什么瘟疫下毒的谣言”

等贴身侍卫安抚好了村民,赫连筠这才转身离开。

但才上马,就又有人来报,又是一个村庄死了人。

赫连筠是知道了,此人定是知道井水里的毒被解了,于是又想出这样一招,不停的杀人,在百姓之间造成混乱局面。

“你且听着”

这一次,赫连筠倒没有亲自前往,只是对侍卫交代了几句,由他去办。

另一方面,他则是安排人手,一方面各村守护,做好防卫工作,另一方面缉拿杀手。

——

这一夜,忙的够呛,赫连筠更是滴水未沾。

好在,天亮之时,局面已经得到控制。

连着四五个村子死了人,但最终都不是中毒而亡,皆是死于非命。

杀手也抓了几个,当着所有村民的面,全部被关进了县衙的囚车。

同时,村民们也开始意识到,这是一场阴谋,有人想搅乱这次救灾,于是乎,经过一系列的教训,还有官衙里的人办事效率,大家都自发的开始相信衙门相信政府了。

所有谣言到他们这里,却是如何也不信了,甚至还帮着衙门将散播谣言的人抓起来。

李青歌昏睡了几个时辰,半上午的时候才醒了过来。

她是被饭菜的香气给**醒的,一睁眼就看见桌子上摆着四五样还冒着热气的菜式。

“醒了吗?”高逸轩正在洗手,见她睁着眼,连忙走了过来,拿起边上的衣服给她,“醒了就起来吧,我给你做了好吃的。”“哦。”歇了几个时辰,李青歌觉得精神好多了,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却发现身上的衣服换了,不自觉的红了红脸,却什么也没说。

高逸轩瞧她羞涩的样子,知道她想什么,便笑道,“你放心,黑灯瞎火的,我什么都没看见。”

没看见?看不见的话,他怎么给她穿的?

李青歌愕然,但看高逸轩那眼底流露的坏坏的笑,不禁皱眉,怎么回事?

“来,穿好。也不知这尺寸对不对。”他心虚的将外衣套在她身上,脑子里却回味着昨晚。

是的,没有点灯,怕看见她的身体无法自拔,但也因为如此,为了给她穿衣,他也是摸了半天才穿好的。

“没关系的。”李青歌口里这么说着,但等衣服上身之后,不由睁大了眼睛,什么叫不知道尺寸对不对?这尺寸分明是照她身上量的一般,哪里不对呢。

“正好呢。”她一边系着腰带一边赞道,却没发现高逸轩眼底狡黠的光芒,目测加手测,对她的尺寸,他自然了如指掌了。

“来,先洗洗。”怕她再回过味儿来,高逸轩连忙出去帮她打了热水梳洗。

梳洗完毕,两人一起坐到了桌子边,看着美味的菜肴,李青歌笑问,“都是你做的?”

“还能有假?”高逸轩一边说着一边给她夹了块豆腐,那样的滑嫩,经过他的筷子,竟没有碎。

李青歌笑着接过,然后开始吃起来,味道真的很不错。

桌上的菜都是她爱吃的,因此,她破天荒的吃了又多吃了一碗饭。

高逸轩瞧了,心里美滋滋的,想着,以后还要经常给她做好吃的才行,这样她才能吃的多吃的好,小丫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现在基础打好了,未来才可——性福。

——

吃罢不算早的早饭,两人又骑上马,李青歌突然惊呼,“雪儿呢?”该死,她竟然到现在才想起他来,刚才吃饭也没叫他——

“他走了。”高逸轩抱她在怀里,说道,“昨晚,三殿下派人来说,兰公子似乎有急事,赶着走了。”

“走了?”李青歌有些不敢相信,“什么事这样急?”

高逸轩道,“你别担心,三殿下已经暗中派了人护着,应该不会出事。”

“哦。”李青歌没再说什么,但心里面却有着小小的歉意。

兰千雪千里投奔于她,还救了她,而她却还没来得及报答,甚至没来得及与他好好聊聊,就这么走了?

“我们走吧。”高逸轩不想看她失魂落魄的样子,连忙骑上马。

李青歌想着赫连筠那边的事,也只得打好精神,不做他想。

——

郊外的一处院落里,赫连云初一根竹签直接刺进了一名男侍的喉管,看着那鲜血溢出,她幽冷一笑,随手拨开尸体,对边上战战兢兢地下人道,“给本公主收拾干净了。”

随后,踏门而出。

一路景致不能入她眼分毫,此刻,她眼底只有浓浓的杀气。

一夜之间,她全盘计划竟然全部落空。

李青歌,赫连筠,果真好样的,哼哼——

本来,她还不想那么快结束游戏。

可是,是他们自找的,让她渐渐失去了游戏的心思。

那么,不如亲自出马,直接拗断他们的脖子来的痛快。

“公主,奚王殿下来了。”绕过一处回廊,突然有人来报。

“他来的正好。”赫连云初眼眸一眯,露出算计的邪光,手指本能掐断边上一只腊梅花,随后扔到了地上。

——

“如何?你的三王兄不好对付吧?”大堂里,赫连奚端坐在主座之上,悠闲的喝着茶,似乎并不为此事着急。

赫连云初看他一眼,屏退下人,自与他隔桌而坐,道,“是啊,这一点,五王兄倒比我知道的清楚。”

赫连奚眸色微冷,放下杯子,笑道,“你我在此斗嘴有何意义?别忘了,他可是我们共同的敌人,看见你计划失败,王兄我心里也是难过的。”

“杀了他。”赫连云初突然偏过头望着他,眸里闪烁着嗜血的冷光。

“杀?”赫连奚手指掠过唇角,眯起眼睛道,“要如何杀?”

赫连云初坐直了身子,双眸直直望着前方,冷声道,“光明正大的打,本公主或许不是他的对手,但是,暗算的话——”

说着,她又一歪身子,对赫连奚低低说了一翻计划。

赫连奚听罢,不由朗声大笑,“还是云初皇妹想的周到,这男人哪,谁都一样,就连你三王兄也不例外,一但遇到了那李青歌的事,定然会乱了阵脚,到时,你要杀他就容易的多。”

赫连云初听罢,冷冷一笑,只等晚上

——

因为忙,赫连筠只在士兵们临时搭建的帐篷里过了一夜,他根本睡不着。

看着高逸轩与李青歌两人相携而来,这心里涩涩的疼。

就这样放手了吗?好不甘心。

可是,除了放手,他又能怎样?

如果,如果李青歌的心,有那么一点在他身上,他就算豁出性命也要将她夺回来。

可是,她心里没他,让他觉得好无力——

“怎么样?”经过昨夜的同甘共苦,高逸轩对赫连筠的态度有了些许转变。

同时,他也想通了,虽然,赫连筠差点做了伤害李青歌的事,可是,到底还是放弃了。

并且,这男人深爱着李青歌,依他看,这男人的爱李青歌的心,一点一不比自己少。

就因为这样,看到李青歌跟自己,他才会发了疯,才会做出那样疯狂的事吧?

换位思考一下,初入西陵皇宫的那夜,看到李青歌扮的小奴模样乖巧的站在赫连筠的身后,还有两人之间的亲密举动,不也让他嫉妒的快发疯吗?那晚,他偷袭她,不也差点失控伤害她吗?

所以,他能理解赫连筠。

还有,李青歌已经答应嫁给他,多好呀。

他已经够幸福的了,但同时,对赫连筠失去佳人还是有些同情的。何况,李青歌都已经原谅,他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赫连筠眸光掠过李青歌,落在前方一片荒败的水塘里,“已经没事了。”

“哦,那就好。”高逸轩道,看了看李青歌,见她也是别开眼睛,知道这两个人之间还是别扭,心里也是说不出的滋味。

尽管不愿承认,可是,赫连筠在小丫头心中,那绝对是个特别的存在。

如果他不好,只怕他们的未来也会蒙上阴影。

“诺,给你。”高逸轩自马背上取了一个食盒,上前两步,直接丢进赫连筠怀里,笑道,“本少起了个大早做的,你也尝尝吧。”

赫连筠一愣,没想到高逸轩会给自己做东西吃。

李青歌更是惊讶,昨晚不是还打架吗?现在就这样了?

“对了,我和丫头白天会留在这里,帮你镇守一下,你也忙了一夜,要不要回客栈歇息歇息?”高逸轩瞟了一眼简陋的帐篷,问。

赫连筠打开食盒,看见一小壶酒,一大碗香梗米饭,还有两碟菜,一碟麻婆豆腐,一碟鸡丝青菜汤,只是,汤被舀去了,只剩鸡丝与青菜,看起来也是十分美味。

不得不承认,他想的很周到。

这个男人心很细!

嫁给这样的男人,李青歌是能得到幸福的吧?

可是

赫连筠将食盒盖好,眼睛深深的朝李青歌望去,他等了这些年的小女人放手么?

“你快进去吃吧,早凉了。”生怕他那深情缱绻的眼神再动摇了自己女人的心,高逸轩连忙揽过李青歌的肩,说道,“这里挺闷的,我带你去别处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做的?”

“好。”正不自在呢,所以,高逸轩这一提议,立刻得到了李青歌的附和。

终于,看着他二人对视一笑,赫连筠漠然的转过身子,走到了帐篷里。

——

灵儿悲催的,竟然忘了今天大封,苦逼的赶啊赶啊,第一个万更,第二个争取11点前放上来。